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金牛区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金牛区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国有公司:
《成都市金牛区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成都市金牛区推行“证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使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为我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1〕9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21〕1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一)市场准入规则简约高效。对中央层面和四川省层面设定的区级权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对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
(二)监管措施精准到位。坚持宽进严管、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完善监管方法、规则和标准,落地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各项举措。构建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引导社会力量发挥监督作用,构建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三)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全面实施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配合上级部门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强化系统集成和技术保障,畅通数据交换通道,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涉企数据归集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监管领域以及其他商务领域的应用互认。
二、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级文件中确定的523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以及四川省地方层面设定的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结合我区实际,梳理形成《金牛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1年版)》(见附件),清单内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根据职责分工按以下四种方式分类推进。
(一)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审批部门:不再发放相应事项的许可证,同时做好该政策的解读、咨询、宣传工作。
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
(二)审批改为备案。审批改为备案后,企业按照区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备案工作。实施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实行事后备案的,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审批部门: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主管部门:要按职能职责督促企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要依法调查处理。
(三)实行告知承诺。按照《成都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审批部门: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可参考《成都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书》《成都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承诺书》)。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主管部门: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要针对事项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企业违反承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同时,要及时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将企业履行情况推送至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四)优化审批服务
审批部门: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采取以下措施:1.将简易高频事项下沉街道,便利企业就近办理。2.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3.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4.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经营。5.取消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对有数量限制的事项,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
主管部门:制定年度监管计划,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控制。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梳理责任事项清单。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制定我区改革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改革,明确进度安排。对照国家、省级“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逐项梳理出区级及以下层级改革事项,汇总编制形成责任事项清单,细化落实责任事项改革举措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向社会公开公布。
(二)开展改革业务培训,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改革要求和上级部门要求,调整业务流程和标准,开展系统内部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审批和监管部门均要建立信息报送工作机制,自2022年1月起,于每月25日将“审批改为备案”办件数、“实施告知承诺”办件数、“优化审批服务”办件数、“违法案件查处”办件数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优秀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工作建议等,按时报送区行政审批局。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履行登记服务职能。区级行政审批部门要全面落实经营范围规范目录,组织实施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及时根据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和企业经营需要,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企业设立登记后,行政审批部门要根据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
(四)推进电子证照运用,强化数据归集共享。配合上级部门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及时将电子证照归集至市政务共享平台电子证照库,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提供相应材料,方便企业办事。区级公共数据主管部门要改造升级自建业务系统,及时对接市大数据中心,连接市政务共享平台、市电子证照库,认领获取企业登记信息,并反馈回推相关业务数据、证照数据,重视改革信息化保障工作。
(五)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配套改革措施。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区级主管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下放审批权限的,要同步调整明确监管层级、完善监管举措,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强化实施失信惩戒,增强监管威慑力,建立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按程序修复信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健全审管衔接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保障。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我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改革。区司法局负责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中涉及法律、法规问题的指导,保证改革依法推进。
(二)抓好改革落实,鼓励探索创新。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担当,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积极贯彻响应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密切跟踪改革进展,按进度高标准高质量有序实施改革。要始终聚焦企业干事创业需求,在法制框架内优化细化改革举措,挖掘优秀做法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并复制推广,在工作中创新工作,在改革中服务改革。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各部门要积极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多种途径宣传,向社会公告改革相关措施、办法、进展及成效,最大程度吸引公众关注支持,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改革,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附件:金牛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1年版)
附件
金牛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1年版) | |||||||||||||
一、中央层面设定事项 | |||||||||||||
在国家级清单中的序号 | 改革事项 | 四川事项名称 | 许可证件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举措及主要理由 | 审批部门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区级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及违法案件查处) | |||
直接取消审批 | 审批改为备案 | 实行告知承诺 | 优化审批服务 | ||||||||||
5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 | √ | 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公安金牛分局 |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实施“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后及时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及时将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公安金牛分局 | |||
14 | 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省级权限) | 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省级权限)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生态环境厅 | √ | 取消“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省级权限)”,从事放射性污染监测的机构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办理资质认定。 |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虚假承诺或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依法依规建立失信惩戒及信用共享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布监测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推动企业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 金牛生态环境局 |
38 | 诊所设置审批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 | 无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部门申办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 | 区行政审批局 | 1.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2.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3.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4.向社会公开诊所有关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 区卫健局 | |||
39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证书核发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纳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进行统一审批管理。 | 区行政审批局 | 1.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状况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卫健局 | |||
40 | 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 |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不再申请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区行政审批局 |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卫健局 |
41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 | ——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 | 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一级,明确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批,执业地域范围明确为全国。 | 上级卫健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卫健局 | |||
42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一级,明确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批,执业地域范围明确为全国。 | 上级卫健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卫健局 | |||
43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省消防救援总队 | √ | 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 | 上级消防部门 |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要求,引导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落实主体责任。2.建立健全以日常“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基本手段、以专项抽查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持续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行为的监督抽查,对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3.联合有关部门对严重失信、违法违规的机构、人员实施“黑名单”重点监管、行业退出和永久禁入。4.健全火灾延伸调查中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和失责行为的倒查机制,依法加大责任追查力度。 | 区消防大队 |
46 | 从事强制性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检查机构指定 | —— | 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市场监管总局 | √ | 取消“从事强制性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检查机构指定”。 |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 1.由从事强制性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对工厂检查结果及认证结论负责。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认证机构或其委托的检查机构在工厂检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出具虚假检查报告的,依法严肃查处。3.将认证机构和检查机构纳入信用监管范围,依法依规建立工厂检查员黑名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4.督促认可机构加强认可管理。5.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区市场监管局 | |||
47 | 广告发布登记 | 广告发布登记 |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 取消“广告发布登记”。 | 区行政审批局 | 1.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发现广告发布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要依法查处。2.加强协同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广告发布机构监管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 | |||
52 |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 草原作业许可证(草原经营性旅游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县级以上地方林草部门 | √ | 取消“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 区行政审批局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草原征占用行为监管过程中,一并对有关经营性旅游活动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区城市更新局 | |||
53 | 林草种子(林木良种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县级以上地方林草部门 | √ | 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法律修改程序后,不再保留林木良种苗木类别,原有林木良种苗木纳入一般林木种苗管理,不再实施特别的管理措施。 | 区城市更新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公开,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区城市更新局 |
59 |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资质审批 |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核发(权限内) |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省文物局 | √ | 将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 上级文物部门 |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 区文体旅局 | |||
60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审批 |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核发(权限内)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文物部门 | √ | 1.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2.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取消对施工单位资质的限定要求。 | 区文体旅局 |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 区文体旅局 |
61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审批 |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核发(权限内)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文物部门 | √ | 1.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2.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取消对监理单位资质的限定要求。 | 区文体旅局 |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 区文体旅局 | |||
69 | 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 | 保安培训许可 | 保安培训许可证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公安厅、市级公安机关 | √ | 取消“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改为备案管理。 | 上级公安部门 | 1.加强对备案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未依法备案、提供虚假备案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进行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公安金牛分局 |
71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取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 区住建和交通局 | 1.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信用监管。2.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培训学时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4.严厉打击虚假备案行为,对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实行行业禁入。 | 区住建和交通局 | |||
74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部门 | √ | 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联合实施市场禁入措施。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经营主体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3.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 区商务局 | |||
75 | 诊所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取消对诊所执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 区行政审批局 | 1.建立健全诊所备案制度,及时将备案诊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未备案行为的监管。2.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3.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4.依法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5.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 区卫健局 |
78 |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1.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2.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 区行政审批局 | 1.对备案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备案企业是否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2.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将虚假备案、违规经营等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 区市场监管局 | |||
81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收购许可证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 | √ | 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改为备案管理。 | 区行政审批局 |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 区发改局 | |||
84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县级公安机关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公安金牛分局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公安金牛分局 |
85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 县级公安机关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公安金牛分局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督促公章刻制企业严格落实公章刻制备案管理要求,及时规范上传、报送公章刻制备案信息。 | 公安金牛分局 | |||
86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批准文件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公安厅;设区的市、县级公安机关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公安金牛分局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公安金牛分局 |
88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 市、县级财政部门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区行政审批局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中介机构,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根据企业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和违法中介机构名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区财政局 | |||
89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市、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区人社局 | |||
91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区人社局 |
96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区住建和交通局 |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区住建和交通局 | |||
102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生许可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卫生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共场所信息。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卫健局 | |||
103 | 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核发 |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省卫生健康委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上级卫健部门 | 1.对提供虚假材料、未达到承诺要求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配置许可证的要依法处理。2.加强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医疗机构的信用状况。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加强行业自律。 | 区卫健局 |
104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市、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区消防大队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对投诉举报多的场所实施重点监管。2.公众聚集场所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使用管理方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3.加大信用监管工作力度,在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及时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信息,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 区消防大队 | |||
106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 1.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2.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机构,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 区市场监管局 |
107 | 设立认证机构(低风险等级)审批 | —— | 认证机构批准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市场监管总局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认证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完善认证领域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关失信惩戒制度。 | 区市场监管局 | |||
108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食品相关产品、化肥)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省市场监管局、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 1.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证(包括许可范围变更)的企业开展例行检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对许可有效期届满延期换证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查承诺情况。 | 区市场监管局 | |||
111 |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不含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省新闻出版局;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区新闻出版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新闻出版局 |
114 | 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1.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 草种生产许可证、草种经营许可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1.农业农村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2.省林草局,市、县级林草部门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制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优化现场检查程序。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 区城市更新局 | |||
115 | 由国家林草局审批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 | ——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国家林草局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上级林草部门 | 1.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区城市更新局 | |||
116 | 省级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目录的物种) | 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批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省林草局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上级林草部门 | 1.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区城市更新局 |
118 | 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 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省药监局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格认定的机构,加强对其承诺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加强网络监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3.向社会公开资格证书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区市场监管局 | |||
119 | 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许可 | 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 |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加强对其承诺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加强药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共享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信息。3.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的日常监管。4.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证有关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区市场监管局 |
121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市、县级教育部门 | √ | 1.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2.在民办学校举办者再次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3.将营利性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审批时限均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4.对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的,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在各学段原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1年有效期。5.每半年1次公布营利性民办学校存量情况。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3.依法依规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和研判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积极主动予以应对。 | 区教育局 |
138 | 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 保安服务许可证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公安厅;市级公安机关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人员工作经验证明和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3.制定公布办事指南,推广网上办理。 | 上级公安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公安金牛分局 | |||
139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公安厅;市级公安机关 | √ | 不再要求申请者提供爆破作业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材料。 | 上级公安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利用技术手段开展检查,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规定的依法处理。 | 公安金牛分局 | |||
140 |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 | 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审批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公安厅 | √ | 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上级公安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 公安金牛分局 | |||
141 | 民用枪支(弹药)制造许可 | —— | 民用枪支(弹药)制造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公安部 | √ | 1.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鉴定文件。 | 上级公安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 公安金牛分局 | |||
142 | 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 | 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 | 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公安厅 | √ | 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上级公安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 公安金牛分局 |
143 | 弩的制造、销售、购置、进口、运输许可 | 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 | 无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公安厅 | √ | 1.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批准立项文件。 | 上级公安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 公安金牛分局 | |||
144 |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 | —— |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 公安部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等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3.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4.停止收取产品首次检测费用。 | 上级公安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每年组织开展网络安全行业产品抽查工作,对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全国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违规生产、销售的企业要依法查处。2.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有关检测机构的监管,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 公安金牛分局 | |||
145 |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 |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 | 无 | 《殡葬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民政部门 | √ | 1.区(市)县民政部门向市民政局提交经营性公墓设立请示及相关材料,市民政局进行审核审批,出具审批意见,并报省民政厅备案。2.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上级民政部门 | 1.完善殡葬设施规划,通过规划对殡葬设施进行总量控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殡葬服务企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增强监管效能。3.强化公墓年检制度,对违规建设经营行为完善处罚机制和措施。4.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 | 区民政局 |
151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1.有条件的地区将省、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加快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劳务派遣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区人社局 | |||
169 | 民用核材料许可证核准 | ——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 | 生态环境部 | √ | 1.将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审查从串联办理改为并联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180天压减至150天。 |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 将民用核材料使用单位全面纳入核安全例行监督检查范围,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金牛生态环境局 | |||
170 |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单位许可证核发 | —— |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 生态环境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核级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核级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和计量人员、理化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2.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访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投诉举报和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 金牛生态环境局 |
171 |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单位许可证核发 | —— |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 生态环境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核级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核级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和计量人员、理化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2.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访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投诉举报和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 金牛生态环境局 | |||
172 | 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单位许可证核发 | —— | 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 生态环境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核级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核级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和计量人员、理化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2.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访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投诉举报和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 金牛生态环境局 | |||
173 |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单位许可证核发 | —— |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 生态环境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核级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核级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和计量人员、理化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2.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访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投诉举报和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 金牛生态环境局 |
174 | 为境内民用核设施进行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单位注册登记审批 | —— | 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 生态环境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核级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核级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和计量人员、理化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并向社会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访问题,对投诉举报和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 金牛生态环境局 | |||
175 |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除医疗自用的短半衰期放射性药物外)许可证核发 | ——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生态环境部 | √ | 将场所等级属于乙级、丙级的生产放射性同位素单位的审批权限由生态环境部下放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有关生态环境部门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 金牛生态环境局 | |||
176 | 销售、使用Ⅰ类放射源(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除外)和Ⅰ类射线装置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 ——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生态环境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改为生态环境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获取。 |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生态环境部和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方便获取有关信息。3.加强对有关生态环境部门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 金牛生态环境局 |
177 | 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自用,销售、使用Ⅱ、Ⅲ、Ⅳ、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和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 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自用,销售、使用Ⅱ、Ⅲ、Ⅳ、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和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生态环境厅;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 | 经省级政府批准后,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可以由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核发。 |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 1.制定出台有关技术导则、操作标准、技术程序,进一步规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及监管工作。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对有关生态环境部门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 金牛生态环境局 | |||
178 | Ⅰ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核发 | —— | Ⅰ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生态环境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核级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核级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和计量人员、理化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持证企业加强监督管理。2.对违法违规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访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投诉举报和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 金牛生态环境局 |
179 | 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国家级权限) | —— | 放射性污染监测资质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生态环境部 | √ | 定期向社会公开放射性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存量情况,方便有关企业委托开展业务,接受社会监督。 |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 1.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放射性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2.推动企业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 金牛生态环境局 | |||
180 | 设立专门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许可 | —— |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生态环境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许可与设施的安全许可审查合并进行,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8个工作日。 |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 1.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调查处理并公开结果。3.及时处理举报、投诉、信访案件。 | 金牛生态环境局 | |||
181 |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核发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审批材料: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经卫生、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复印件,消防部门证明材料,公安机关证明材料,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材料,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复印件。 |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并公开结果。3.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有关经营活动环境污染防治情况,将违规经营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 金牛生态环境局 |
182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经营期间守法证明和监督性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证明材料。 |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失信主体强化信用约束,依法查处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开。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金牛生态环境局 | |||
183 | 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 | —— | 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生态环境部 | √ | 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缩减《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范围,使企业进出口更多种类的危险化学品时不再需要办理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 |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失信主体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开。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金牛生态环境局 | |||
184 |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 | —— |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生态环境部 | √ | 调整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所需的毒理学、生态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减轻企业负担。 |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对失信主体强化信用约束,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3.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 金牛生态环境局 |
185 | 排污许可 | 排污许可 | 排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 √ | 通过建设项目行业特征表实现有关信息系统的衔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企业重复填报有关信息。 |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和未按证排污行为。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问题多的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各地区、各部门共享,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金牛生态环境局 | |||
190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燃气经营许可证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县级燃气管理部门 | √ | 1.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 区住建和交通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区住建和交通局 | |||
229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区住建和 交通局 |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区住建和交通局 |
230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车辆运营证核发 | 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对开展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地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等级评定相关材料,直接向检测机构获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 | 区住建和 交通局 |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区住建和交通局 | |||
235 | 河道(含长江)采砂许可 | 河道采砂许可 | 河道采砂许可证、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水利部门 | √ | 1.加强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批,实行年度采量控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2.对公益性采砂减少审批环节,对符合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的,不再同时开展河道(含长江)采砂行政许可。3.采取灵活的许可实施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实施许可。4.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 | 区行政审批局 | 1.落实河道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四方责任。2.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加强对采砂情况的监督检查。3.对长江干流实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加强采砂现场及运输环节监管。4.运用卫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测等技术手段进行动态监控。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236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水利部门 | √ | 1.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对已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2.按国务院统一部署,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许可证,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要求,实行报告表、报告书分类管理,对取水量较小、用水工艺简单且取退水影响小的项目推行报告表管理。4.简化技术审查环节,细化明确报告书技术审查标准,报告书技术审查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不含报告书修改时间)。对报告表实行备案承诺制,不再组织技术审查,由水利部门直接审核。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取水单位和个人取用水、有关技术单位编制报告中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2.加强信用监管,将取水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237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生鲜乳准运证明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 | √ | 将生鲜乳准运证有效期由1年延长至2年。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将车辆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运营情况。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
238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将其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收购、运营情况。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
239 |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250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农业农村厅;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
251 |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农业农村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
252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农业农村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254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兽药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2.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监督检查次数和抽检兽药数量,实施重点监管。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
255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动物诊疗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
259 | 农药经营许可 | 农药生产经营审批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农药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农药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265 |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国家和省重点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厅;县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 | 1.推动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对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未发现问题且年办理10批次以上、材料均合格的申请人,采用申请材料容缺后补方式办理审批。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风险等级较高、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
266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经营利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1.推动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对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未发现问题且年办理10批次以上、材料均合格的申请人,采用申请材料容缺后补方式办理审批。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风险等级较高、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271 | 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 渔业捕捞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2.对能够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
274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 水域滩涂养殖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
275 | 水产苗种场(不含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市、县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284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取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限制。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信用证明等材料。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区文体旅局 | |||
285 |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区文体旅局 | |||
286 |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区文体旅局 | |||
291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文化和旅游厅;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区文体旅局 |
305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卫生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向供水主管部门通报对饮用水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情况。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卫健局 | |||
306 |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开办理进度。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4个工作日。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违法宣传疗效、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3.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 区卫健局 | |||
307 | 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等技术服务机构认定 | 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等技术服务机构认定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省卫生健康委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简介、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等材料。 | 上级卫健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卫健局 |
308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诊疗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卫健局 | |||
309 |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许可 |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许可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戒毒医疗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省卫生健康委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上级卫健部门 |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对医疗机构的戒毒治疗活动加强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2.加强对戒毒诊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管理。 | 区卫健局 | |||
310 |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批件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 省卫生健康委 | √ | 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省级卫生健康部门每半年1次向社会公布已取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的医疗机构名单,以及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落实情况,并在接到新的申请后1个月内向社会公开申请机构信息。 | 上级卫健部门 | 1.完善有关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公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相关信息。2.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4.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卫健局 |
311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将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区行政审批局 | 1.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质量控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产前诊断机构对产前筛查机构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状况。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6.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行业自律。 | 区卫健局 | |||
312 | 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审批 |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 |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 省卫生健康委 | √ | 1.实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将专家评审时限由90天压减至60天。 | 上级卫健部门 | 1.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当加强对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的规划管理,并对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批行为进行严格监管。2.健全以信息化监管为主、随机飞行检查为辅的监管机制,针对薄弱领域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管。3.会同有关部门完善防范打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违法犯罪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和联动机制。 | 区卫健局 |
314 | 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1.取消医疗机构验资证明。2.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登记。 | 区行政审批局 |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卫健局 | |||
315 | 社会办医疗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 —— |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评审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上级卫健部门 | 1.加强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医疗机构的信用状况。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4.加强行业自律。 | 区卫健局 | |||
316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证书核发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省卫生健康委 | √ | 1.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一级,明确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批,执业地域范围明确为全国。2.取消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初审环节。3.取消对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要求。 | 上级卫健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卫健局 |
317 | 血站(含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立及执业审批 | 血站设立及执业审批(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置除外) |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置批准书、血站执业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 | √ | 1.实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上级卫健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卫健局 | |||
318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 | 单采血浆许可证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 省卫生健康委 | √ | 1.实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上级卫健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卫健局 | |||
319 | 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 | 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 | 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卫生健康委 | √ | 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省级卫生健康部门每半年1次向社会公布已取得设置人类精子库许可的医疗机构名单,以及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类精子库配置规划落实情况,并在接到新的设置申请后1个月内向社会公开申请机构信息。 | 上级卫健部门 | 1.完善有关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公布人类精子库相关信息。2.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4.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卫健局 |
320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区行政审批局 | 1.严格执行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处方开具、临床合理使用、回收、销毁等各项规定,发现问题依法及时处理。2.实时统计和跟踪药品使用情况,掌握印鉴卡管理状态,实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全程闭环管理。 | 区卫健局 | |||
326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区应急局 | |||
330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危险化学品(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区应急局 |
352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计量授权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将审批信息统一归集至有关数据平台。2.取消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等申请材料。3.对变更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或计量规程等无需现场审查的事项,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自愿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审批部门对承诺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后办理。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区市场监管局 | |||
353 |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1.餐饮服务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申请在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经营项目。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区行政审批局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食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区市场监管局 |
354 | 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 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省市场监管局;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1.除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外,将审批权限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但申请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的应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 1.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向社会公开食品生产许可信息。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情况确定检查频次,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区市场监管局 |
355 | 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外)生产许可证核发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1.将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5类产品审批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2.将发证机关组织的发证前产品检验改为由企业在申请时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3.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4.对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2类产品,在审批环节不再开展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单、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保障质量安全承诺书后,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发放许可证。 |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 1.对未经现场审查发放许可证的企业,审批机关要在发证后1个月内开展现场核查,对不具备生产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要依法处理。2.对为企业申请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具检验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符合性检查,发现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获证企业。3.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区市场监管局 |
356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鉴定评审机构,对申请人开展鉴定评审。3.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 | |||
357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市场监管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1.将申请资料简化为许可申请书,不再将型式试验和监督检验作为审批前置条件。2.对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和质量投诉未结案等情况,且满足生产业绩有关规定的生产单位,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采取企业自愿承诺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取消鉴定评审要求,但不可连续两个许可周期申请直接换证。3.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型式试验和监督检验时对持证生产单位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4.针对通过自愿承诺申请直接换证的生产单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依法处理。 | 区市场监管局 |
358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 |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省市场监管局;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1.对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投诉未结案等情况,且满足充装业绩有关规定的充装单位,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采取企业自愿承诺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取消鉴定评审要求,但不可连续两个许可周期申请直接换证。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有投诉举报和发生充装事故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针对通过自愿承诺申请直接换证的充装单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依法处理。 | 区市场监管局 | |||
359 | 设立认证机构(高风险等级)审批 | —— | 认证机构批准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市场监管总局 | √ | 1.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技术特点,全面梳理修订认证领域目录,按照必要性和最简化原则,对认证领域实施分类管理,对风险等级高的认证领域准入实行优化审批服务。2.取消认证机构在登记注册等环节已经提交的申请材料,压减审批材料数量30%以上。3.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认证行业的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建立认证领域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区市场监管局 |
360 | 从事强制性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认证机构、实验室指定 | —— | 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市场监管总局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和认证机构批准书等材料。 |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认证行业的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 区市场监管局 | |||
362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乙种)审批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县级以上地方广电部门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酒店星级证明等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通过实地检查、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监测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及播出内容进行监测监看。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 区文体旅局 | |||
367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广电总局;省广播电视局;市、县级广电部门 | √ | 1.加强政务信息共享共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营业场所证明、主要出资单位证明、验资证明等材料。2.将许可证有效期限由1年延长至2年。 | 区行政审批局 |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制定年度监管计划,采取实地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区文体旅局 |
371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 《全民健身条例》 | 县级体育部门 | √ |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 区文体旅局 | |||
372 |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健身气功站点注册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县级体育部门 | √ |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 区文体旅局 | |||
375 | 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省新闻出版局;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 | 上级新闻出版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新闻出版局 |
376 | 从事特定印刷品(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 | 上级新闻出版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新闻出版局 | |||
377 | 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省新闻出版局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 | 上级新闻出版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新闻出版局 | |||
378 | 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审批(初审) | 对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的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含出版新的报纸、期刊、连续型电子出版物或报纸、期刊、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变更名称)审批的初审 | 无 | 《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省新闻出版局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2.对涉及机构改革、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等内容的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简易程序审批。 | 上级新闻出版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出版内容质量监测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被投诉举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 区新闻出版局 |
379 | 图书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 —— | 图书出版许可证 | 《出版管理条例》 | 新闻出版署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2.对涉及机构改革、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等内容的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简易程序审批。 | 上级新闻出版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出版内容质量监测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被投诉举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 区新闻出版局 | |||
382 | 网络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 ——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 《出版管理条例》 | 新闻出版署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2.对涉及机构改革、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等内容的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简易程序审批。 | 区新闻出版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出版内容质量监测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被投诉举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 区新闻出版局 | |||
383 | 报纸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 —— | 报纸出版许可证 | 《出版管理条例》 | 新闻出版署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 上级新闻出版部门 | 1.强化报纸样本数据监测、跟踪和评估,加大报纸质量检查力度。2.扩大纸质报纸审读及借助网络手段审读的覆盖面。 | 区新闻出版局 | |||
384 | 期刊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 —— | 期刊出版许可证 | 《出版管理条例》 | 新闻出版署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2.期刊出版单位申请变更名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与主办单位之间隶属关系或出资关系的证明材料。 | 上级新闻出版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期刊年检和审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新闻出版局 |
385 | 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 —— | 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 | 《出版管理条例》 | 新闻出版署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 上级新闻出版部门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区新闻出版局 | |||
388 |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出版管理条例》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精简审批材料,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 区新闻出版局 | |||
389 | 中学小学教科书出版资质审批(初审) | 对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的中学小学教科书出版资质审批的初审 | 无 | 《出版管理条例》 | 省新闻出版局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近5年内出版单位出版的与所申请出版资质相关的代表性出版物,改为审批部门向相关部门了解该单位代表性出版物情况。 | 上级新闻出版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出版内容质量监测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被投诉举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 区新闻出版局 |
390 | 中学小学教科书出版资质审批 | —— | 图书出版许可证 | 《出版管理条例》 | 新闻出版署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近5年内出版单位出版的与所申请出版资质相关的代表性出版物,改为审批部门向相关部门了解该单位代表性出版物情况。 | 上级新闻出版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出版内容质量监测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被投诉举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 区新闻出版局 | |||
391 | 中学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审批 | ——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出版管理条例》 | 新闻出版署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关于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及自有物流配送体系情况的证明材料,改为要求申请单位提供加盖其公章的文字说明,并实地核查其是否具备相应准入条件。 | 上级新闻出版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新闻出版局 | |||
392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国家网信办;省网信办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上级网信部门 | 1.完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管制度,依法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建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4.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依法开展联合执法。 | 区网信办 |
393 | 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的服务业务审批 | —— | 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许可证、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提供金融信息服务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家网信办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上级网信部门 | 1.及时掌握用户情况,定期对备案用户的信息进行核查。2.强化境外金融信息服务终端同步审视,发现问题依法及时处理。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网信办 | |||
439 | 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 | 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 | 烟草专卖烟叶收购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市级烟草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16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上级烟草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根据投诉举报开展重点检查。 | 区烟草专卖局 | |||
440 |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撤销审批 | ——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准予设立(分立、合并、撤销)××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国家烟草局 | √ | 将审批时限由16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上级烟草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根据投诉举报开展重点检查。 | 区烟草专卖局 | |||
441 |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 | —— |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国家烟草局 | √ | 将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上级烟草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持证主体合规生产经营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主体。 | 区烟草专卖局 |
442 | 外商投资设立烟草专卖生产企业审批 | ——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准予设立××外商投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行政许可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国家烟草局 | √ | 将审批时限由16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上级烟草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根据投诉举报开展重点检查。 | 区烟草专卖局 | |||
443 | 烟草制品批发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撤销审批 | ——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准予设立(分立、合并、撤销)××烟草制品批发企业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国家烟草局 | √ | 将审批时限由16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上级烟草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根据投诉举报开展重点检查。 | 区烟草专卖局 | |||
444 |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核发 |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核发 |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国家烟草局;省烟草专卖局 | √ | 将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上级烟草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持证主体合规经营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取缔无证经营主体。 | 区烟草专卖局 | |||
445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市、县级烟草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区烟草专卖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持证主体合规经营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取缔无证经营主体。 | 区烟草专卖局 |
446 |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核发 |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核发 |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省烟草专卖局;市级烟草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减至2个工作日。 | 上级烟草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持证主体合规运输烟草专卖品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无证运输或超量携带烟草专卖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区烟草专卖局 | |||
447 | 林草种子(进出口)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国家林草局 | √ | 1.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法律修改程序后,取消省级林草部门实施的审核,申请人直接向国家林草局提出申请。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营场所权属证明、生产用地用途证明等材料。 | 上级林草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区城市更新局 | |||
448 | 林草种子(林木良种籽粒、穗条等繁殖材料,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1.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 草种生产许可证、草种经营许可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营场所权属证明、生产用地用途证明等材料。 | 上级林草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公开,依法依规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区城市更新局 |
451 |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省林草局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 | 上级林草部门 | 加强信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区城市更新局 | |||
452 | 由国家林草局审批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除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外) | ——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国家林草局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专家评审。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上级林草部门 | 1.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和规范,针对不同物种采取差别化、精细化管理方式。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区城市更新局 | |||
453 | 省级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除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目录的物种外) | 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批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省林草局 | √ | 1.对申请增加繁育种类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人工繁育许可证和相关批准文件等材料。2.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专家评审。 | 上级林草部门 | 1.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和规范,针对不同物种采取差别化、精细化管理方式。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区城市更新局 | |||
477 | 文物商店设立审批 | 设立文物商店审批 | 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省文物局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文物保管技术条件证明等材料。 | 上级文物部门 | 1.加强文物商店日常经营状况监测,发现问题依法及时处理。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文体旅局 |
478 | 文物拍卖经营许可 |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 | 文物拍卖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省文物局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历次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记录、营业执照、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原件等材料。 | 上级文物部门 | 1.对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加强日常经营状况监测,发现问题依法及时处理。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区文体旅局 | |||
479 | 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单位资质认定 | 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单位资质认定 | 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省文物局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 上级文物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健全年度报告和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 区文体旅局 | |||
480 |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审批 | —— |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国家文物局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主要设备发票等材料。 | 上级文物部门 | 1.加强“互联网+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 区文体旅局 | |||
481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审批 | ——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国家文物局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主要设备发票等材料。 | 上级文物部门 | 1.加强“互联网+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 区文体旅局 | |||
482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审批 | ——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国家文物局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主要设备发票等材料。 | 上级文物部门 | 1.加强“互联网+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 区文体旅局 |
483 |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资质审批 |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核发(权限内) |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省文物局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主要设备发票等材料。 | 上级文物部门 |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 区文体旅局 | |||
484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审批 |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核发(权限内)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省文物局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主要设备发票等材料。 | 上级文物部门 |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 区文体旅局 | |||
485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审批 |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核发(权限内)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省文物局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主要设备发票等材料。 | 上级文物部门 |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 区文体旅局 | |||
495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省药监局;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区行政审批局 |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制定年度监管计划,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控制。2.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合规经营。3.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 区市场监管局 |
498 | 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三、四类)许可 | 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 |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资历证明等材料。 |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加强监管。2.完善药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及时共享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信息。3.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4.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区市场监管局 | |||
505 |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 批准文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注明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等材料。 |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区市场监管局 | |||
509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 | 医疗器械注册证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省药监局 | √ | 1.推动实现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标准规范统一。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4个工作日。 |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 1.将医疗器械注册数据上报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 | 区市场监管局 |
510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 | 区市场监管局 | ||||||
521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 市、县级电影主管部门 | √ | 实行申请材料网上预审。 | 区行政审批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区新闻出版局 | ||||||
二、四川省自行设定事项(2021年版) | ||||||||||||||||
在四川省清单中的序号 | 改革事项 | 四川事项名称 | 许可证件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举措 | 区级审批部门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区级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及违法案件查处) | ||||||
直接取消审批 | 审批改为备案 | 实行告知承诺 | 优化审批服务 | |||||||||||||
1 | 经营利用重要经济价值水生野生动物水生植物审批 | 批复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待省人大常委会完成地方性法规修改程序后,不再实施经营利用重要经济价值水生野生动物水生植物审批。 | 区行政审批局 | 1.由渔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经营的水生动植物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2.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有无合法营业执照。3.协助食品卫生部门检查经营的水生动植物符合食品安全。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2 | 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审批 | 批复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待省人大常委会完成地方性法规修改程序后,将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审批改为备案。 | 区行政审批局 | 1.由渔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放流活动的监管,防止放流水域出现污染和非法捕捞。2.提供科学放流措施,提高放流苗种的存活率。3.组织群众参与放流活动,向社会公开放流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
3 | 清真食品登记证核发 | 成都市清真食品登记证 | 《成都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2015年7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成都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六条:申请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应当向区(市)县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清真食品登记。 | 成都市辖区内县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 | 实行告知承诺,发证前不再进行现场检查,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 区民宗局 | 区(县)民族事务工作部门根据(成都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第五条确认申请人是否具有清真食品生产资质。市区(县)两级民族事务工作部门对清真食品生产企业(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管。 | 区民宗局 |
5 | 水下工程作业渔业资源补救措施审批 | 批复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承诺办理时限由9个工作日(不含制证、颁布送达时间)减少为7个工作日,转外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减少为15个工作日。 | 区行政审批局 | 1.由渔业主管部门对取得批复的行政相对人加强监管,督促按时、按审批要求足额落实渔业资源补救措施。2.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的相关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
6 | 利用水利工程开展经营活动审批 | 无 |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 水利厅;市、县级水利部门 | √ | 1.对同一申请人上一轮履约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申请利用同一水利工程开展同种类同规模经营活动,简化办理程序。 | 区行政审批局 | 1.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查处。2.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 区农业和水务局 | ||||
7 | 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批 | 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 | 省林草局 | √ | 1.对申请增加繁育种类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人工繁育许可证和相关批准文件等材料。2.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专家评审。 | 上级林草部门 | 1.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针对不同物种采取差别化、精细化管理方式。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区城市更新局 |
8 | 非重点保护(“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 非重点保护(“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 | 市、县级林草部门 | √ | 1.对申请增加繁育种类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人工繁育许可证和相关批准文件等材料。2.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专家评审。 | 区行政审批局 | 1.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针对不同物种采取差别化、精细化管理方式。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区城市更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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