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气凝胶绝热毡公开竞价公告

吉林石化公司气凝胶绝热毡公开竞价公告

项目名称:吉林石化公司气凝胶绝热毡公开竞价公告
项目概况: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的委托,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现对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信誉优良、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项目类别:物资类
项目分类: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价文件附件。

项目单位联系人:刘维岩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04*******18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其他:本项目收取服务费。响应性文件的递交:疫情期间请邮寄报价,开价时间:2022年11月29日1*:20;开价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 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详见附件。
卖方:住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买方:材料杂品采购合同合同名称:报审序号:合同文本
2.价款构成与支付总价:(小写)0.00;(大写)零元整。1.标的物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吉林市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本合同签订日期见右下方。住所:
序号 采购订单号 行项目号 SAP编码 物料描述 单位 数量 质量标准 含税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2
付款人开户银行: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帐号:收款人开户银行:2.2支付时间及方式:2.1价款构成:
4.交付与运输*.2包装物提供:方;包装物是否回收:*.1包装要求:*.包装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帐号:
5.验收与质量保证4.4货物交付前毁损、灭失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提前交付货物,买方有权拒收。4.*卖方提交单证和资料(与货物同时交付):4.2运输方式:交付时间:;收货人:4.1交付方式:;交付地点:
6.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环保方面法律法规,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6.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任5.4如双方就货物质量数量产生异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提交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鉴定,以其鉴定结论为准。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买方不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满未发现质量问题,买方支付质保金。5.2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在质保期内或买方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按买方要求采取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1买方应自货到之日起日内进行验收,如有数量质量异议,应于上述期限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书面答复,如逾期未予答复,则视为同意接受买方验收结果。验收合格并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7.1卖方交付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按买方要求采取换货、退货等补救措施,并承担合同价款1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7.违约责任6.5卖方在买方厂区交付货物过程中,因卖方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采取必要应急措施,积极配合买方抢险救援,并承担因抢险救援发生的一切费用。6.4卖方进入买方厂区送货,入厂车辆和人员应严格执行买方相关安全环保规定,办理出入厂手续,按照指定路线和区域活动,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6.*如卖方送货,卖方或卖方指定的承运方应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运输资质,依法办理相关运输手续,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应具备相应证照。6.2卖方保证交付货物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要求,如违反上述规定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8.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应签署书面协议。8.变更和解除7.5一方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价款1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所受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7.4买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合同价款,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7.*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应向买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每逾期1日,支付逾期交付部分货款1%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7.2卖方交付货物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按买方要求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8.*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8.2.4卖方履行本合同必备的相应许可、资质失效。8.2.*卖方提供虚假资信材料,包括不限于营业执照、许可证、资质证等;8.2.2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且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8.2.1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货,逾期交付超过日;8.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以下A种方式解决:10.争议解决9.2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延迟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免除一方的违约责任。9.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权威机构发布的有效证明。受影响方有责任采取适当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9.不可抗力8.4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不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2双方签署的技术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11.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11.合同生效及其他C.提交双方共同上级主管部门裁决。B.提交吉林仲裁委员会仲裁。A.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税号:联系电话:联系人:法定代表(负责)人:买方:11.*本合同一式4份,买方执*份,卖方执1份。
税号:联系电话:联系人:法定代表(负责)人:卖方:
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此处写吉林石化公司采购物资名称、公告号)的谈判,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参与竞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采购物资名称及相关要求JLSH-2022-JJ-08*4(公开竞价)吉林石化公司气凝胶绝热毡采购公告
序号 物料描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定单价(元) 备注 1 气凝胶绝热毡ⅢA******1.5m*10mmA1GB/T*****-2017 m2 7100 122 含镀锌铁丝、发蓝钢带、纤维铝箔布等辅材
1.5投标人须提供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签发日期为2019年1月1日以后)。出具检测报告的单位应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CAL或中国计量认证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格。1.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ISO9001或GB/T*****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2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资质条件: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要求:2.1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今至少1个在石油化工、电力行业的业绩,业绩的介质温度400℃以上,高温管线采用与本项目相同的保温材料,连续运行一年以上且能够达到技术规格书中的能耗要求;须提供业绩表,业绩表至少应包括使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高温管线名称、订货时间、订货名称和规格、数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须提供与业绩相对应的合同、发票、用户使用报告等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用户出具的用户证明应加盖使用单位的公章)。2、业绩要求:1.7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近三年(2019年至今)没有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没有欺诈、贿赂等违法行为、经营诚信不良行为、重大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质量问题相应承诺书)1.6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信誉要求:
交货方式:卖方送货。三、交货方式、时间和地点7、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招标项目设最高限定单价和最高投标总限价,最高限定单价详见招标文件,总价限价:******元(人民币)。投标报价需含1*%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任何高于最高限定单价、最高投标总价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要求独立包装,在外包装上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数量等信息。运输中确保物资不损坏。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五、包装、运输要求详见《纳米孔二氧化硅基气凝胶毡招标项目技术规格书》。*四、检验、验收标准及安装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仓库。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0日内。
详见《纳米孔二氧化硅基气凝胶毡招标项目技术规格书》。*八、质量标准及技术规格七、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六、付款条件2、汽车运输,运费、现场安装费及保险费等含总价中,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d)近三年内,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c)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b)投标人在吉林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a)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出现过不合格情况。十、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至今)无不良记录。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九、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文本。本次招标数量为实物量。
1.竞价公告只发布一次。评审小组首先对参与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定,有效资质*家或以上的,招标中心公布报价,由评审小组直接推荐成交供应商。有效资格只有1家或2家满足的,招标中心公布报价后,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原则上不能少于两轮报价,按谈判结果推荐成交供应商。谈判成交的供应商需以书面的形式对最终谈判结果进行确认,未按期发送最终报价的成交预选供应商按自动放弃处理。十四、确定成交人办法公告发布后,供应商可以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吉林石化招标中心提出澄清要求。十三、公告的澄清十二、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十一、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无效:4.原则上竞价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可以顺延与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参照第一名的报价定价,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b、报价相同的,应事先确定无倾向性成交原则,可以采取第二轮报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人。a、报价低的排序在先;*.对所有参与的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预选成交供应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排序:2.公告发布后,无供应商参与的,或有供应商参与,但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无有效供应商的,由采购单位负责寻找满足供货条件的供应商,采取其它方式采购。
十五、公示结果异议6.采购人保留对拟成交供应商现场考察确认其资质和供货能力的权利,如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d、提供资质等相关资料无效或造假的。c、未对公开竞价实质性要求做出有效响应的;b、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a、供应商不符合公开竞价规定的资格条件;
1.没有供应商递交有效公开竞价文件或对公开竞价没有供应商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十七、公开竞价无效情形报价有效期至少60天。报价为含1*%增值税、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到厂价。*十六、报价范围和有效期供应商可以在竞价结果公示2个工作日内向吉林石化招标中心提出异议。
*.公开竞价确定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要求及采购合同内容履行相应供货义务,违约一次,对其进行警告,违约两次,直接停止交易。2.参与竞价供应商应认真核对公开竞价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内容,严格按照公开竞价采购时间及内容进行报价,截止时间后,竞价供应商不得对所提报内容进行修改。1.一次放弃公开竞价成交资格的暂停交易半年,两次放弃公开竞价成交资格的直接停止该供应商交易资格。*十八、供应商违约处理*.因重大变故,采购单位取消采购项目的。2.参与公开竞价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违规行为;
二十、合同文本见附件(以实际签署为准)开价地点:中国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开价时间:2022年11月29日1*:20;疫情期间请邮寄报价;符合条件供应商按照竞价公告所提出的物资明细及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做出报价及相关承诺。所有竞价文件要密封装订成一册,份数至少两份(由于竞价供应商递交的竞价文件不装订造成的竞价文件丢失,责任由竞价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邮寄竞价文件,但是需要对竞价文件单独密封,不可以使用快递外包装作为密封包装,由于竞价供应商未单独密封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竞价供应商承担。(收件人:刘维岩;地址:中国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招标中心)。邮寄报价的,须保证工作人员在开标前12小时收到竞价文件,否则责任自负。*十九、报价及递交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中标人或成交人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成功后并通知项目负责人。(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或成交人支付。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基准费率参照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5*4号文件)的规定,采用差额递减累进方式计算。二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刘维岩04*2-********二十一、吉林石化招标中心联系人
(5)付款备注: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编号账号:080*****092********账户名: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4)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收款信息:(*)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以中标人或成交人的中标价为基数,采用差额累进计算所得金额,本项目在此基础上按计算结果的50%标准收取。
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附件、合同文本
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厂2022年采购纳米孔二氧化硅基气凝胶毡δ=10mm,7100m2,用于在役蒸汽管线隐患治理,为明确材料性能和改造效果特制定本技术规格书(以下简称“本规格书”)。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纳米孔二氧化硅基气凝胶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一、招标条件二〇二二年十一月纳米孔二氧化硅基气凝胶毡招标项目招标技术规格书
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仓库;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0日内;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最高投标限价为:86.62万元;2、招标范围:纳米孔二氧化硅基气凝胶毡δ=10mm,7100m2,含:镀锌铁丝、发蓝钢带、纤维铝箔布等辅材(包含到报价当中);
1.2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资质条件:三、投标人资质要求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业绩要求:1.7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近三年(2019年至今)没有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没有欺诈、贿赂等违法行为、经营诚信不良行为、重大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质量问题相应承诺书)1.6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5投标人须提供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签发日期为2019年1月1日以后)。出具检测报告的单位应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CAL或中国计量认证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格。1.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ISO9001或GB/T*****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信誉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要求:2.1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今至少1个在石油化工、电力行业的业绩,业绩的介质温度400℃以上,高温管线采用与本项目相同的保温材料,连续运行一年以上且能够达到技术规格书中的能耗要求;须提供业绩表,业绩表至少应包括使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高温管线名称、订货时间、订货名称和规格、数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须提供与业绩相对应的合同、发票、用户使用报告等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用户出具的用户证明应加盖使用单位的公章)。
其他: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总体要求供货方保证所供纳米孔二氧化硅基气凝胶毡完全适用于本公司的工艺条件,各主要性能指标值完全符合或优于技术规格书中列出的数值,其他指标完全符合或优于供货方提供的指标数据,详情请见技术规格书。*五、技术要求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四、拟采用评标办法6.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招标文件;2)技术协议;1)采购合同;*1.*本技术规格书在执行过程中与下列文件一同使用,如果文件之间存在差异(本公司书面同意的偏离除外),以下列顺序进行优先原则确认:*1.2本技术规格书(包括其中所列的技术文件)中所规定的内容是招标的基础,卖方(材料供应商)对上述内容的任何改变或偏离,应在报价书中明确。卖方提出的偏离将会在技术协调会上讨论,买方保留接收或驳回这些偏离请求的权利。如无偏离,将认为报价文件与技术要求完全一致。合同生效后,本技术规格书将作为技术附件,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1.1本规格书就气凝胶复合绝热制品的生产、检验、包装、运输、安装指导等技术服务作出了最基本技术规格书,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规格书的相关条款。
需提供以下资料:1.*.1原材料进厂检测报告;1.*.2原料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书;*1.5供货方应严格控制所供气凝胶复合绝热制品使用的原材料质量,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进厂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应具有原材料检测报告及相应的合格证书,以确保所供气凝胶复合绝热制品产品中的化学成分满足本规格书及相关标准的要求。1.4供货方在执行采购合同的过程中,应完全满足本规格书规定的所有条款,任何变动都必须得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供货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技术不侵犯他人的专利,如有侵权行为,由供货方完全负责。注:以上文件条款发生矛盾时以较高要求为准,并有利于本公司,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4)国家、行业及供货方企业标准;
2.2气凝胶绝热制品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优良的抗压和抗拉强度,长期使用无下沉。2.1气凝胶绝热制品应有优异的整体防水性能,不受潮,不会在任何环境腐蚀管道。鉴于国内气凝胶绝热制品种类的繁多,所选用的气凝胶绝热制品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2、气凝胶绝热制品技术指标1.7供货方在提供产品时应提供相关的原材料质量证明、入厂检验记录及出厂检验证明文件。1.6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的,原材料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制造工艺先进、产品结构均匀,且产品在同类装置成功使用并已证明安全可靠。
表1气凝胶绝热制品技术指标表本工程绝热材料采用纳米孔二氧化硅基气凝胶毡制品,其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要求。除上述技术要求外,气凝胶绝热制品必须同时满足气凝胶绝热制品技术指标表的要求。2.5气凝胶绝热制品使用寿命长,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持续使用不低于20年(提供承诺书)。2.4气凝胶绝热制品受热前的储存和安装过程中不得发生霉变和变质。2.*气凝胶绝热制品供货商应保证在保用期内不得发生鼓包、粉化、下沉、减薄等现象。
序号 项目 检测条件 指标值 检测标准 1 导热系数(W/m.k) 平均温度220℃ ≤0.022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GB/T*****-2008 2 体积密度 110℃×24h常温 200±20Kg/m* 《耐火纤维制品试验方法》GB/T*****-2018 * 质量吸湿率 250℃×24h,温度50℃、相对湿度95%×96h ≤5% 《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GB/T5480-2017 4 憎水率 ≮98% 《绝热材料憎水性试验方法》GB/T*****-2011 5 燃烧性能 A1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 6 永久线变化 650℃×24h ≥-2.0% 《耐火纤维制品试验方法》GB/T*****-2018 7 溶出液pH值 7-9 《复合硅酸盐绝热制品》JC/T990-2006 8 氯含量 ≤15PPM 《绝热材料中可溶出氯化物、氟化物、硅酸盐及钠离子的化学分析方法》JC/T618-2019 9 甲醇释放量 常温×24h ≤10mg/L GB***** 10 乙醇释放量 常温×24h ≤10mg/L ISO*****-6 11 抗拉强度 650℃×48h常温 横向:≥1000kPa;纵向:≥200kPa GB/T*****-2018
绝热层及保护层结构图辅助材料与紧固材料的选用表纳米孔气凝胶复合绝热制品保温材料为多层结构,将裁剪好的气凝胶绝热材料紧贴管道敷设,需逐层用铁丝捆扎后再用发蓝钢带固定。每层气凝胶外用纤维铝箔通过螺旋缠绕法将其固定在管道上,缠绕方向应与材料搭接方向一致,捆扎平整,纤维铝箔搭接尺寸为宽度的1/2。相邻两层的环向接缝应错位材料宽度的1/2进行捆扎。然后敷设0.75mm镀锌铁皮保护层,最后采用间距不大于200mm不锈钢带进行捆扎。**、保护层材料及辅助材料注:产品指标需满足GB/T*****-2017《纳米孔气凝胶复合绝热制品》中A类III型的要求,同时需满足相关检测标准要求。绝热材料含镀锌铁丝、发蓝钢带、纤维铝箔布等辅材(包含到报价当中)。
材料 标准 规格 用途 镀锌铁丝 GB*081 16# 管道绝热结构捆扎 发蓝钢带 GB417* 16×0.5mm 管道绝热结构固定 纤维铝箔布 管道绝热结构防潮层
每层气凝胶层外缠纤维铝箔布0.75mm镀锌铁皮
管道气凝胶绝热制品(铁丝捆扎)
发蓝钢带固定
5.1性能保证*5性能保证、质量保证本次改造,DN*00中压蒸汽管道采用70/80mm厚气凝胶绝热制品+0.75mm镀锌薄钢板,使绝热层外表面平均温度略高于环境温度,最大散热损失不超过220W/㎡,满足《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SH/T*010-201*)要求。气凝胶复合绝热制品的能耗指标应符合厚度要求(根据设备和管道外表面温度),满足Q/SY*****—2019《石油化工绝热工程节能监测与评价》要求并且绝热层表面经济允许热损失量应符合下表。按照《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201*)、《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SH/T*010-201*)规定,凡测试数值超过允许最大散热损失值时视为不合格,应采取节能改造等措施。*4、节能
设备和管道外表面温度t℃ 绝热层外表面最大允许热损失量[Q]W/m 设备和管道外表面温度t℃ 常年运行 季节运行 200 126 220 250 147 251 *00 167 272 *50 188 - 400 204 - 450 220 - 500 2*6 - 550 251 - 600 266 - 650 28* - 700 297 -
*5.2质量保证5.1.4如果考核达不到性能保证,双方将努力进行整改。如果是卖方原因,卖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将免费重新进行设计,提供相应零部件,直到符合要求为止。5.1.*性能考核合格后,由买方书面通知卖方。5.1.2性能考核应在开车*月内或货到现场18个月内进行,超过此期限,则视为考核合格。性能考核时间为连续72小时,考核项目为性能保证指标。性能考核前一个月内三方协商确认考核方案。5.1.1供货方保证所供复合气凝胶绝热制品完全适用于本公司的工艺条件,各主要性能指标值完全符合或优于本规格书中列出的数值,其他指标完全符合或优于供货方提供的指标数据。性能考核应以买方提出的要求为准,以下为一般要求。
具体包括:供货范围:纳米孔二氧化硅基气凝胶毡δ=10mm,7100m2,含:镀锌铁丝、发蓝钢带、纤维铝箔布等辅材(包含到报价当中);*六、材料供货范围:5.2.*纳米孔二氧化硅基气凝胶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由于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供货方提供免费更换服务,更换后产品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正常投用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招标人将委托专业检验机构对供货产品依据GB/T*****-2017进行抽检,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退换货,并赔偿相应损失。5.2.2质量保证体系:供货方应建立贯穿整个生产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本公司有权要求供货方对其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改进。5.2.1供货方对本技术要求(采购合同)所供纳米孔二氧化硅基气凝胶毡的物理化学性能指标性能负全责,供货方提供的纳米孔二氧化硅基气凝胶毡必须完全符合或优于本技术要求中的相关要求,且必须适用于本公司的使用工艺条件。
GB*****-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2.1设计中采用的主要规范和标准GB*****-2000《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年版)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所有引用文件必须是最新版本。但不限于此,这些标准和规范给出的是对供货方的最低执行要求。*七、产品执行的标准和规范1、动力至芳烃车间界区DN*00中压蒸汽管道保温;
SH/T*00*-2000《石油化工合理利用能源设计导则》GB/T*****-2016《石油化工设计能耗计算标准》GB*****-2008《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20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2010《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H*012-2011《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
GB/T*****-2008《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热流计法)》GB/T*****-2008《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GB/T*****-2011《绝热材料憎水性试验方法》GB/T8174-2008《设备及管道绝热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2017《纳米孔气凝胶复合绝热制品》SH/T*010-201*《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至供货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本公司有权提出因规程、范围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供货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不论招标方知道与否,供货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2)如果多个标准的相关要求适用于同一情况、相互不一致时,应遵循要求最为严格、有利于保证质量和使用性能的较高标准条款;(1)所有标准均以采购合同签订之日前颁布实施的最新版为准;注:JC/T2028-2018《矿物棉绝热制品用复合贴面材料》GB/T50185-2019《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八、技术保证在执行过程中,对同一项目有不同要求时,所涉及到的所有文件及标准规范有冲突时,应执行有利于保证质量和使用性能的较高规定。并应得到买方的确认。2.2声明、执行顺序(6)执行上述及其它相关的标准,不免除供货方在设计、材料选择和制造质量等方面应负的责任。(5)采用国际标准作为设计、制造、检验依据时,气凝胶复合绝热制品的安全质量除符合本技术要求的标准外,同时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的要求;(4)执行标准规范的优先次序一般为:本技术要求、中国的标准规范、国际标准和供货方企业标准;
8.5.1供货方应严格按本规格书、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及供货方的企业标准进行纳米孔二氧化硅基气凝胶毡的生产、检验和试验,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质量完全符合本规格书;8.5检验和试验8.4卖方提供的最终图纸需买方确认。8.*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绝热材料满足本技术要求和买方要求。8.2卖方应提供材料:本次改造,DN*00的中压蒸汽管道采用70/80mm厚气凝胶绝热制品+0.75mm镀锌薄钢板,使绝热层外表面平均温度略高于环境温度,最大散热损失不超过220W/㎡,满足《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SH/T*010-201*)要求。8.1本项目绝热材料的选择应按照GB*****及GB*****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
8.5.7出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供货方提供的产品要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8.5.6本规格书中的检验和验收要求为供货方所作的基本项目或是对标准规范的补充,不能理解为取消标准规范的供货方企业标准的工厂检验和试验要求;8.5.5本公司有权在采购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时候,对产品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记录进行检查;如果本公司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气凝胶复合绝热制品生产过程中进厂检验,供货方在工作和生活上提供方便;8.5.4工厂检验的内容包括原材料的进厂检验至产品的出厂检验,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采购合同总价之中;8.5.*供货方负责制定本采购合同产品的详细生产计划与工厂质量检验和试验的计划及标准,并在采购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提供给本公司,生产计划应包括纳米孔二氧化硅基气凝胶毡生产各工序的生产日期,质量控制点和质量控制标准;根据供货方提供的制造进度,本公司及其代表随时可对材料生产进行检查;8.5.2在纳米孔二氧化硅基气凝胶毡生产过程中,如原材料的选用、技术规格书需作任何变更,应向本公司提出书面报告并得到书面认可,该认可并不解除供货方在采购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
九、包装及运输要求8.6卖方应提交给买方管线绝热保温安装方案。8.5.11厂内本公司的验收不作为最终产品的合格保证,产品最终通过实际使用验收为合格。8.5.10供货方通知本公司派员参加出厂检验,验收人员可以根据本规格书书的规定对任何与本产品生产和检验有关的档案进行检查;8.5.9供货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本公司;8.5.8供货方检验的结果满足本规格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供货方将采取措施处置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本公司提交不一致报告;
9.5装箱资料9.4包装应保证适于库房内保存,有防泄漏及吸潮措施,供货方应提供必要的说明,以使产品运抵现场后,在使用之前的保管准备工作达到完善化,应满足库房内*个月存放的要求。9.*包装袋要具有防潮、防刺破、防撕破功能,满足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会损坏产品或降低产品性能等质量要求;9.2采用袋装方式,包装袋的尺寸大小和一袋的重量要适合一人搬运;9.1包装按照供货方的相关标准执行,应遵循适于运输和方便安装的原则;产品的包装材料应由卖方提供,供货方应做好材料生产、包装及运输过程中的管理、保护工作:
10.1.1采购合同生效后,供货方应根据技术协议的要求,及时提供本公司工程建设和详细设计所需各种技术资料和文件;10.1技术服务十、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运输采用汽车,运输架固定在车体上,所有货物由卖方负责运输到买方指定的地点。9.6运输应附有用塑料袋封装的经质量检验部门签章的产品合格证,提供6份。
10.2图纸及文件遵守法纪,遵守本公司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相同或相似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的进行现场指导;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条件,遵守本公司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服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10.1.5供货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具备的资质:10.1.4供货方应提供被派遣人员的简历和资质供用户审查,用户有权拒绝制造厂指派的人员,而指定替代人员。10.1.*技术服务的人员构成及人员数量,服务天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费用包含在采购合同总价中;10.1.2供货方应根据本公司要求及时安排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进行气凝胶复合绝热制品安装等技术服务工作;在绝热材料安装时,卖方派人员到现场负责技术指导,安装完毕后和业主一起进行检查和整改。生产中,如果绝热材料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用户通知后48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10.*售后服务供货方须提供产品的出厂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并随货物一同交付。10.2.4文件交付进度10.2.*没有列入采购合同技术资料清单,但是实际生产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供货方应及时免费提供,以满足本公司实际生产的需要。10.2.2供货方提供的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本公司纳米孔二氧化硅基气凝胶毡安装和使用维护等方面的需要;10.2.1供货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同时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以便本公司完成相关的技术资料归档、操作规程和培训教材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
交货地点为“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仓库”。供货方负责运输,并为设备运输中的安全负责,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任何损坏、遗失等都将由供货方负责处理或补充,本公司负责现场卸货。11.2交货地点生产周期:按商务采购合同11.1交货进度十一、交货验收售后服务遵循先解决问题,后分析其原因的原则。
11.*.*发货前一周卖方书面通知买方派人到卖方现场进行出厂检验、验收。如供货方因故未到,则供货方应无条件承认本公司最终检验结果,发现问题,供货方应及时无条件解决。11.*.2在纳米孔二氧化硅基气凝胶毡验收前,由本公司、供货方共同清点,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供货清单等进行检验,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会签,如发现问题、供货方应按双方商定的意见尽快解决,以确保安装进度。11.*.1产品制造完毕后,货物运输至买方现场进行验收。11.*货物验收
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注:本表用于项目代理服务费发票的开具,以及退还投标保证金,如供应商填写错误或未填写引发的未及时退还保证金等利益损害,供应商自己负责。发票开具信息表发票开具信息表
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开户行名称 开户帐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号 开户电话 邮政编码 邮递地址
电话:;传真:地址: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特此承诺。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若获得最终成交资格,我方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用。致: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承诺日期:承诺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邮编:
2.到货时间:报价为包含所有货物,含1*%增值税、运费及其他所有伴随费用的交货价;1.报价:(公告编号:)公开竞价报价响应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到货地点 备注 合计 总价大写: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5.其它说明4.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公告编号为所采购物资的各项要求,我公司所提交的全部资质证件和其它文件均真实有效。一旦成交,我公司将按贵公司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报价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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