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后勤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师范大学后勤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Z-15-058

1.招标条件
长春师范大学后勤维修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以吉财采计【********】-60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后勤维修项目
项目内容:二包:工程学院金工实习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春师范大学校园内
2.3建设规模:长春师范大学工程学院金工实习实训中心建设,钢结构建设面积800平方米。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土建,给排水,采暖,电气,消防,外网,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钢结构工程经营范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吉建管(2014)8号文件要求,禁止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参与二级及以下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担且单项造价100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投标),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4〕6号文件)。不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将取消中标资格。
3.5拒绝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招标公司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四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师范大学
联系人:佟军
电话:139*****61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67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80*****70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1198号硅谷大厦11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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