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钻探公司2023年水基泥浆不落地技术服务定商定价项目标包2:新疆油田区域(腹部区域)二次
西部钻探公司2023年水基泥浆不落地技术服务定商定价项目标包2:新疆油田区域(腹部区域)二次
招标编号: ZY22-XJS13-FK075-02
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背景情况:近年来集团公司加大了新疆、吐哈等油田的勘探开发任务,服务于各油田的钻机也在剧增。为了保障油田2023年产能建设,完成勘探开发的产能任务,确保钻井施工工序符合地方政府安全环保的要求,需对2023年钻井水基泥浆不落地技术服务进行立项招标,在安全环保的基础上,满足油田上产及勘探需求。
2.1.2.项目单位:克拉玛依钻井公司、准东钻井公司、巴州分公司、吐哈钻井公司、青海钻井公司等。
2.1.3.服务地点:用户单位所属钻井队施工所在地。
2.1.4.项目预计金额:1000万元(含税)。
2.1.5.项目承办人:李瑾 联系电话:0991-*******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各区域钻井队水基泥浆不落地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标包1-5:新疆油田各区域:主要为水基泥浆固液进站一体化服务。对钻井队现场产生的废弃岩屑进行收集后运输至处理场站,在站内进行固液分离或修复,满足达标处理及再利用要求,对处理后的一般固体废物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并负责一般固体废物后期的综合利用和处置。
标包6:东部区域合格岩屑进站:合格岩屑进站处置(不含岩屑拉运)。
标包7:吐哈油田区域(准东区域):主要服务内容是传统的水基泥浆不落地技术服务,其次是水基泥浆不落地固液进站一体化服务。
水基泥浆不落地服务:负责处理钻井现场震动筛、离心机、除砂器等设备筛落的岩屑,包括岩屑现场固化、暂存、固液分离和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包括设备到井费用及口井设备动迁转移费用、设备安装、设备使用、人员、材料、添加剂、防尘网、防渗膜、岩屑处理固化及50Km以内岩屑拉运费、检测费。)
水基泥浆不落地固液进站一体化服务:对钻井队现场产生的岩屑进行收集后运输至处理场站,在站内进行固液分离及达标处理,对处理后的一般固体废物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并负责一般固体废物后期的综合利用和处置。
标包8:塔里木油田区域:主要为钻井生产现场提供清洁化生产业务总包服务。负责现场岩屑的收集、运输及环保处理场站内的合规处置,满足达标处理及再利用要求,对处理后的一般固体废物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并负责一般固体废物后期的综合利用和处置。
标包9:吐哈油田区域:负责现场固化或压滤处置泥浆和岩屑废弃物,负责按合同约定拉运处理后的岩屑。(固化工艺:岩屑处理固化、检测、设备动复员、防渗膜、防尘网、岩屑拉运。压滤工艺:泥浆压滤处理,保证现场泥浆不落地;固液分离,满足废液回收要求,检测、设备动复员、防渗膜、岩屑拉运等后期岩屑处置服务。)
标包10:青海油田区域:负责现场压滤处置泥浆和岩屑废弃物,负责按合同约定拉运处理后的岩屑。(压滤工艺:泥浆压滤处理,保证现场泥浆不落地;固液分离,满足废液回收要求,检测、设备搬迁安装、防渗膜、岩屑拉运等后期岩屑处置服务。)
备注:本项目处理场站是指:利用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比如:搅拌罐、固化的泥浆池、压滤机等)具有处置钻井液及岩屑能力的场地(自有或者租赁)。且具有环境评价批复文件。
2.2.2.价格(采购结果)有效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2.3.标包划分:
该项目划分为10个标包:(此次针对包2招标)
标包1:新疆油田区域(西北缘区域),预计金额1900万元;
标包2:新疆油田区域(腹部区域),预计金额1000万元;
标包3:新疆油田区域(玛北区域),预计金额1500万元;
标包4:新疆油田区域(东部区域),预计金额900万元;
标包5:新疆油田区域(南缘区域),预计金额400万元;
标包6:东部区域合格岩屑进站,预计金额600万元;
标包7:吐哈油田区域(准东区域),预计金额1800万元;
标包8:塔里木油田区域,预计金额4700万元;
标包9:吐哈油田区域,预计金额4000万元;
标包10:青海区域,预计金额500万元。
2.2.4.报价要求:本项目设最高上限价格;在服务项目内容和服务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报价。报整体下浮率或报单价,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否决投标。
标包1-5:新疆油田各区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最高限价 (不含税) | 投标报价 | 备注 |
1 | 固液进站一体化 | 元/米 | 61.96 | 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整体下浮%。 | 单独完成现场水基泥浆固化或岩屑进站(均不含运费)的,费用按照一体化价格×0.4计签,执行建设方统一标准。 |
2 | 运费补偿 | 元/方 | 0.8 | 井场距离处置站50公里以上进行运费补偿,补偿岩屑方量按照单井实际岩屑量计算。 | |
3 | 废弃岩屑处置 | 元/方 | 57.8 | 废弃岩屑进站处置费用,方量按照单井实际产生的废弃岩屑量计算。运距超50公里给予运费补偿。 |
标包6:东部区域合格岩屑进站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2023年最高限价 | 报价(元) | 备注 |
1 | 东部区域合格岩屑进站 | 元/方 | 57.8 | 合格岩屑进站处置。 |
标包7:吐哈油田区域(准东区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最高限价 (不含税) | 报价 (下浮率%) | 备注 |
1 | 固液进站一体化 | 元/米 | 64.57 | 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整体下浮%。 | 对钻井队现场产生的岩屑及完井泥浆进行收集后运输至处理场站,在站内进行固液分离及达标处理,对处理后的一般固体废物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并负责一般固体废物后期的综合利用和处置。 |
2 | 水基泥浆不落地 | 元/米 | 34.63 | 实行工程总承包:负责处理钻井现场震动筛、离心机、除砂器等设备筛落的岩屑,包括岩屑现场固化、暂存、固液分离和出具合格检测报告。 | |
3 | 固化泥浆 | 元/立方米 | 97.11 | 按甲方要求固化泥浆 | |
4 | 超工期 | 元/天 | 926.94 | 工期起止:开钻之日到 完井固井碰压 超工期:3天以上(不含3天),20天以内(含20天 | |
5 | 超工期 | 元/天 | 694.81 | 工期起止:开钻之日到完井固井碰压 超工期:20天以上 | |
6 | 补偿费用 | 元/口井 | *****.16 | 超工期支付最高限额。 |
注:包括设备到井费用及口井设备转移费用、设备安装、设备使用、人员、材料、添加剂及相关运费、固相储存、检测。
标包8:塔里木油田区域
序号 | 采购项目 | 单位 | 最高限价 (不含税) | 报价 (下浮率%) | 备注 |
1 | 磺化废弃物处理费 | 元/方 | 365.00 | 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整体下浮 %。 | 1、实际运输量超过业主方额定方量的20%的部分按照实际方量结算; |
2 | 磺化废弃物运输费 | 元/吨/公里 | 0.432 | 1、超出定额20%的部分按照实际运输方量计算并下浮3%计算; | |
3 | 磺化废弃物收集费 | 元/天 | 990.00 | 1、收集费包含井队挖掘机、泥浆收集罐; | |
4 | 收集设备拆安 | 元/口井 | *****.00 | 包括挖机、环保罐的板车费、泥浆罐吊装费用 |
注:
1. 该费用含设备摊销、维修费、人工费、机具费、QHSE费、运费、管理费及利润等全部费用。
2. 计算费用时:现场收集费从开钻起算。
标包9:吐哈区域
序号 | 采购项目 | 单位 | 最高限价 (不含税) | 报价 (下浮率%) | 备注 |
1 | 吐哈区域泥浆不落地服务 | % | 以建设方审定结算款下浮9%支付。 | 以建设方审定结算款下浮%支付。(投标报价<9%,否决投标)。 | 例如:若投标报价为10%,则以建设方审定结算款下浮 10%支付。 |
注:费用包含泥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液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理、暂存、转运,现场处理费、运输费、最终处理费。
标包10:青海区域
序号 | 采购项目 | 单位 | 最高限价 (不含税) | 报价 (下浮率%) | 备注 |
1 | 青海区域泥浆不落地服务 | % | 以建设方审定结算款下浮5%支付。 | 以建设方审定结算款下浮%支付。(投标报价<5%,否决投标)。 | 例如:若投标报价为5%,则以建设方审定结算款下浮 5%支付。 |
注:
1.费用包含泥浆不落地设施运输、安装,以及泥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液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理、暂存、转运,现场处理费、运输费、最终处理费,具体以建设方投入费用确定。
2.费用结算包括正常施工进尺泥浆不落地服务,按米计算;发生侧钻等重复进尺累计小于300米不支付重复进尺费用,超出300米部分另行计费;因井下复杂情况、划眼、泥浆循环等处理复杂情况产生的泥浆,替浆(清水、固井),清罐,泥浆改型,因泥浆性能置换、清理沉砂罐等产生的泥浆费用按追加泥浆量计算,以现场签证泥浆量为准。
3.上述费用结算时甲方以建设方审定结算款下浮额收取管理费后结算。
4.泥饼检测费:依据乙方与第三方的检测合同价格结算,结算时乙方提供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及付费发票。
5.合同履行过程中,由甲方负责供电并承担费用。
3.投标人资格条件及技术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投标人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无骗取中标情况,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无相关管理部门处罚。以下列平台的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为准。
3.1.3.1 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3.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信息为准;查询网址是:/http://zxgk.court.gov.cn/;
3.1.4.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1.6.不接受因考核或失信行为被清退出西部钻探服务市场的公司投标(详见《西部钻探公司不合格工程与服务承包商明细清单》)。
3.2质量与技术要求:
标包1-5:新疆油田区域
★1.处理场地及相关要求:(提供环境影响报告批复)
投标人应在所投标区域具有用于钻井水基泥浆岩屑贮存、处理的场地,且获得政府下发的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有效期内)。
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对中标候选人上述内容进行复核,若无法达到以上标准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备注:环评报告审批行政区域:
西北缘区域:克拉玛依白碱滩区、兵团农八师;
腹部区域: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阿勒泰地区;
玛北区域:克拉玛依乌尔禾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兵团农七师;
东部区域:昌吉回族自治州、兵团农六师;
南缘:昌吉回族自治州。)
2.其它施工服务要求(提供承诺)
2.1现场钻井废弃物收集设备工作可靠,能够保障钻井一、二开快钻时的处理要求,现场做好环保、防渗措施。
2.2岩屑检测满足DB65/T 3997-2017《 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的限制要求。钻屑的检测频次和要求按照油田公司和钻井公司检测规定执行,检测报告原件向发包方安全环保部门进行备案。
2.3处理场站内应有用于固化的水基泥浆岩屑池,水基泥浆岩屑池基底应采用水泥硬化、钢筋混凝土或钢质地埋储存罐形式。
2.4处理场站内应设有合格岩屑堆放区,落地堆放区应下铺不小于1.5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并设立高度不小于50cm的围堰。
2.5钻井废弃物运输车辆具备防渗漏、防扬撒措施,确保倒运过程不污染环境。岩屑转运车辆必须满足全密闭要求,车辆外体无明显泄漏痕迹,优先采用自吸式密闭罐车。
2.6施工现场环保标准执行钻井公司及新疆油田公司相关规定。
标包6:东部区域合格岩屑进站:
★1.在所投标区域(东部页岩油、火烧山、彩南等区域)内具有钻井水基泥浆岩屑贮存的场地,且获得政府下发的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有效期内)。
2.环保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标准及规定。
(备注:环评报告审批行政区域:
东部区域: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火烧山。)
标包7:吐哈油田区域(准东区域)
★1.处理场地及相关要求:(提供环境影响报告批复)
服务单位应具有当地政府批复的钻井水基泥浆岩屑贮存及处理场地,且获得政府颁发的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在吉木萨尔吐钻北疆项目部施工区域有处理场地)。
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对中标候选人上述内容进行复核,若无法达到以上标准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2.其他要求(提供承诺)
2.1水基泥浆不落地:
2.1.1钻井固体废物满足《DB65/T 3997-2017 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中监测指标限制要求。
2.1.2固化处置后,岩屑含水量小于60﹪。固化后岩屑24h固化体强度≥1.0 MPa。
2.1.3钻屑的检测频次和要求按照油田公司和钻井公司检测规定执行,检测报告原件向发包方安全环保部门进行备案。
2.1.4泥浆不落地撬装罐区域地面铺设1.5mm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面积为罐体底面积1.5倍,泥浆不落地一体化撬装罐区域防渗膜由承包商铺设。在外缘应围成高0.3m×上宽0.3m的梯形围堰,将防渗膜铺在围堰之上,防止泥浆外溢。
2.1.5地埋罐下及周边铺设1.5mm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防渗膜由承包商铺设。铺设区域四周防渗膜要向边缘外延≥0.5米,在不影响挖掘机工作的前提下,在外缘应围成高0.3m×上宽0.3m的梯形围堰,将防渗膜在围堰之上,防止泥浆外溢。
2.1.6钻井现场暂存岩屑的堆放点,四周堆砌方形围堰,以井场为水平基准,高度大于50cm(可预留作业机械进出口),岩屑围堰区域及四周采取防风、防渗措施,防渗应使用1.5mm的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
2.1.7施工机具(挖沟机)要求:挖沟机行驶区域可采取不铺防渗膜,兜子活动半径内可采用临时铺设方式进行防渗处理,行驶过程中,不得碾压损坏其它地面铺设的防渗膜,不得随意驶出井场以外区域碾压植被、重新开辟道路。
2.2固液进站一体化服务:
2.2.1现场钻井废弃物收集设备工作可靠,能够保障钻井一、二开快钻时的处理要求,现场做好环保、防渗措施。钻井废弃物运输车辆具备防渗漏、防扬撒措施,确保倒运过程不污染环境。
2.2.2岩屑检测满足DB65/T 3997-2017《 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的限制要求。钻屑的检测频次和要求按照油田公司和钻井公司检测规定执行,检测报告原件向发包方安全环保部门进行备案。
2.2.3处理场站内应有用于固化的水基泥浆岩屑池,水基泥浆岩屑池基底应采用水泥硬化、钢筋混凝土或钢质地埋储存罐形式。
2.2.4施工现场环保标准执行钻井公司相关规定。
标包8:塔里木油田区域
1.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员、相应的收集设备、机具、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完好)等。(提供承诺)
★2.处理后钻井岩屑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中的各项限值要求。以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钻屑取样检测报告为准。(须提供承诺)
3.国家和自治区如果颁布新的污染风险控制标准,处理后钻井岩屑检测结果须满足新标准要求。
★4.满足项目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技术服务措施和方案能够同时满足地方现行环保要求,及塔里木油田公司关于钻井岩屑处理装置使用的技术,施工所在地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须提供承诺)
5.处理后岩屑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含油率(HJ/TB6501-2017)、重金属常规因子(GB5085.3-2007)、COD浓度(GB8978-1996 二级)及苯并芘指标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满足DB65/3997-2017《油气田钻井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及DB65/3999-2017《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规范》要求。
★6.在塔里木油田区域具有固定的废弃物环保处理站,中标服务商岩屑处置站需涵盖塔南跃满区块(辐射沙雅、果勒、跃满)、轮南(辐射轮西、东河、迪那)、塔中、富源、跃满、满深区块、博大、克拉、英买力、温宿、博孜、大北等区域,同时应具有阿克苏地区或巴州地区环保部门下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和资质证书。(须提供环境保护验收批复、验收报告及备案证明和资质证书)
(备注:环评报告审批行政区域:
塔南富源、跃满、满深区块:沙雅县;
轮南、轮西、迪那1区块:轮台县;
塔中区块:尉犁县、且末县;
克拉、克深、博大、博孜、大北区块:拜城县、温宿县
英买力:新和县;
迪那2区块:库车市。)
标包9:吐哈油田区域(提供承诺)
1.执行标准:本项目施工应满足下面最新版本的标准和规范。当出现几个标准或规范阐述同一内容时,应遵循最新、最严格的描述。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99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84)
《环境管理与污染物控制程序》(QG/HBYT 032-2008)
2.施工技术要求
2.1乙方使用专业设备,通过收集、固液分离等技术手段和方法,实现钻井泥浆的不落地处理。
2.2乙方自钻井队开工之日起随钻处理废液与岩屑至单井施工结束。乙方的设备和人员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2.3泥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液体废弃物由乙方负责收集、处理、暂存、转运,现场处理费、运输费、最终处理费均由乙方承担。
2.4施工过程中,乙方不按照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或不满足施工现场处理技术要求,造成废弃物处理达不到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停工整改。
2.5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队伍占地和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2.6无害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固相和液相全部拉运至建设方指定处理厂。
2.7完工后不落地施工场地平整无遗留物。
3.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按照2016年自治区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发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新疆油田公司钻井液不落地技术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质量验收标准,及发包方的相关规定执行。处理后岩屑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含油率(HJ/TB6501-2017)、重金属常规因子(GB5085.3-2007)、COD浓度(GB8978-1996 二级)及苯并芘指标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满足DB65/3997-2017《油气田钻井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及DB65/3999-2017《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规范》要求。
标包10:青海油田区域(提供承诺)
1.质量要求: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施工,对钻井废弃泥浆及钻屑等废弃物进行不落地处理,不造成二次污染。钻井固废处理后,资源化产品达到对应标准要求;钻井废水、固废处理及资源化产品均需取得废弃物处理响应监测报告。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甲方不予结算。
1.1固相:钻屑含水率18-30%,泥饼含水率38-50%。对于不含油的泥浆根据加入的泥浆材料,大部分可以符合I类固废标准,少量为II类固废。
1.2液相。ph值6-9,外观澄清透明,无明显悬浮物,可用于回注、钻井中可使用滤液还原大部分水进行循环利用。
2. 施工技术要求
2.1乙方负责井场泥浆不落地服务,包括接收钻屑、废弃泥浆,使用压滤流程进行固、液分离,提供设备、药剂、人工等,对分离后的泥饼、液体进行管理。
2.2乙方不接受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含油超标泥浆(含油率不超过2%)处理。
2.3进入甲方施工区域时应遵守当地地方政府、青海油田公司及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HSE具体要求、钻井工程设计要求执行。
2.4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自身原因造成环境污染,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指控或诉讼的,乙方应负责交涉、应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律师费、赔偿费等一切费用。
2.5乙方从事钻井废弃泥浆及钻屑等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理、利用时若未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执行,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6乙方在完井后15日内上报全套结算资料(含追加泥浆量建设方现场签证、泥饼检测报告、泥饼检测费用发票、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泥饼检测合同等)至甲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11月22日8:00:00至2022年11月28日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商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开票地址、电话、联系人、开户行、开票账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7缴费之后,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自行开具标书费发票。
4.8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及时办妥U-Key,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12月16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同时推送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
联 系 人:文珍
电 话:099*****688
电子邮件:wenzws@petrochina.com.cn
8.其它
8.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8.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微信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8.4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http://www.xjfgs.com:9090/ba)下载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如有问题可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77*****167、138*****141或18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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