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公园设计与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廉政文化公园设计与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中卫市廉政文化公园项目设计与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中卫市廉政文化公园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已由卫发改发【2015】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廉政文化公园项目设计与施工
建设地点:位于中卫市鼓楼东街北侧五环广场内
建设规模:中卫市廉政文化公园工程共建设雕塑4座,天然石雕刻“廉政文
化公园”碑一面,改造灯柱16根,制作安装灯箱30块,天然石雕
刻勤政廉洁词句名言12组。
计划工期:40天
标段划分:整个工程共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浮雕、雕塑艺术设计制作及施工能力的专业雕塑家(具有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证),在宁夏境内独立设计制作安装浮雕、雕塑(提供作品照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 18 日至2015年 5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登录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名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备案(在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录入本单位信息)并获得登录账号和密码。
4.2报名后的单位须向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没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承诺书后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 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4.3区外投标企业须具备进宁备案登记证。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5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新区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
联系人:王玉民 联系人:刘学娇
联系电话:****-*******电话/传真:****-*******/158*****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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