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蕉城区促进乡村振兴水果产业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蕉城区促进乡村振兴水果产业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蕉城区粮食安全生产和水果产业发展等有关事宜的纪要》(〔2021〕167号)、《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对蕉城区乡村振兴水果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宁区政文〔2022〕11号)及《蕉城区促进乡村振兴水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宁区农〔2022〕220号)等精神,2022年我区继续实施乡村振兴水果产业项目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发展新植果园(含高接换种)、标准化果园建设、老果园更新改造、品牌宣传等项目建设。
为确保2022年蕉城区乡村振兴水果产业项目补助资金使用到位,项目实行申报、审批制度,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依程序组织验收。请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种植大户、小农户、脱贫户、低保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尽早申报,申报时间截止2022年11月28日,对于逾期申报的,不列入水果产业补助项目。具体申报详见《2022年蕉城区促进乡村振兴水果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经乡镇盖章后报送蕉城区种植业技术指导站,电子档材料发邮箱:*********@qq.com。
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农村局
标签: 振兴水果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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