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2022年法院集约送达电子外呼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2022年法院集约送达电子外呼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2022年法院集约送达电子外呼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2-11-22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2022年法院集约送达电子外呼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2022年法院集约送达电子外呼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1.1服务内容:

  供应商提供集约送达中电子送达的电子外呼工作,包含:任务分派、电话外呼、号码协查、身份核实等服务。

  1.2业务处理:

  1.2.1邮政电子送达工作简述

  电子送达是集约送达的首环,也是重要一环,其工作按照与法院的提前约定进行,并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指导下开展,电子送达组负责线上送达任务的接收、实施、跟踪和完成。

  1.2.2工作规范

  1. 新分派任务先电联,无电话号码的或者电联不上的,协查新号码,联系上必须经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后才能发短信通知。
  2. 送达中的任务,已电联并发短信的,先发短信提醒,短信未打开的再电联回拨。
  3. 送达中的任务,已电联不是当事人的,需协查新号码,联系上后发短信通知。
  4. 任务推送过来的时间超过 3 天的(当事人未及时查看的),转线下邮寄,请写详细转线下原因,如:协查无果,转线下邮寄;多次电联无法接通,转线下邮寄。
  5. 核实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由送达人员直接报给当事人核实即可,不需要让当事人报。
  6. 当事人明确拒收电子文书、当事人(代理人)要求邮寄、老人机等情况直接转线下送达,并在转线下说明中填写原因。
  7. 转邮寄应选相应的线下人员,日常检查【邮寄记录】栏里是否是空白的。
  8. 系列案转线下时,注明案号、当事人、转线下原因给邮寄组。工作日上午 11 点前,下午 4 点前(加急文书请在这个时间前转线下)。系列案件需要查看是否有物流信息和上传面单。
  9. 受送达人不是个人的,包含单位、公司、村民小组等,负责人有身份证号的先协查,无身份证号码的直接转线下送达。如遇到公司、政府的案件,在转线下邮寄填写邮寄地址时,需在“收件人”栏录入【法定代表人,后面不要加人名,除非是代理律师】。村民小组、居委会的案件,在转线下邮寄填写邮寄地址时,需在“收件人”栏录入【负责人,后面不要加人名】。上述案件的单位地址不能留空,需填写录入。
  10. 当事人要求来院领取文书的,直接转线下送达,原因勾选“已电话沟通来院领取”,需两个工作日内领取(如是当事人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不是本人,除了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还要有委托手续等证明)。
  11. 有“缓”字图标的为原告,相关案件任务必须先送达被告再送原告,有“先”“复”字图标的优先电联。
  12. 任务分派岗告知有问题的法律文书,未经同意不能进行电子送达。但要跟进此任务的推进情况。
  13. 当事人没有签收电子文书,没有收到法院的特别通知,送达结果不能【视为送达】。
  14. 14、送达之前先检查文书格式是否为 PDF,是否有完整红章,红章是否落在日期上(压年盖月)。如以上情况有任何一项为否,登记案件号及受送达人姓名,报任务分派岗处理。线上送达人员如对送达任务有疑问,请登记案件号及受送达人姓名,报任务分派岗,需将问题扼要简短的描述并通过发短信或写便签交给任务分配岗的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处理。
  15. 凡在电子送达过程中遇到电话无法正常拨打(当事人的电话、拨打时间、案号、电话号码都要写明)、当事人短信已签收但后台系统未显示、无法获取录音、通话起始时间有误都要及时反馈到“高院集约&***** 工作群”@技术人员处理,任务分配岗需要做好好相关记录。
  16. 任务分派岗专人负责登记《案件退回详情表》《电子送达问题汇总表》《电子送达号码不能正常拨打记录表》。如遇到不能及时处理的案件,需上报到电子送达组负责人协调处理。
  17. 每日任务回拨电联当事人,电子送达完成后需办结。并每日下班时需把“剩余新分派”“送达中”“线上办结”的数据及时报到任务分配岗的工作人员进行统计。
  18. 协查系统每日协查上限是 500 人次。
  19. 法律文书转线下邮寄,“菜鸟驿站”“蜂巢”之类的快递代收点不能作为有效送达地址,需落实到具体门牌号。
  20. 凡已办结的案件如再通知转线下邮寄,除高院的案件可直接在系统操作,其余的案件需由各基层法院自行邮寄。
  21. 若诉讼代理人是律师且告知要转线下邮寄时,邮寄地址上必须要写明律所名称。
  22. 处理线上电子文书需按照话术标准要求进行操作。
  23. 广西高院的案件出现的任何情况,需经书记员沟通核实后,得到新的通知再推送电子文书。
  24. 因现在是疫情防控期间,需提醒当事人查看电子文书的《到院参加诉讼活动须知》,同时结合当地法院的疫情防控规定,才能到院参加开庭。

  1.3结算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服务期内,采购人按月向供应商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每月月初双方验收上月服务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清单并在审核无误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2)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按上月服务清单及相应的合格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需经采购人审核无误,且发票开具之日起3天内送达采购人。

  (3)供应商承诺其开具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供应商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应商开具合格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成交原则:

  (1)本次项目成交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按评审后报价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和区分公司相关采购管理规定,若首次递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采购公告,若重新发布采购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磋商,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若通过初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经评审委员会判定报价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

  (3)如出现采购活动无法产生采购结果,无成交供应商的情况,则按采购结果确认流程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

  2.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列为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和所有采购流程。

  三、项目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 年11月25日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10月29日18:00: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2、报名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16楼综合办采购组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

  联 系 人:陈工

  电话:0771-*******

  电子邮件:*********@qq.com">*********@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2022年11月22日

,南宁市,南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外包 外呼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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