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验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和碳排放清单编制服招标公告

综合实验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和碳排放清单编制服招标公告

现就平潭综合实验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和碳排放清单编制服务比选采购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所需提交材料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选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委托书(参选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以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内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资质资料及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发票、转账凭证、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任意一种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提供信用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页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供应商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
2.供应商介绍:包括基本情况、信用信息情况、资质情况、获奖情况,类似项目业绩(包括本地服务项目)等方面介绍。并提供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详见“(一)供应商资格要求”)以及获奖、业绩等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类似项目业绩指: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开展碳达峰实施方案(或碳中和)研究(或方案编制)或低碳试点示范(或碳减排研究)、能源(储能)规划等。
3.技术服务方案(尽量详细)包括:方案合理性与科学性(工作基础、工作思路、主要框架内容等)、增值增效服务承诺、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质量保证及保密措施、项目组成员名单及简介等。其中,项目组成员需提供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自2022年8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另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4.报价表(详见附件)。
5.以上材料需胶装成册(应有目录),提供一式十份(含一份正本,九份副本),加盖供应商公章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于2022年11月30日前现场提交(或邮寄)到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发展和改革处。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9层919。
6.若评审时,参选供应商需使用电脑、投影仪等设备展示相关方案电子文档的,请提前沟通。

三、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

四、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参阅比选公告后,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公司简介(公司介绍、承接类似项目经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于2022年11月28日17:30前发送至jfjfgc@163.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将对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将电话通知参加评审。
五、评价方法及具体评分标准
(一)最高控制价。29.93万元(含税价)。
(二)比选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下列因素进行综合评比打分:价格部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方案合理性与科学性、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质量保证及保密措施等)、商务部分(供应商资信、业绩,拟配备人员等)、加分部分(供应商获奖情况、增值增效服务承诺、本地化服务业绩等)。
(三)比选程序。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组成比选评审小组,并召开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综合评分法对符合资质要求的参选供应商提交材料和报价进行综合打分,确定评审得分最高的参选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
评审结果经公告等程序后,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并与其签订服务合同。

六、工作要求

(一)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科学编制《2016-2021年平潭综合实验区碳排放清单报告》,全面掌握实验区碳排放总量与构成情况,分析研究主要行业、重点企业和区域碳排放状况,提出达峰对策建议。
(二)按照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要求部署和指示精神,对照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要求,结合实验区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实际,科学编制《平潭综合实验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包括碳达峰路径措施、经济结构全面绿色转型、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立健全绿色产业体系、培养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模式、促进实验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为实验区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综合方案和行动指导。
(三)碳达峰实施方案应达到国家、省、实验区有关碳达峰方案编制工作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议后印发实施。碳排放清单报告应通过相关部门或专家评审,确保清单数据质量和报告的完整规范。
(四)编制成果知识产权归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所有,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五)比选采购工作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利朋
联系电话:0591-********
移动电话:188*****310
邮箱:jfjfgc@163.com


标签: 排放清单 实施方案 碳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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