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竣工决算编制与审计招标公告
五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竣工决算编制与审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广平县东张孟乡、南韩村乡、南阳堡镇、十里铺乡、平固店镇五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竣工决算编制与审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BGCHD2015-00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邯发改招标核字[2013]114号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
所属地区:
邯郸
招标内容:
广平县东张孟乡、南韩村乡、南阳堡镇、十里铺乡、平固店镇五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竣工决算编制与审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平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邯郸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并经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邯发改招标核字[2013]114号招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广平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竣工决算编制与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广平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广平县东张孟乡、南韩村乡、南阳堡镇、十里铺乡、平固店镇五个乡镇共15万亩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电力工程等;
2.2 服务内容: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程款支付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及咨询服务、按招标人要求对其它造价咨询成果进行详细审核、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其它咨询服务;
2.3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完成竣工决算编制与审计等工作;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要求,并应通过省、市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审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广平县东张孟乡、南韩村乡、南阳堡镇、十里铺乡、平固店镇五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东张孟乡和南韩村乡项目区竣工决算编制与审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为广平县东张孟乡、南韩村乡、南阳堡镇、十里铺乡、平固店镇五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南阳堡镇、十里铺乡和平固店镇项目区竣工决算编制与审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2 各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3.3 拟派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工程审核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须由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要求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主办人(牵头人)并提供联合体协议。
3.5 因项目工期短、任务重,同一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但同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本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协议(仅限联合体投标)、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等(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以上要求的证件及资料)。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6月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应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平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广平县建设路中段北侧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83*****77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黄先生
电 话:****-******* 180*****488 177*****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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