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技术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34"> 建设项目名称 | *" colspan="5"> 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
*34"> 建设单位名称 | *" colspan="5">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 ||||||||||||||||||||||||
*34"> 建设项目性质 | *" colspan="5">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
*34"> 建设地点 | *" colspan="5">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大街2*号中新药业现代中药产业园内 | ||||||||||||||||||||||||
*34"> 行业类别 | *" colspan="5"> C2740 中成药生产 | ||||||||||||||||||||||||
*34"> 主要产品名称 | *" colspan="5"> 软胶囊 | ||||||||||||||||||||||||
*34"> 设计生产能力 | *" colspan="5"> 0.6 亿粒/年 | ||||||||||||||||||||||||
*34"> 实际生产能力 | *" colspan="5"> 0.6 亿粒/年 | ||||||||||||||||||||||||
*34">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33"> 202*年**月 | *4*"> 开工建设时间 | *87" colspan="3"> 2022年2月 | ||||||||||||||||||||||
*34"> 调试时间 | *33"> 2022年9月 | *4*">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87" colspan="3"> 2022年*0月*3日-*0月*4日 | ||||||||||||||||||||||
*34">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33">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4*">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87" colspan="3"> 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34"> 投资总概算 | *33"> 4883.98万元 | *4*"> 环保投资总概算 | 20万元 | *"> 比例 | 0.4*% | ||||||||||||||||||||
*34"> 实际总概算 | *33"> 4883.98万元 | *4*"> 实际环保投资 | *9万元 | *"> 比例 | 0.39% | ||||||||||||||||||||
*34"> 验收监测依据 | *" colspan="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7]第682号令,20*7年*0月*日开始施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7]4号,20*7年**月20日;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20*8年第9号); (4)(环办环评〔20*8〕6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5)《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5]52 号); (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2); (7)《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9年版)》(环境保护部令 第**号); (8)《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津环保监测[2007]57号(2007年3月9日印发); (9)《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理[2002]7*号; (*0)HJ 8*9-20*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年9月; (*2)《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津开环评[202*]78号,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202*年**月8日; (*3)本项目监测报告(H*********); (*4)《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03******E00*Y); (*5)其它相关工程资料。 | ||||||||||||||||||||||||
*34">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 colspan="5"> 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污染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执行DB*2/059-20*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表*-*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524-2020)无组织排放限值。 表*-2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表*-3 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物 项目排水执行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356-20*8)三级标准。 | ||||||||||||||||||||||||
*34">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 colspan="5"> 具体标准限值见表*-4。 表*-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噪声 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限值,具体见表*-5。 表*-5 运营期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dB(A)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GB*****-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2)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执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2月*日起实施)中相关规定。 |
工程建设内容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原名为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于2022年6月进行更名,名称变更文件见附件。 因现有设备老旧且软胶囊产能有所增加,对生产设备要求有所提高,故对软胶囊配液、干燥和包装生产线进行更换(其中软胶囊干燥设备由6 组软胶囊干燥转笼替代4 台软胶囊干燥机,因为二者干燥的原理不同,二者每批次的烘干量和烘干时间均不同,软胶囊干燥设备干燥是以烘箱的形式对软胶囊进行静止干燥,软胶囊干燥转笼是将软胶囊放置于转笼中转动转笼对其进行干燥,虽然软胶囊干燥转笼数量较原来软胶囊干燥机有所增加,二者的生产能力是一致的),对硬胶囊的包装生产线进行更换,软蜜丸的烘干线设备进行更换,新增机器手码袋设备替代原来的人工码袋,蜜丸和硬胶囊产量和生产工艺流程不发生变化,因软胶囊的颜色通过使用不同的颜色的明胶来实现,故无色素研磨工序,因软胶囊产量有所增加,通过延长设备工时来实现。 公司在中新药业现代产业园内占地面积*****m2,本项目在原有车间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建筑物。本项目主要是对原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硬胶囊和蜜丸产品产量不变,软胶囊产品产量有所增加,新增软胶囊0.6 亿粒/年,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软胶囊3.3亿粒/年。 表2-* 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一览表
产品规模见表2-2。 表2-2 产品规模一览表
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3。 表2-3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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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能源消耗及水平衡 (一)原辅材料 主要原辅材料情况见表2-4。 表2-4 项目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单位:t/a
(二)供暖制冷 本项目车间供暖和制冷采用空调机组。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温度需要控制在*8-26℃,湿度控制在30%-65%,车间温湿度调节依靠空调机组。 (三)供电 用电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 (四)劳动定员及其他 现有员工定员 445 人,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从现有员工中进行调配。每天*2小时,倒班制,年工作300 天。实验室单班工作制,每班8 小时,年工作300 天。 因改扩建完成后软胶囊产量由2.7 亿粒增加到3.3 亿粒,产品产量增加,产量的增加通过延长工时来实现。 厂区内不设置员工宿舍,园工办公依托中心药业现代产业园办公。 与环评阶段一致。 (五)水源及水平衡 由园区市政供水管网提供。 (*)给水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在原有厂房内进行改造,替换部分生产设备,产量增加,设备清洗用水增加。本项目新增用水量为 4.04m3/d(*2*2 m3/a),项目用水主要为工艺用水和设备清洗用水。 ①工艺用水:本项目新增软胶囊生产0.6 亿粒/年,新增工艺用水,工艺用水为纯水,用量为*.0 m3/d(300m3/a)。 ②设备清洗用水:设备清洗三次,用自来水清洗两次后用纯水清洗,新增自来水用量为0.64 m3/d(*92m3/a),纯水用量为0.2m3/d(60m3/a)。 以上工艺用水和第三次设备清洗用水均为纯水,纯水用量为*.2m3/d(360 m3/a)由纯水机制备,制纯水新鲜水总用水量为*.92m3/d(576m3/a)。 本项目用水总量为2.56m3/d(768m3/a)。 (2)排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是设备清洗用水和浓排水。新鲜水设备清洗废水的排放量为0.5*2t/d(*53.6t/a);纯水设备清洗废水的排放量为0.*6t/d(48t/a);制纯浓水排水量为0.72t/d(2*6t/a)。 本项目排水总量为*.392t/d(4*7.6t/a)。 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 图2-* 本项目水平衡图 |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一、主要工艺流程 本项目仅对部分设备进行升级替换,蜜丸和硬胶囊生产工艺流程不发生变化,仅软胶囊产量有所增加,因软胶囊的颜色通过使用不同的颜色的明胶来实现,故无色素研磨工序。改进后软胶囊生产工艺流程图见下图: G*:异味;S*:废包装物、S2:不合格药品、S**:废网胶、S*2:废PVC泡罩;N:噪声。 图2-2 本项目软胶囊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配药液:在进行生产领料时候将原料脱去外包装,留有内包装(内包装为密闭的包装),在称量室按照配方量取原辅料(本项目原料称取为带内包装袋进行称量),称量后的原辅料,在配药液前脱去内包装,放入真空乳化机内将原料和纯水按照比例进行配药(配药在密闭的环境中进行),配制完成后的药液经密闭的管道进入在线式胶体磨进行细化研磨(密闭条件下进行研磨)。藿香正气软胶囊原料为膏状,在投料过程中不考虑粉尘产生,感冒软胶囊药粉为粉状(每批次投料量约为20 千克),每批次投料量很少,人工将其投放入真空乳化机内,在投料过程中会有极少量粉尘产生。粉尘经车间换风系统收集后通过车间内的三级(高效、中效、低效三级)过滤系统净化后返回车间内。 化胶:将原料明胶和甘油放置于密闭化胶罐内逐步加热到*50℃(为电加热)进行化胶,化胶时间约5h,化胶后的胶液存放于化胶罐内备用。明胶由动物皮肤、骨、肌膜、肌魅等结缔组织中的胶原部分降解而成,甘油不饱和蒸气压0.026kPa(*00℃),不属于挥发性有机液体,不易于挥发,化学性质稳定,故加热过程中无有机废气产生,本工序产生噪声N。 制丸:配备好的药液和胶液放置于密闭软胶丸制丸机进行制丸,将混合后的物料,制成丸装药品。本工序产生噪声N 及废网胶S**。 烘干:制丸后的试剂放置于软胶囊干燥转笼进行常温烘干(烘干温度为20-30℃,为电加热装置),烘干时间为*6-20h。在*50℃的条件下甘油饱和蒸气压<0.*kPa,不属于挥发性有机液体,不易于挥发,化学性质稳定。此工序产生噪声N。烘干废气含有中药异味及少量的水分,烘干间密闭,烘干间上设有收集管道,烘干异味气体经密闭全部收集后经UV 光氧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 根*5m高排气筒P7 排放。 选丸:烘干后的丸剂,放置于操作台上,依据丸剂的外形,人工选择外观合格的丸剂。本工序产生噪声N 及不合格药品S2不合格药品S2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内包装:选丸后产品通过全自动检重秤,称重后,通过乌尔曼包装线、软、硬胶囊泡罩机对产品进行内包包材为PVC 泡罩,通过热压过程,可实现内包过程。热压过程温度约 85℃(为电加热),考虑到PVC 的熔点(>*60℃)远高于热压温度, 热压面积小,且热压过程仅需 *s,预计该过程废气产生量极小,废气经车间换风系统收集后通过车间内的三级(高效、中效、低效三级)过滤系统净化后返回车间内,可忽略不计,本报告不作评价,该工序有噪声N 及废PVC 泡罩S*2 产生。 外包装:将小包装产品转运至外包间,按标准规格数量将小包装产品装填至经验收合格的纸盒内,并完成纸盒的折叠封口,贴上封口贴,并在外包装上进行喷码。 喷墨是以水性墨水为原料进行喷码,本项目喷墨机墨水用量较小,且喷码时间较短,预计该过程废气产生量极小,可忽略不计,本报告不作评价。 软胶囊的配药液、化胶、制丸、烘干、选丸及内包装工序需要在洁净生产区域操作进行。 纯水制备工艺流程如下: S*0:废离子交换树脂;W浓排水;N:噪声。 图2-3 纯水制备工艺流程图 原料自来水进入反渗透净化装置通过二级反渗透净化纯水,净化后的纯水进入纯水箱,通过管道输送至用水节点。纯水净化工序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S*0、浓排水W 及噪声N。 二、产污环节 (*)废气 本项目软胶囊烘干过程中会有异味产生,异味气体经全部密闭收集后经UV 光氧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 根*5m 高排气筒P7 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从原有员工中调配,故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为设备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本项目新增废水依托园区内污水处理设施:“西部污水预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分别采用“格栅集水井+预酸化调节池”、“格栅+调节池+UASB厌氧反应器+生物氧化池+二沉池”的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最终排至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为机器手码袋设备、UV光氧净化装置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再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的厂界噪声满足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纸箱、废不合格药品、废UV灯管、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网胶、废PVC泡罩。废不合格药品、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纸箱、废网胶、废PVC泡罩为一般固废,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固废,由城市管理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暂存在现有生产车间2楼北侧的危废暂存间内,暂存间地面已进行硬化、防渗漏处理,满足防雨、防晒、防流失措施,危险废物已储存于密闭容器中,暂存间出入口已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满足排污口规范化技术要求。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未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
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内包装热压过程温度约 85℃(为电加热),考虑到PVC 的熔点(>*60℃)远高于热压温度, 热压面积小,且热压过程仅需 *s,预计该过程废气产生量极小,可忽略不计,环评阶段不作评价。项目油墨为水性油墨,喷墨机墨水用量较小,且喷码时间较短,预计该过程废气产生量极小,可忽略不计,环评阶段不作评价。所以P7排气筒只涉及异味的排放。 本项目环评阶段软胶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经全部密闭收集后经UV 光氧+活性炭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 根*5m 高排气筒P7 排放,因软胶囊烘干过程会有部分水分,影响活性炭净化效率,根据实际情况,软胶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经全部密闭收集后经UV 光氧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 根*5m 高排气筒P7 排放。 上述变化情况与(环办环评〔20*8〕6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文件对比,不属于重大变动。 |
*5">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大气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软胶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烘干间密闭,异味气体经全部密闭收集后经UV 光氧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 根*5m 高排气筒P7 排放。 2、废水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为设备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本项目新增废水依托园区内污水处理设施:“西部污水预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分别采用“格栅集水井+预酸化调节池”、“ 格栅+调节池+UASB厌氧反应器+生物氧化池+二沉池”的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最终排至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为机器手码袋设备、UV光氧净化装置噪声。 4、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纸箱、废不合格药品、废UV灯管、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网胶、废PVC泡罩。废不合格药品、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纸箱、废网胶、废PVC泡罩为一般固废,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固废,由城市管理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未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设有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有专人负责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负责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对各类环保治理措施的维护和定期检修。 本项目已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KF-2022-083-L,见附件6。 6、排污许可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9年版),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二十七、医药制造业27_274 中成药生产_其他”,属于登记管理。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于2022年9月*日已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9********03******E00*Y)。 7、排污口规范化 企业已按照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监理[2002]7*号《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文件公布的《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对废气排放口、危废暂存间进行规范化建设。 本项目不设置污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依托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西部污水预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污水排放口排放,废水水质的日常监测及排污口规范化由运营单位天津中新楚运贸易有限公司负责。
8、日常监测计划 根据HJ 8*9-20*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日常监测计划如下。 表8-2 日常例行监测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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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环评报告表主要结论 *.* 项目概况 因现有设备老旧且软胶囊产能有所增加,对生产设备要求有所提高,故对软胶囊配液、干燥和包装生产线进行更换(其中软胶囊干燥设备由6 组软胶囊干燥转笼替代4 台软胶囊干燥机,因为二者干燥的原理不同,二者每批次的烘干量和烘干时间均不同,软胶囊干燥设备干燥是以烘箱的形式对软胶囊进行静止干燥,软胶囊干燥转笼是将软胶囊放置于转笼中转动转笼对其进行干燥,虽然软胶囊干燥转笼数量较原来软胶囊干燥机有所增加,二者的生产能力是一致的),对硬胶囊的包装生产线进行更换,软蜜丸的烘干线设备进行更换,新增机器手码袋设备替代原来的人工码袋,蜜丸和硬胶囊产量和生产工艺流程不发生变化,因软胶囊的颜色通过使用不同的颜色的明胶来实现,故无色素研磨工序,因软胶囊产量有所增加,通过延长设备工时来实现。 公司在中新药业现代产业园内占地面积*****m2,本项目在原有车间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建筑物。本项目主要是对原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硬胶囊和蜜丸产品产量不变,软胶囊产品产量有所增加,新增软胶囊0.6 亿粒/年。 *.2 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 根据《天津市先进制造业产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津环保滨监函[2007]9 号),天津市先进制造业产业区由东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中区(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区(海河下游现代冶金产业区)四部分组成。先进制造业产业区是滨海新区建设高水平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行基地的重要产业功能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规划确定先进产业区由六大产业构成,分别为电子信息产业、汽车和装备制造产业、石油钢管和优质钢材产业、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产业、新型能源和新型材料产业和数字化与虚拟制造产业。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740 中成药生产,属于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产业,符合规划控制要求。 本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大街2*号中新药业现代中药产业园内,在现有厂房内建设本项目, 根据企业房地证津字第**4*****9792,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天津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软胶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烘干间密闭,异味气体经全部密闭收集后经UV 光氧+活性炭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 根*5m 高排气筒P7 排放。 根据分析结果,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均能满足DB*2/059-20*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为设备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本项目新增废水依托园区内污水处理设施:“西部污水预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分别采用“格栅集水井+预酸化调节池”、“ 格栅+调节池+UASB厌氧反应器+生物氧化池+二沉池”的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最终排至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356-20*8)三级标准值。 3)噪声 本项目主体构筑物制剂车间和综合库房为一个整体,项目北侧共用厂界,东侧、南侧、西侧为单独厂界。建设单位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再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东侧、南侧、西侧厂界昼间噪声影响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纸箱、废不合格药品、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网胶、废PVC泡罩。废不合格药品、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纸箱、废网胶、废PVC泡罩为一般固废,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固废,由城市管理部门清运。 项目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将尽量做好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处置工作,在落实相关要求的条件下,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改扩建完成后COD排放量未超过环评批复量,故无需申请总量。新增水污染物物排放总量为:氨氮0.0064吨/年、总氮0.0074 吨/年、总磷0.00*2 吨/年,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倍量替代部分由开发区总量指标平衡解决。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公司于202*年9月委托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月8日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批复文号:津开环评[202*]78号。 环评批复见附件3。 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环保投资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883.98万元,实际环保投资*9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0.39%。环保投资落实情况见表3-2。 表3-2 环保投资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2)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已按照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情况落实了相应的环保措施。 |
本项目采用的监测数据分析方法及依据见表5-*。 表5-* 监测数据分析及依据一览表
本项目检测仪器情况见表5-2。 表5-2 主要检测仪器信息表
5.*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水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技术要求严格执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20*9)与《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相关要求。 5.2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有组织排放源监测技术要求执行《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无组织排放源监测技术要求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进行。 5.3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测量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有关规定进行。 5.4人员能力 北京华成星科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为计量认证合格单位,参与本次验收监测的采样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 5.5采样及分析仪器北京华成星科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为计量认证合格单位,参与本次验收监测的采样仪器及实验分析仪器均经国家有关计量部门检定。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设备及环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达到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废气 废气监测内容见表6-*,监测点位图见附图2。 表6-* 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2、废水 废水监测内容见表6-2,监测点位图见附图2。 表6-2 废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3、噪声 噪声监测内容见表6-3,监测点位图见附图2。 表6-3 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由于项目车间北侧共用厂界,因此只对东侧、西侧、南侧厂界监测。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达到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 |||||||||||||||||||||||||||||||||||||||||||||||||||||||||||||||||||||||||||||||||||||||||||||||||||||||||||||||||||||||||||||||||||||||||||||||||||||||||||||||||||||||||||||||||||||||||||||||||||||||||||||||||||||||||||||||||||||||||||||||||||||||||||||||||||||||||||||||||||||||||||||||||||||||||||||||||||||||||||||||||||||||||||||
验收监测结果 *、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软胶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烘干间密闭,异味气体经全部密闭收集后经UV 光氧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 根*5m 高排气筒P7 排放。 验收期间对项目排气筒P7净化装置进出口废气,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车间界非甲烷总烃监测,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表7-*,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表7-3。 表7-* 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由表7-*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P7排气筒排放的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2/059-20*8)中相关标准。 表7-2 气象条件
表7-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由表7-3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2/059-20*8)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20(无量纲)),车间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524-2020)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为设备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本项目新增废水依托园区内污水处理设施:“西部污水预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分别采用“格栅集水井+预酸化调节池”、“ 格栅+调节池+UASB厌氧反应器+生物氧化池+二沉池”的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最终排至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验收期间对总排口设置检测点位进行监测,废水监测结果见表7-4。 表7-4 废水排放监测结果 单位:mg/L(除pH(无量纲)外)
根据表7-4的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废水污染物pH、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日均值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356-20*8)(三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在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厂界外*m处共设置3个监测点位进行厂界噪声监测。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5。 表7-5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由于项目车间北侧共用厂界,因此只对东侧、西侧、南侧厂界监测。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噪声源对西侧、南侧厂界的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要求。 | |||||||||||||||||||||||||||||||||||||||||||||||||||||||||||||||||||||||||||||||||||||||||||||||||||||||||||||||||||||||||||||||||||||||||||||||||||||||||||||||||||||||||||||||||||||||||||||||||||||||||||||||||||||||||||||||||||||||||||||||||||||||||||||||||||||||||||||||||||||||||||||||||||||||||||||||||||||||||||||||||||||||||||||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确定该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为废水中的COD、氨氮、总磷、总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采用实际监测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废水污染物 废水污染物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m3/a) /*06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废水排放量4*7.6m3/a,废水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见表7-5。 表7-5 废水污染物总量核算一览表
*环评预测排放量。 本项目COD无需申请总量,氨氮、总氮、总磷实际排放总量均低于环评阶段的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
环境管理检查(包括环评要求落实情况)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检查 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开展验收,环境管理档案完整并有专人管理。 2、环保设施运转与维护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各项环保设施均运转维护正常,已落实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表8-*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对照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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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期间基本完成了环保设施的建设;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管理;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能够同时投入使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不予通过情形。 本次验收监测数据表明,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各项数据均满足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落实了本项目环评文件、批复的有关环保要求,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综上所述,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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