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锦源养殖有限公司引进种猪谈判公告
长治县锦源养殖有限公司引进种猪谈判公告
长治县锦源养殖有限公司采购引进种猪谈判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长治县锦源养殖有限公司拟对长市牧字[2014]111号《长治市畜牧兽医局2014年一县一业基地县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中批复安排该公司利用省级专项扶持资金(引进种猪部分)36万元采购引进种猪,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具备山西省农业厅及山西省畜牧兽医局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长治县畜牧兽医中心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长治县金科养殖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采购引进种猪项目的供应商。现予公示并向各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及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编号:CXZC[2015]DY-004 二、项目名称、项目预算: 项目名称:长治县锦源养殖有限公司采购引进种猪; 项目预算:360000.00元; 三、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依据 根据长市牧字[2014]111号《长治市畜牧兽医局2014年一县一业基地县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的精神,长治县锦源养殖有限公司拟对该文件批复安排该公司利用省级专项扶持资金(引进种猪部分)36万元采购引进种猪,结合种猪引进行业实际情况及采购人书面请示特定要求,本着区域就近、便于防疫、最大程度避免因长途运输带来的意外损失、产品售后方便等因素,本次采购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说明依据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长治市财政局文件(长财采[2007]1号)附件第(1)条: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处获得;第(3)条:技术复杂或者性能特殊,难以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 根据上述依据,经多方调研,拟由具备山西省农业厅及山西省畜牧兽医局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长治县畜牧兽医中心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长治县金科养殖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采购引进种猪的供应商。 四、公示期限: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7日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5年5月27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前以实名书面(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形式向长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单位地址:长治县新建南路035号)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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