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监控设备与设施招标公告
监测监控设备与设施招标公告
淮滨县淮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监测
监控设备与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淮滨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淮滨县淮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委托,对淮滨县淮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监测监控设备与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淮财公开招标〔2015〕20 号
项目名称:淮滨县淮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监测监控设备与设施项目。
采购内容:一包:1、视频监控设施一套(5公里单光一点位);2、影像设备(主要包括数码相机、投影仪等);3、电脑打印设备及档案柜等。
二包:监测设备,主要包括GPS定位仪、GIS数据采集仪、双孔望远镜、野外监测对讲机、监测工具箱、水上皮划艇等(具体数量和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报名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在500万及其以上的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纳税状况和商业信誉。
2、供应商不是生产厂家的,应提供生产厂家对该项目的授权,否则该品牌的投标将被拒绝。
3、由于湿地所处的地理环境特殊,投标人所投的视频监控设施要与湿地实际地理环境相适应,投标方须出具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前的现场测试说明书和施工图。
4、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获取标书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书;
5、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
6、提供甲方的现场勘查及设备测试证明。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集中采购机构拒绝,集中采购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5年5月18 日起至2015年5月 22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6 月8日上午 9 点整。
地 点: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单位:淮滨县淮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9*****789
集中采购机构:淮滨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庞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079--13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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