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水文地质勘察等服务
桦南县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水文地质勘察等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Z0405G221*****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桦发改发[2022]1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南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监督人为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公司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南县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水文地质勘察等服务
2.2项目地点:桦南县梨树乡
2.3项目规模:新建深井15眼,井深80-100米,购置取水设备以及在线监测设备;建设彩钢房15座;维修原有4眼水源井,更换取水设备;设立封闭围栏共3.6公里,对一级保护区内进行绿化;对水源井进行电力外线配置。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2.6招标范围:
水源地水文地质勘察:完成项目水文地质勘察方案编制及评审成果文件;查明工作区内的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初步掌握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及其动态变化特征,对区内地下水水化学特征及水质进行分析和评价;计算水文地质参数,进行地下水资源评价,初步评价地下水水源地允许开采量等工作。
水资源论证:完成项目建设所需全部水资源论证方案编制及评审成果文件,并取得取水许可;对已有资料进行收集分析、整理;开展现场踏勘,重点调查建设项目的取水水源,取水口位置,以及项目所在区域有关现有的水利工程、取水排污等情况,确定水资源论证范围、取水影响范围、退水影响范围,进行建设项目概况分析,水资源开发时利用状况分析,用水合理性分析;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现场复核等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完成项目建设所需全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评审成果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包括:建设项目区责任范围及其周边环境概况;项目区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生产建设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水土流失防治初选方案;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等;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现场复核、信息化监管等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收集项目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对周边环境情况、环境敏感点等进行详细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估,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报告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完成项目(25个水源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报告的编制,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收集水源井基础资料,调查水文地质、水质、周边污染源情况等基础环境状况,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及国家、地方标准要求,确定水源保护区范围边界,并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要求。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49.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工程咨询资质,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③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类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3.3投标人拟派项目专业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工程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登记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环境影响评价及水源保护区划分: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三家;
③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勘察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20时00分至2022年12月1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2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开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南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桦南县新兴路2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4-*******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万达路中段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0454-*******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4-*******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水源地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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