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咸祥分院迁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2022-11-2414:21:06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咸祥分院迁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2022-11-2414:21:06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咸祥分院迁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 2022-11-24 14:21:06 次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咸祥分院迁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

1. 招标条件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咸祥分院迁建工程 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1-******-04-01-******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债资金和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995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围护、地下室(一层,含桩基)、1#综合楼、2#综合门诊楼、3#垃圾房、4#门卫等功能区域等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西宅村。

2.2招标范围:

总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含围护桩、工程桩)、围护工程、地下室工程(含土建、给排水、强电、消防水、消防电、防排烟通风、充电桩、雨水回收等)、上部主体工程(含土建、给排水、强电、消防水、消防电、防排烟通风、空气能热水机组系统等)、幕墙及门窗、装修工程、泛光照明、太阳能光伏系统、空调(含新风)系统、智能化、电梯设备及安装、医用气体系统、纯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医用洁净系统、柴油发电机系统、抗震支架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及海绵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景观电气)等施工及保修期的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本次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含围护桩、工程桩)、围护工程、地下室工程(含土建、给排水、强电、消防水、消防电、防排烟通风、充电桩、雨水回收等)、上部主体工程(含土建、给排水、强电、消防水、消防电、防排烟通风、气体灭火系统、空气能热水机组系统等)、室外给水、室外消防水、幕墙及门窗等施工及保修期的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二次招标范围:装修工程、泛光照明、太阳能光伏系统、空调(含新风)系统、智能化、电梯设备及安装、医用气体系统、纯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医用洁净系统、柴油发电机系统、抗震支架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及海绵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景观电气)等。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即招标控制价):*********元。

2.3施工总工期:96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报告上的时间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5安全要求:合格,并达到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的贰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6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2月14日09时3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

联 系人:方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

联 系人:陈懿倩、朱宇超

电 话:0574-********132*****121

标签: 医共体 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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