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招考办2022年考试及活动等租车招标公告

盘锦市招考办2022年考试及活动等租车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锦市招考办2022年考试及活动等租车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1-24 至 2022-12-14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撰写人: 张鹤腾
(盘锦市招考办2022年考试及活动等租车)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招考办2022年考试及活动等租车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4日 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盘锦市招考办2022年考试及活动等租车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200.00
最高限价(元):700,2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邀请信誉好、服务优、实力强的企业进行服务,保证盘锦市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试卷取送、监考教师往返考点、命题、评卷及其他活动用车需求。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在采购单位年度预算资金能够保证的前提下,双方协商同意后,可按续签合同(合同须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二年。(以下甲方是指采购单位,乙方是指投标供应商)

二、基本要求

1.小型汽车(5座):5辆以上(不含5辆)

2.商务车(7座):5辆以上(不含5辆)

3.中型客车(13-24座):5辆以上(不含5辆)

4.大型客车(30-50座):10辆以上(不含10辆)

三、下表为每次临时用车所需车型及参考价格。

(此报价不含高速费、含司机劳务差旅费)

序号

车型

座位

100公里内

100公里以上

1

轿车

5

500元

500元+实际里程数中超出100公里部分×每公里1.5元=结算金额

2

商务

7

600元

600元+实际里程数中超出100公里部分×每公里1.8元=结算金额

3

中型客车

13-24

700元

700元+实际里程数中超出100公里部分×每公里3.0元=结算金额

4

大型客车

30-50

800元

800元+实际里程数中超出100公里部分×每公里3.5元=结算金额

乙方提供所有车辆必须是该企业注册车辆,而非其他企业或个人挂靠车辆(提供证明材料)。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研究决定。

★四、安全与服务

1.乙方应做到:准时到达,车辆清洁,态度热情,服务周到,车况良好,行车安全等。

2.如在行车中遇到特殊情况,影响行车,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把服务对象送达目的地。

3.乙方完成通勤任务后,如发现车上遗失物品,应及时告知甲方。

4.乙方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该车辆要求的相关证件。驾驶技术熟练、文明用语、着装整齐、规范服务。

5.甲方向乙方租车期间,乙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如乙方车辆发生事故,甲方乘车人员和乙方驾驶员因此而产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一切赔偿责任。

6.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并投保乘客险(中标后7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证明材料:验车合格、保险手续,进行核验),否则一律不准调度到甲方使用。交强险,商业险一百万,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五十万。

★五、调度

1.乙方提供本企业通勤服务车辆及人员录入名单,不得私自调用录用以外的驾驶人员或车辆。如有驾驶人员或车辆变化,可提前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变更录用。

2.用车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未经甲方通知出车与甲方无关。

★六、其他:

1、提供的驾驶员名单中,驾驶员的年龄须小于55周岁,驾龄须大于5年。

2、乙方承诺免费设置每种车型1台以上的备用车辆,建立应急救援制度,保证30分钟内救援车辆到达,保证甲方及时。

3、按GB/T *****-2001国家标准规定及原车使用说明书规定,定程(时)进行日常维护。在租赁车辆达到规定的里程或时限需要技术维护保养时,及时召回进行有效维护并即时提供替换车,保养费用自行承担。

4、乙方在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外,应就车辆的卫生保洁、服务创新、服务质量标准化、应急方案、服务监督、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提出服务承诺。

5、租赁服务车辆保险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用车单位的要求足额投保交强险,商业险一百万,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五十万。所涉及的费用自行承担。(提供原件车辆保险凭证扫描件。中标后7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证明材料进行核验。)

6、履约管理:建立健全服务车辆管理档案,积极接受项目履约监督及现场检查。车辆运输服务行驶中,出现下列情形,甲方可视为违约,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理:

(1)车辆有迟到、早退的,自动解除合同。

(2)违章驾驶,造成安全隐患的。

(3)驾驶人员服务不规范,服务不文明,造成严重影响的。

(4)提供的车辆保险等手续不齐全的。

(5)不经同意,随意调派投标时报送名单以外的车辆和驾驶人员的。

(6)发现乙方提供车辆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挂靠车辆的。

(7)财务结算弄虚作假的。

(8)因乙方责任导致事故,造成恶劣影响或人身伤害的。

(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0)提供工作量确认单一式两份(路线,车号、公里数、司机姓名、使用人确认。)

七、具体路线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双方进行安排。

车辆配置参数需求:

1.小型汽车(5座)

(1)发动机功率不低于147/kw、排放标准不低于GB*****.5-2013国四。

(2)座位数;5座(含5座)。★

(3)变速箱;七速手自一体。

(4)轮胎应急装置。★

(5)前轮胎报警装置。★

(6)时间及温度显示钟。

(7)倒车影像监视。★

(8)前方防撞预警。★

(9)行车记录仪。★

(10)四轮盘式刹车。

(11)自动恒温空调。★

(12)电动司机座椅,安全带三点式;

(13)ABS+EBD刹车防抱死装置。★

(14)≥6个安全气囊。★

2.商务车:(7座)

(1)发动机功率不低于186/kw、排放标准不低于GB*****.5-2013国Ⅴ。

(2)座位数;7座(含7座)。

(3)变速箱;六速手自一体。

(4)轮胎应急装置。★

(5)前轮胎报警装置。★

(6)倒车影像监视。★

(7)前方防撞预警。★

(8)行车记录仪。★

(9)自动恒温空调。★

(10)高靠背电动商务座椅,乘客座椅安全带预警装置。

(11)电动侧移门。

(12)超车辅助系统。★

(13)ABS+EBD刹车防抱死装置。★

(14)≥12个安全气囊。★

3.中型客车:(13-24座)

(1)发动机功率不低于108kw、排放标准不低于GB*****-2005国三。

(2)座位数;13-24座(含24座)。

(3)变速箱;五速手动。

(4)时间及温度显示钟。

(5)倒车影像监视。★

(6)道路自动限速控制系统。★

(7)行车记录仪。★

(8)电动中门迎宾踏板。★

(9)非独立空调。

(10)机械司机座椅,安全带三点式;

(11)高靠背乘客座椅。

(12)北方高寒状态(底盘低温保护、车身低温保护、增强保温模块、带外除霜机)★

(13)阅读灯;

(14)有线麦克风;

4.大型客车:(30-50座)

(1)发动机功率不低于199ml/kw、排放标准不低于GB*****-2005国V。

(2)座位数;38座—50座(含50座)。

(3)变速箱;六速手动。

(4)轮胎应急装置。★

(5)前轮胎报警装置。★

(6)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

(7)倒车影像监视。★

(8)道路自动限速控制系统。★

(9)视频监控系统。★

(10)前方防撞预警。★

(11)车道偏离预警。★

(12)行车记录仪。★

(13)高靠背座椅,乘客座椅安全带预警装置。

(14)北方高寒状态(底盘低温保护、车身低温保护、增强保温模块、带外除霜机)★

报价须知:

该项目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70.02万元。由于具体数量无法确定,采取投标比率的报价方式。具体如下:

1.本项目价格均以采购需求(★二、基本要求)中价格为基准,投标人以投标比率形式进行报价。0<投标比率≤100%,且该投标比率必须为固定数值,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0%~90%)。

2.每种类型每次单辆车费用结算公式:结算金额=采购需求表内实际发生金额×投标比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 ,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4日 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14日 09时1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14日 09时1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盘锦市市文府大街45号
联系方式: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 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鹤腾
电话: 042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考试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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