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焦化粗苯工段VOCs治理装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焦化粗苯工段VOCs治理装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焦化粗苯工段VOCs 治理装置

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焦化粗苯工段VOCs 治理装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产业园区众泰煤焦化厂区内

2.2建设规模: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年焦化装置,配套的化产煤气净化回收系统粗苯区域现场异味较大,需要进行VOCs收集处理,以满足国家环保要求。针对上述问题,计划采购1套VOCs收集治理装置,收集粗苯工段各个设备和储槽放散口产生的苯、萘、甲苯、二甲苯、苯系物等VOCs废气污染物,收集集中进管式炉焚烧。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提供VOCs废气治理范围内的工程设计(设计须由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出具,含初步设计方案、安全专篇编制、设计图、审图等,并经招标人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尾气收集、输送、处理系统的成套供货、材料采购、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施工、装置调试及保运(含试运行)、人员培训、性能考核及系统验收等EPC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满足: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1)若为注册环保工程师: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若为注册化工工程师,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3.3.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含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3.4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1个VOCs治理项目设计业绩(同时提供两种证明材料:①业绩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

(2)施工业绩: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1个VOCs治理项目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两种证明材料:①业绩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注:满足以上业绩指标要求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业绩,可视为具备施工和设计的业绩。

(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有满足该项要求的成员即可)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未被列入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并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本项目的施工方。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按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同一分工范围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11 月24 日至 2022 年11 月 30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6 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hndcxj@163.com,报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凡通过报名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11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1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报名不上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产业园区北区纬四路5号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6*****052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505室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话:181*****495

邮箱:hndcxj@163.com

                          2022 年 11月24 日




标签: 设计施工 总承包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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