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安局关于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扬州市公安局关于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扬州市公安局关于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的
单一来源公示
扬州市公安局拟就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扬州市公安局
2.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1年3月5日,省厅交警总队下发《关于开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整改活动的通知》(苏公交传发[2021]36 号),要求全省各地4月底前完成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社会考场招标合法性和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真实性的审查,确认社会考场的服务主体资格,与社会考场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支付购买服务费用,且不得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变相无偿使用。今年公安部新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62号令第三章第五十一条再次对社会考场购买服务做了明确规定。综合上述情况交警支队立即对全市范围内科目二社会考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摸排。目前,我市共有四家在用科目二社会考场,分别为邗江西部枢纽科目二考场、江都砖桥科目二考场、仪征刘集科目二考场和高邮城南科目二考场,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验收合格并备案后,于2018年1月投入使用至今。宝应顺腾水科目二考场于2022年11月16日经过省总队验收,备案后即可对外考试。为确保公安部对于社会考场监督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且满足群众的考试需求,交警支队确定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市公安局统一采购,分扬州市区、江都、仪征、高邮、宝应五个片区分包各采购一家社会考场服务。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0 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每个县市设立一家科目二考场既能满足当前驾驶人考试需求,也不会因多采购造成资源浪费。2、确保“放管服”措施的深化落实,方便群众就近驾考,确保科目二考试的社会服务性、延续性;3、提供考试场地及配套应用服务、待考大厅、考试系统配套软硬件、监控中心等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规范》(GA1029-2022),综上所述,扬州市区、江都、仪征、高邮、宝应五个区域内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且不存在任何其它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故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包1、名称: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渡江南路27号
包2、名称:扬州市腾运驾驶员考试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横沟工业园区777号
包3、名称:仪征兴盛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刘集镇中心村花园组
包4、名称:高邮君和驾驶人考场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新科路
包5、名称:扬州顺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宝应县范水镇京润花苑商住楼1幢113号
三、公示期限
? 2022年11月23日 至2022年11月3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高祥
联系地址:扬州市润扬中路98号
联系电话:138*****76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孙龙洲
联系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
联系电话: 0514-********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舒畅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 1518室
联系电话:0514-********
六、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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