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环卫车与扫路机保险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芙蓉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环卫车与扫路机保险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芙蓉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环卫车与扫路机保险采购
二、项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三、服务期限:一年(以保单签署时间为准)。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内容:
为长沙市芙蓉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65台新能源环卫车(含洗扫车、洒水车共53台,扫路机12台)提供保险服务。保险车辆(设备)为全新车,保险公司必须按非营运车辆承保,采购险种需按政采要求投保,投保险种保额如下:洗扫车、洒水车交强险、商业险主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乘客)座位险2万/座。),扫路机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新能源环卫车辆及扫路机信息明细详见本章附件1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服务要求:
1、中标方需设立服务电话,提供24小时咨询及报案受理服务。
2、中标方限时勘察服务:为保险车辆(设备)提供24小时现场勘察服务,接到电话在本市1小时内到达勘察现场。
3、中标方理赔告知服务:凡是发生保险事故,应通知报案者须提交完整的理赔材料,接到理赔材料后,应及时将审核意见通知报案者。
4、发生保险事故后,必须提供限时定损服务:
(1)在接到发生预估计定损金额在5000 元以下的理赔案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损工作。
(2)在接到发生预估计定损金额在5000 元(含)以上的理赔案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损工作。
5、中标方接到完整的理赔单证后必须提供限时赔付服务:
(1)赔款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应即时赔付。
(2)赔款金额在5000元(含)以上的,在七个工作日内赔付。
(3)预付赔款服务:遇到采购方认定的较大案件,中标方必须根据采购方的要求提供预付赔款服务,预付赔款比例不低于已确定损失的50%。
(4)保险专业顾问服务:
①保险标的出险时,应主动提供报案、事故处理及理赔指导,并协助编制理赔单证和办理理赔手续。
②每季度向标的出险尚未理赔的案件进行理赔提醒和相关协助服务。
③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提供上门服务。
6、中标方必须提供征询意见服务,包括回访服务和投诉监督服务。
7、中标方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应认可:
(1)单方肇事时,第一现场报案,无需交警部门证明。
(2)双方肇事时,责任清晰,均无责任争议,且不涉及人员伤亡的,第一现场报案,经中标方现场勘察,无需交警部门证明。
8、事故车辆(设备)所产生的合理施救费,如拖车、吊车的费用,经核实按规定给予赔付。
9、其它:提供理赔流程图。
10、中标人应为采购人各被保险人车辆建立专门的车险档案,实行专户管理,开展跟踪服务;并每月向采购人报送《长沙市芙蓉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情况统计表》、《长沙市芙蓉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车辆出险理赔情况统计表》,并保证承保和理赔情况数据资料准确、完整、无隐瞒。
11、投标人应承诺配备定点保险专职联络人员。
六、验收标准: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芙蓉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实际数量保单及等额的保费发票后15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支付。
2、验收方式: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人员、交通工具、餐饮住宿、租车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专家劳务费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或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
5、成交供应商须承诺服务过程中,所有服务人员应对采购人或相关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且所有服务过程及交付成果均符合国家标准和政策要求。
6、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测,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的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自行了解项目现场情况,有关费用及责任自行承担。
7、其他未说明事项或者需要补充的部分,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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