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监控平台一期建设招标公告
节能监控平台一期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校区节能监控平台一期建设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北工业大学,建设资金国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北工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内,为节约型校园节能监控平台系统运行管理,主要包括节能监管技术支撑平台、能源综合监管系统、电能计量管理系统、给水管网监管系统、智能照明监管系统、变电所检测系统等。
招标范围:西北工业大学节约型校园节能监控平台建设方案的全部内容(包括:平台软件、智能网关、各种功能的智能表具、网络传输、监控设施及管线的设计、施工、调试等),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4 投标人所投的计量表具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5 投标人所投的节能监管平台软件(或管理系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6投标人须提供2010年1月1日以来高校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费(资料费及评审费等)500元,报名时现场缴纳。
5. 报名时间:
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在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东馆515室报名。
5.2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和提交资料:
6.1报名结束后,请于2015年5月26日上午8:30,在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东馆518室,按招标资格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迟到或未到均视为自行放弃资格预审资格。
6.2资格要求中3.4、3.5可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资料均须提供原件。
6.3同时提供一套完整的复印件,招标单位留存。
8.联系方式
西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地址:友谊校区东馆515室
电话:***-********
联系人:焦老师
西北工业大学国资处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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