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禁设备选型入围招标公告

门禁设备选型入围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门禁设备选型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入围选型。

现对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入围选型且满足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质要求的产品供应商均可申请参加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后续采购程序。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门禁设备选型入围”

二、采购编号:1540STC40254

三、项目简介:

(一)选型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的方式对门禁设备的产品及其供应商进行入围选型,选型入围有效期为自签订入围协议之日起2年,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入围有效期内的产品供货资格。在选型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欲以新投入市场的产品取代入围产品,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其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且须经过采购人的书面认可。本项目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实际使用入围供应商的入围产品、不承诺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金额。

(二)选型产品

本项目共分3个包,各包具体选型产品如下:
包号
选型产品/货物名称

C-1
双门控制器(含系统管理软件)

C-2
前端识别设备(感应卡读卡器、键盘读卡器)

C-3
生物特征识别设备(指纹读卡器)

注:1、本次入围选型以包为单位,申请人可以对本项目的一个包或多个包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必须对所申请包内的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提出申请,不得拆包(拆分或遗漏)申请,否则其申请将被拒绝;

2、选型产品的技术要求在资审阶段以本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内容为准,申请人须按此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须报出拟参加选型的产品型号;本项目后续采购环节中,采购人有权对选型产品的技术要求进行适当调整,最终入围选型产品的相关要求以本项目后续采购环节中的采购文件规定为准;各供应商所报产品型号中,其最终入围的产品型号将在本项目后续的谈判阶段最终确定。

(三)选型产品的采购范围及交货时间、地点要求:

采购范围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选型产品的供货及相关伴随服务 (含指导安装、技术培训等,不包括产品的安装和调试)
产品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各级单位所在地,具体交货地点以产品供货合同为准

(四)资格预审方式: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审办法及合格申请人数量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 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且有能力履行本次选型内容要求和提供选型产品及服务。

2、 申请人须为所报产品制造商,若申请人提供的选型产品是国外品牌,则申请人也可以是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注册的分支机构总部(若该制造商在国内未设分支机构,则申请人必须是其国内总代理商(须提供证明文件)或唯一授权代理商(仅当该产品在国内未设总代理商的,才可由制造商授权国内唯一产品代理商参与本项目))。若申请人为代理商,则对于本项目任意一个包,同一家代理商只能作为一个制造商的代理商对该包提出申请,即不能同时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制造厂商的代理商对同一个包提出申请。

3、 申请人须拥有所报选型产品的自主商标或产品商标的合法使用权(须提供证明文件)。

4、 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

5、 申请人须具有本次选型产品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时间须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7、 申请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并且须为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申请人。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对本项目的同一个包同时提出申请。否则,对于该包所涉及申请人的申请均为无效申请并将予以拒绝。

9、 申请人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文件并报名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的选型。

10、 对申请人的其他资质要求:


包号
选型产品/货物名称
制造商作为申请人的注册资金要求
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注册的分支机构总部或代理商作为申请人(仅限国外品牌)的注册资金要求
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体系

C-1
双门控制器(含系统管理软件)
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申请人应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体系,在全国范围内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除注册地外)设有10家(含)以上分支机构(如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等)。如产品销售实行代理制,需满足全国范围内设有10家(含)以上代理商或总代理商分支机构。

C-2
前端识别设备(感应卡读卡器、键盘读卡器)

C-3
生物特征识别设备(指纹读卡器)

注:等值外币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卖出价的中间价统一转换成人民币计算。


11、 选型产品的制造商应为专业从事选型产品设计、生产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自有知识产权。

12、 对申请人所报型号选型产品的要求:

包号
选型产品/货物名称
对所报型号产品的基本要求
其他

C-1
双门控制器(含系统管理软件)
具有有效的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或上海)出具的检验(测)报告;具有欧洲CE(CONFORMITE EUROPEENNE)认证;具有美国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认证。
1、对于所投包,申请人须对包内的全部产品进行响应且所报产品须为同一品牌,不允许拆包响应。

2、申请人所提供的产品须为技术成熟产品,申请人所报产品的同系列产品自2012年以来具有在国内银行业(仅限金库或保管箱库或加钞间)、博物馆或地铁领域的成功应用案例(自2012年1月1日至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含))。

C-2
前端识别设备(感应卡读卡器、键盘读卡器)

C-3
生物特征识别设备(指纹读卡器)

注:本项目所称制造商(或原厂商)指拥有产品知识产权的单位,代加工厂不是制造商。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

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时 间:自2015年5月19日起至2015年6月9日止,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

售 价:每包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EMS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2、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携带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购买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

3、购买人应按要求填写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记录表,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申请人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9:00-11:00(北京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11:00(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4、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并签字确认,申请人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 编:100080

联 系 人:马娟娟、张静、陈俊

联系电话:***-********(购买标书)、****************

电子邮箱:zhangjing@sinosteel.com

传 真:***-********

开户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账 号: 3350 5603 7575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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