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公告||德阳“天韵阳光”温泉度假综合体项目投资人招募公告(上)

招募公告||德阳“天韵阳光”温泉度假综合体项目投资人招募公告(上)

招募公告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8日作出(2022)川060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漆雪妃、吴中华等39人对被申请人德阳辉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辉煌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7月28日作出(2022)川0603破6-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德阳辉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天韵阳光”温泉度假商业综合体项目为债务人开发的唯一房地产项目。为有效整合债务人存量资源,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破产债权清偿率,保障购房户权益,维持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力争实现辉煌公司重整成功。现就投资人招募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监督。


(二)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平等适用,参选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交纳报名诚意金。仅提交报名文件未交纳报名诚意金的视为报名未成功。


(三)在意向投资人未报名成功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前,管理人不向意向投资人提供辉煌公司或项目情况的任何书面材料。


(四)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五)本招募公告编制的主要目的系供各参选投资人初步了解辉煌公司及其开发的“天韵阳光”项目现状。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参选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参选投资人在考虑进行投资时,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作参考,各投资人应谨慎识别和判断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六)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辉煌公司及项目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德阳辉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14******J

法定代表人:黄代平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营业期限:201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天元镇东海路与天鹏路交汇处东南角

登记机关:德阳市旌阳区行政审批局

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酒店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状况


“天韵阳光”主要业态包括温泉度假酒店、温泉主题乐园、温泉康养公寓、会展宴会中心、文化娱乐中心、超值商铺住宅,项目总体设计规划建筑面积为111,944.87㎡。因债务人资金链断裂,2022年3月所有工程均已全面停工。具体情况如下:

“天韵阳光”项目一期为商住楼,建筑面积35,699.41㎡,其中:地下部分7,216.79㎡,地上部分28,482.62㎡(商业建筑面积10,746.40㎡,住宅建筑面积17,736.22㎡)。目前,上述楼栋框架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水电、机电等均未做质量验收,装饰装修工程尚未完工。

“天韵阳光”项目二期为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为16,709.51㎡,其中:地下部分6,530.62㎡,地上部分10,178.89㎡。目前,仅基坑部分挖出,其余部分均未施工。

“天韵阳光”项目三期为商业楼,建筑面积为59,535.95㎡,其中地下部分8,938.84㎡,地上部分50,597.11㎡,目前地下室基础、柱、墙、梁板主体结构已基本完成,地上总体设计为26层,其中1层至18层柱、墙、梁板、楼梯框架主体结构已基本完成,18层以上尚未施工。

“天韵阳光”项目总平工程建筑面积为12,391.55㎡,其中包含园林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标识标牌工程、安装工程等全部内容尚未施工。

一期、三期房屋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一期房屋共658套,已售526套,预售面积23,988.41平方米;三期房屋共计685套,已售18套,预售面积971.97平方米。

以上数据为管理人初步调查结果,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变动。


(三)企业负债情况


截止人民法院规定的债权申报日2022年10月23日,合计申报债权486户(含购房债权),申报总额为470,796,611.43元,其中本金366,940,643.00元,申报违约金、利息及其他金额103,855,968.43元。目前,辉煌公司债权人仍在继续补充申报债权,辉煌公司实际债权性质及金额以人民法院最终裁定金额为准。

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职工债权共涉27人,职工债权共计2,105,955.18元。


三、投资人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投资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意向投资人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书面说明各自投资金额及权利义务;

2. 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管理运营能力完成辉煌公司公司一期商住楼、二期商业综合体及三期商业楼的修建并盘活运营,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能力及专业管理团队,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具备商业招商、酒店经营管理或商业综合体运作丰富经验者优先;

3. 意向投资人其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 按照本公告规定在报名期限内缴纳报名诚意金。


(二)报名文件


1.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或组织公章);

(2)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参与联合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决议;

(4)企业或组织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经营规模、财务数据、主要业绩、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等;

(5)截至报名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须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公章);

(6)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7)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所所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 自然人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本人签名捺印);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捺印);

(3)本人履历介绍;

(4)本人征信证明及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

(5)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提交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022年11月22日

标签: 综合体 投资人 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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