上海市杨浦区大数据中心(上海市杨浦区行政服务事务中心)2023年杨浦区电子政务平台运维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杨浦区大数据中心(上海市杨浦区行政服务事务中心)2023年杨浦区电子政务平台运维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杨浦区大数据中心(上海市杨浦区行政服务事务中心)2023年杨浦区电子政务平台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10-********-1073

项目名称:上海市杨浦区大数据中心(上海市杨浦区行政服务事务中心)2023年杨浦区电子政务平台运维项目

预算编号:1022-*****

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杨浦区大数据中心(上海市杨浦区行政服务事务中心)2023年杨浦区电子政务平台运维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电子政务平台日常工作中会与多方系统进行交互,每天产生大量的数据,随着业务的逐年丰富以及数据常年的积累该平台需通过规范化的运维来保障平台运行的稳定和高效流转。根据《上海市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杨浦区关于加强数字政务建设的行动方案》结合杨浦现状制定有效保障的运维措施。旨在有效支撑协同办公和其他业务系统运行,从而保障各部门内部的功能正常使用,扩大电子政务平台的使用范围,保障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政府管理、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履约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推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或三证或五证合一);
3) 具有相应专业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49.60万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简称:采购云平台)提交。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 09:30

开标地点: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将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以线上远程形式开标,不再进行现场开标。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采购云平台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杨浦区大数据中心(上海市杨浦区行政服务事务中心)

地 址:怀德路600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国路129号1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燕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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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子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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