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文监测系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公开招标。
2.2建设地点: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3招标编号:SNZB-EEDS-D*****-2129
2.4招标范围为:(1)计划增加采空区和部分巷道排水点水量监测站8个;(2)对地面所有水文观测孔水位进行复测,并对现有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数据传输无误;(3)对现有服务器进行维护或更新,确保大数据量传输下,服务期稳定可靠;(4)矿井部分监测点增加水质监测;(5)优化提升预测、预警功能,实现动态观测和预警。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设计、制造、检验、装卸、运输、指导安装、指导调试、保修、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税费(13%)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
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设备运输方式不限,在将设备运送至矿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相关或者类似的业绩的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承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被买方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对买方后期所需的设备配件进行直供,不通过代理商、中间商销售给买方。投标人无此承诺或承诺内容与上述不一致的,其报价将被否决(招标人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将构成单台(套)设备的组件或配件进行全部明细报价,该内容为招标评审的重要因素,若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中设备组件或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组件或配件的供货价格或供货价格来源的重要依据;中标人明细报价中未提及的组件或配件,一旦后期需要,中标人需免费提供,并在设备整个使用周期内免费提供。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且注册资本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相应的改造资质证件(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升级改造后的设备,由中标方负责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等资质证件,并符合最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符合招标方使用要求。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已有投运,产品无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无不良投诉记录。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近五年内未被各级人民法院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各级政府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军队采购网等官方网站公示信息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转借或挂靠资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信息。
5.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2年11 月24 日 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2年11月 29日 18:00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2年 12月 15日 14:3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7.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三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收款单位信息
(1)标书费收款信息
户名: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联行行号:302*****7264
备注:此账户仅接收标书费,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
(2)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详见:http://www.ykjtzb.com/cms/channel/5other2/index.htm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矿能源(鄂尔多斯)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兖矿能源(鄂尔多斯)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手机:133*****623
邮箱:*********@qq.com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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