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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城门镇城门派出所增设监控探头及高空探头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城门镇城门派出所增设监控探头及高空探头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jhtml">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城门镇城门派出所增设监控探头及高空探头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2022-11-24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FZJJ[GK]*******的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城门镇城门派出所增设监控探头及高空探头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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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3(年)遵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伍万玖仟捌佰玖拾伍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六个月之内分批交付,实际交付数量以双方最终确认提供的实际服务点位为准;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政府单位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满足采购人需求并通过采购人按月分批验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根据业务规模的测算,合理制定系统建设方案,按照急用为先的原则逐步推进系统建设,做好系统前端设备、视频传输线路以及软硬件部署方案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5.2系统保密要求 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项目系统中接入任何其它网络用户、不得将系统或数据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②由于项目涉及大量的监控数据,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约束乙方参与人员的行为。双方必须对合 作过程中涉及的政府工作秘密、业务需求、协议、系统设 计、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场合,甲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5.3安装调试和培训服务要求 乙方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设备配置、安装、集成和运行、维护,负责对甲方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5.4项目组织与实施内容 在项目实施组织上,乙方应与相关方联合成立项目小组,负责完成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处理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各职能人员应在项目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互相支持,确保本项目能够圆满顺利地完成。 项目的实施,还应遵循统一规划、整体设计,统一标准、信息共享,统筹兼顾、急用为先的建设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 ①项目整体规划,明确各阶段目标,保证各阶段工作的相互协调; ②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稳妥的项目实施计划,突出重点,充分考虑系统先进性、可扩展性和经济可行性的结合; ③项目整体规划应注意软、硬件资源的投资保护,避免重复建设、投资浪费; ④进行项目例会,及时调整工作计划,解决问题,避免风险。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①视频监控服务以当月平台实际上线数为准,双方以平台上的视频画面为准进行验收,通过后进入运维服务期,维护服务期为3年。 ②信息盒的验收以当月实际竣工量为准,验收通过后进入运维服务期,维护服务期为3年。 ③验收标准:以平台实际上线图像的点位数量为准。 ④合同签订后每月的30日,乙方即可就平台已上线的探头点位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并由甲方组织人员根据合同规定和相关的国家标准对项目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并对有异议和疑义项提出书面说明,无异议则双方签订《验收合格报告》,并附上本批次验收的探头清单。 ⑤验收标准:根据项目招标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⑥乙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等,甲方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机构本项目系统、设备进行检测,乙方无条件配合。 ⑦验收期间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项目工程验收应遵循如下原则: ①项目验收原则上采取线上验收的方式; ②验收应制定细致、全面的测试方案,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分阶段严格测试,以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应按招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以符合国家级计量单位检定合格为准)。在此期间,若发现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 ③验收小组由甲方、乙方和相关主管单位成员共同组成,必要时应请分管上级领导参加。验收小组成员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意见力求公正、全面、准确;并对验收工程提供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评语的正确性负责。。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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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项目开工后的六个月内(含开工当月),在每月30日提取平台本月新增上线的点位清单,双方确认清单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本批次点位从上线当月起算的3年服务费用。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 10.2签订合同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 10.3若发生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若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交付的(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付期还是不予延长交付期,甲方同意延长交付期的,延期交付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付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延期交付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个日历日,按合同总价款的1‰扣除,上限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若违约金达到上限金额,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甲方可以请求恢复原状,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5因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10.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30个日历日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和软件必须具有正规的版权。乙方应保证在项目维保服务期满后,甲方所使用的本项目软件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并能继续使用)。。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服务响应要求 乙方应提供服务期内详细的运行维护保障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和服务保障措施。乙方的运维服务方案应完全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①系统质量保证:服务期内,乙方应保障系统能以满足系统要求的性能有效运行,保障过程中,涉及的软硬件升级、更换、维修等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租赁费用内; ②服务期内,乙方应设立7×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受理故障申告、技术咨询。乙方在收到故障申告后,必须在1个小时内联系客户,并按甲方要求及时解决。 14.2因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设备故障、设备损毁、电源线网线损毁或光纤中断导致掉线,不纳入时限要求;因道路改造、片区拆迁需要将设备拆除、或迁建造成的前端点位掉线,不纳入时限要求;因交通事故造成前端设备毁损或线路毁损导致前端点位掉线的,在不具备修复条件或未超过双方认可的合理修复期情况下,不纳入时限要求;因政策性或行政性停电造成片区内点位掉线的不纳入时限要求。 14.3售后服务要求(技术参数中若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 ①质量保证期:所有设备提供3年质量保证期(含所有附属设备)。 ②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及便捷性,乙方必须组建一支稳定、有能力胜任相应维修工作能力的维护技术队伍,①维护队伍在福州城区必须设有固定办公场所;②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含行政管理人员),每日24时小时值班不少于1人,负责日常技术指导、软硬件巡查、系统维护、故障排除等工作。 ③在3年服务内乙方须保障设备齐全、正常运行、电路畅通。 ④服务期内任何原因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甲方人为操作失误造成损坏的除外)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接到报障的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 ⑤服务期内,设备维修时间超过48小时的,必须提供同档次的备用设备(包括所有不明原因导致的设备故障)。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备案贰份,具有同等效力。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

甲方: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住所: 仓山区福峡路城南40号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96号
单位负责人: 薛思乐单位负责人: 袁晓锋
委托代理人: 苏昌培委托代理人:李辉
联系方法: 059*****0182
联系方法: 159*****20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号:/ 账号: 117*****400******

签订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96号

签订日期:2022年11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空 监控 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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