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污水处理厂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西区污水处理厂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海原县西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西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5】1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国补、区补及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建设近期5000吨/日处理规模,远期10000吨/日处理规模污水处理厂一座。
2.2 建设地点:海原三岔河。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五个标段(其中施工四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Ⅰ标段:土建(含建筑照明、通风、采暖、给水排水、通讯;厂区各种管道及电缆沟基础开挖、基础制作、回填土等;建构筑物的预埋、预留等);
工程内容:
污水处理系统:1#生产综合用房1座(包括格栅、沉砂、进水提升泵设备间、污泥浓缩池2座、滤布滤池1座),调节池1座(包括膜结构),竖向多级A/O池1座(含混合反应沉淀,包括膜结构)、接触消毒池1座、巴氏计量槽1座, 2#生产综合用房1座(含出水仪表间、机修仓库、再生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间、鼓风机房、加氯间、加药间及储药间)、厂区排水提升井,进水仪表房。
再生水回用系统:再生水池2座,再生水泵房1座(与2#生产综合用房合建)
污泥处理系统:污泥提升井1座
附属建筑物:综合楼1座、传达室及大门1间、围墙、厂区道路、厂区照明、厂区绿化
Ⅱ标段:电气(高低压配电);
工程内容:设备采购、加工、安装、厂区动力照明线铺设
Ⅲ标段:通用设备;
工程内容:除A/O池内所有相关设备采购、加工制作、安装;厂区各种管线安装等;
Ⅳ标段:自控仪表及A/O池设备及安装;
工程内容:污水厂自控、软件编制、中央控制室、监控;仪表采购、安装;数据采集、传输;A/O池内设备材料采购、加工、安装;
Ⅴ标段:监理;
2.4招标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Ⅰ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Ⅱ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四级(含四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电监会颁发的高压作业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Ⅲ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生产或经销资质证书;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
IV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近3年具有1项及以上A/O工艺污水厂业绩,并具有提供合同履行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3.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同一品牌,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标段中同时投标。
Ⅴ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标段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2 本次招标 Ⅲ、Ⅳ 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18 日至2015年 5 月 22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报名,同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Ⅲ、Ⅳ 标段需提供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建造师(Ⅰ标段:市政专业、Ⅱ标段:机电专业)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总监的资格证及注册证、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红色印章)的复印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必须与开标时所用建造师一致,且不得担任其它项目的建造师,外地企业建造师须一级),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的单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没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承诺书后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单位相关资质复印件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经核实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原县城区 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民生兴庆府大院东门向北10米
1-1号商业房
联系人: 马晓宁 联系人: 牛磊
电 话: 134*****666 电 话: ****-*******、136*****251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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