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4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本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本项目的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分开,中标单位负责从方案到初步设计的内容,施工图阶段设计内容另行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0.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010142*****002 | |
建设单位:长春国浩无人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标段(包)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项目位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北至中韩乙十六路,南至中韩丙八十四路,西至仁德大街,东至中韩丙十七街 | |
总投资(万元):0.0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本项目的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分开,中标单位负责从方案到初步设计的内容,施工图阶段设计内容另行招标。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01月12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01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12月01日 16时30分 | |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国浩无人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包含1栋研发中心、1栋仓库、1栋倒班宿舍、3栋生产车间、2栋门卫及大门、室外照明、绿化、综合管线等配套基础设施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项目建安费估算:约*****万元 2.5招标负责范围:本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本项目的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分开,中标单位负责从方案到初步设计的内容,施工图阶段设计内容另行招标。 2.6设计服务期:至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批复完成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 2.8项目地点:项目位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北至中韩乙十六路,南至中韩丙八十四路,西至仁德大街,东至中韩丙十七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投标;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4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12月1日16时30分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咨询电话:0431-********,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2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前10分钟进入腾讯会议,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国浩无人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大厦10楼 联系人:吴波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 联 系 人:田凤 电 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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