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22年全省广告媒介(第二批)公开比选项目--长春分公司_比选公告
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22年全省广告媒介(第二批)公开比选项目--长春分公司_比选公告
“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22年全省广告媒介(第二批)公开比选项目--长春分公司(第2次)”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吉林公司长春分公司协同采购,后续项目实施由长春分公司负责。本项目委托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采购,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具有提供本项目采购服务能力的应答人均可前来参加比选。 | ||||||||||||||||||||||||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22年全省广告媒介(第二批)公开比选项目--长春分公司(第2次); 1.2项目编号:JLYD202*****593; 1.3采购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长春地区2022年度小区广告媒介投放,详细采购需求详见下表:
注:本次采购仅对原项目工作包1采购内容进行采购; 本项目采用“框架+结算”方式进行付款,框架合同上限金额按照供应商所报单价计算得出的合计含税总额签署。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结算期至2024年3月31日; 1.5本项目本次不划分工作包,中选单位数量为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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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单位负责人(指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工作包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2户外类广告接受资源拥有方或代理商应答,代理商须具备资源拥有方出具的一级代理或独家代理授权书或协议; 2.3依法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建设的广告位,需提供拟投放广告位置的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建设手续; 2.4应答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需提供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承诺书; 2.5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含)至今合同累计金额达到标杆金额的25%的同类服务业绩。(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标杆金额/10”,需提供合同及其对应发票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的开票日期必须为2020年1月1日(含)至今,发票未通过税务局网站验证的不予计取。提供的合同关键信息必须完整,否则会影响评委对业绩的认定,如合同体现不出金额、时间,不予计取) 注:标杆金额为应答项目含税预估规模,累计合同标杆金额及单份合同标杆金额均四舍五入至十位; 2.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负面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2.7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且影响履约、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20时00分至2022年11月27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5日09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系统远程唱价(远程唱价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苏州北街323号南楼六楼会议室,可自愿参加现场唱价)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82号GTC环球贸易中心1012室 开户名: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账号:602*****8000002 项目负责人:王春阳、李东海、吴桐、黄碧文 电话:139*****886,0431-********,151*****303 异议渠道:*****.cn/newbid/#/PublicObjectiononline?projectId=210000000038657&projectType=1&actionType=3&actionId=aa6ae95e5d0248fbbdaf2399408babb4">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八、免责声明 | ||||||||||||||||||||||||
九、附加项 异议和投诉处理流程: (1)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应答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提出异议的事项应具体,应提供真实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可查证,如未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属扰乱评审秩序,可不予受理;前述三个事项的投诉,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附件“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3日 |
标签: 广告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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