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机器人产业示范园内支路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工业机器人产业示范园内支路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湖南省工业机器人产业示范园内支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工业机器人产业示范园内支路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投[2015]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内;

2.2项目概况:本工程共五条道路,总长2346.692米,设计车速均采用30km/h。支路一(振华路—振洪路),全长1101.264,规划路幅宽18米;支路二(振华路—支路一),全长549.714米,规划路幅宽18米;支路三(支路二—支路一),全长312.94米,规划路幅宽15米;支路四(泸昆高铁绿化带—支路二),全长234.226米,规划路幅宽11米;支路五(支路一—长沙县边界),全长148.584米,规划路幅宽11米;合为一个标段,工程造价约51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道路、排水、亮化、绿化、交通设施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保修。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具有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35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以往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5.3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路桥梁、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根据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可兼任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的管理工作。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5.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5.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7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5.8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影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影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5.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专用帐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潇湘支行

账号:****************8899

6.2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6.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机器人产业园内支路建设施工”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6月14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5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5日上午09:00时整。

9.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注: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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