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宣传部旗杆广告、主题公园及广场广告等招标公告
委宣传部旗杆广告、主题公园及广场广告等招标公告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旗杆广告 (国产产品) | 575 | 套 | 2.2米高*0.8米宽*4面+直径3cm、厚度1.5mm镀锌管(上下边)+不锈钢圆球+亿龙加厚喷绘布,包括广告图案设计、喷绘、安装、后期维护等 | 103500.00 |
二 | 主题公园、 广场广告 (国产产品) | 2 | 套 | 设计的图案要突出客家元素,与龙南县龙翔广场、市民体育公园的周边环境相协调,图案材质质保期为三年,包括后期维护。 | 189900.00 |
合计 | 293400.00元 |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龙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2015)部门125号]批复,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共龙南县委宣传部委托,现对其采购旗杆广告、主题公园及广场广告等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对其进行重新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XTC2015-LN-J001-1 (二)采购内容:
(三)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谈判文件的购买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4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龙南办事处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品目一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品目二为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须在谈判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2015年5月25日15:00时(北京时间),谈判地点: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龙南办事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西二路4号 龙南办事处:龙南县金水大道321号二楼(农业局往县城方向直下40米左右)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郑 海 电子邮箱:jxtcln@163.com 账户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赣州市金房支行 帐 号:151*****090******** 采 购 人:中共龙南县委宣传部 地 址:龙南县委院内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廖女士 网 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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