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改造2014年度田间工程(Ⅴ)招标公告

节水改造2014年度田间工程(Ⅴ)招标公告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

玉门市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4年度田间工程(Ⅴ)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玉门市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4年度田间工程(Ⅴ)已由甘肃省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玉门市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玉门市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4年度田间工程(Ⅴ),项目区位于玉门市玉门镇、黄闸湾乡、柳河乡、六墩乡、铁路林场等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计划实施节水面积4.109万亩,其中渠灌3.2666万亩,管灌0.3686万亩,啤酒花滴灌0.3438万亩,日光温室滴灌0.13万亩。

工程计划2015年7月1日开工,2016年5月30日竣工,为减小灌溉对工程建设的影响,根据渠道灌溉情况,渠道衬砌在灌溉间隙期进行,计划工期335天。主要工程包括渠道衬砌、低压输水管道及滴灌带安装铺设、机井改造(包括购置、更换水泵及其配套设备、新建井房)等。

2.2 招标范围: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玉门市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4年度田间工程所有的施工和监理。

标段划分及工期:

2.2.1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玉门市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4年度田间工程(Ⅴ)共划分5个施工标段, 1个工程监理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施工第一标段:改建昌马灌区北一支渠、西一支渠、南干二分干三斗渠、南干一斗渠,配套面积12307亩。

施工第二标段:改建昌马灌区西一支干六支渠、西一支干七支渠、北干渠六支渠,配套面积9520亩。

施工第三标段:改建北二支渠、北三农渠,配套面积10839亩。

施工第四标段:柳河乡配套管灌面积3686亩,玉门镇配套日光温室滴灌1300亩。

施工第五标段:玉门市铁路林场配套啤酒花滴灌2438亩,玉门镇配套啤酒花滴灌1000亩。

施工监理标段: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玉门市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4年度田间工程(Ⅴ)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注:每个施工标段还包括完成主体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

2.2.2 工期: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5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要求:(1)第一、二、三标投标人须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资格后审时需提交原件);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2)第四、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乙贰级以上(含乙贰级)灌溉资质等级且在甘肃省水利厅备案的高效节水灌溉材料、设备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同时持有灌溉材料设备专业生产许可证书,取得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家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投标人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 施工监理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3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为规范本项目管理,在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需将在投标文件中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招标人处保管,直至本工程竣工后退还,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投标保证金

本次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整(¥50000元),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20000元)。

附: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 号:1018 1200 0448 585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报名后并打印出报名成功的提示页面加盖公章,于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2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世纪大道4号楼)一楼中介代理平台处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近年来同类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相关人员证件及《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地址: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4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5年6月3日上午9:00在玉门市水务局(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组织踏勘现场,2015年6月3日下午15:00在玉门市水务局七楼会议室(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门市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

邮 编:735211

联 系 人:杨多会

电 话:****-******* 189*****680

传 真:****-*******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98号中海国际大厦15层1504室

酒泉市新城区玉门东路8号楼四楼410室

联 系 人:孙 鹏 陈雅雯

电 话:187*****300 135*****089

电子邮件:zhongzhaohex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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