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案关于公开遴选金光大厦机械式停车设备及车位工程施工单位招标公告

破产重整案关于公开遴选金光大厦机械式停车设备及车位工程施工单位招标公告

玉环市金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于公开遴选金光大厦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及车位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根据玉环市金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玉环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6日出具(2022)浙1021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金光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2022年5月11日出具(2022)浙1021破16号民事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担任玉环市金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或“遴选人”)。

管理人根据金光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对已开发的玉环金光大厦工程(以下简称“金光大厦”)进行续建施工,故本次对金光大厦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及车位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遴选。目前工程出、入口收费管理系统设备设施以及1号楼行人自动小门及刷卡系统已完成、地面层交通设施工程已完成50%左右,地下室交通设施工程已完成30%左右(前述工程进度情况仅供投标参考,投标方须自行现场查验了解与确认),投标方在被确定为该工程施工单位后,需完成金光大厦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及车位项目建设,使其通过机械式停车设备专项验收标准,并符合金光大厦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条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遴选条件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光大厦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及车位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后蛟村金光大厦1幢、2幢;

3.工程范围:项目所需的升降横移式停车库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负责通过政府特检验收合格、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3进2出)、交通设施工程、汽车库地下室坡道入口玻璃雨棚【立体车库为二层升降横移式停车设备275车位,二层无避让简易停车设备(侧翻式)21组42车位】(注:已采购设备及已完成工程虽不在本次采购及施工范围内,但应考虑在本项目整体验收范围内);

4.机械停车设备基本配置表、各系统主材明细表、工程图纸等资料请联系管理人获取。根据债务人反馈,目前工程出、入口收费管理系统设备设施、行人自动小门及刷卡系统、地面层交通设施工程、地下室交通设施工程等工程已完成部分,具体工程规划与实际施工进度情况,由投标方现场确认。投标方应结合管理人提供的车位配备表、施工图及现场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完成机械停车位的剩余工程,并达到验收条件。

(二)工程预算/限价

本次遴选项目最高限价为617万元人民币。

(三)工期要求

合同工期(即绝对工期):在管理人发出供货通知90个日历日内,完成现场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四)工程质量

1.本项目的升降横移式停车设备,其所有技术能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制造与安装的国家标准的要求;

2.设备的制造、安装、检验除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执行外,并对规范未做出明确规定的项目,但是属于机械式停车设备要求的项目部分,要保证高于或达到其规范要求。

3.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投标方完成施工的工程应符合竣工图及主管部门对工程的验收要求。

(五)资质等要求

1.投标方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揽本遴选项目所具备的资质要求,如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投标方近3年内从事过至少3件机械车库项目(指两层升降横移机械车库项目),对本条件管理人可结合投标情况适当调整;

3.投标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项目经理证,需提供相应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投标方具有良好的业绩,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

(六)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包干方式。

(七)工程款付款条件

1.管理人向中标的施工单位发出供货通知之日起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预付款;

2.工程全部完成后投标方需提供合格的工程资料,并且金光大厦整体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管理人在质保期满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中标方(质保期通过合同另行约定)。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以银行保函形式交至管理人处,在合同约定机械式停车位专项验收合格满15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特别说明事项

1.本项目以通过金光大厦整体竣工验收为原则,故除经管理人或债权人会议通过允许的工程变更外,本项目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2.本项目不设置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涨跌风险的调价机制;

3.本项目合同价格包括中标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4.投标价格超过上述工程预算/限价的或工程报价未采取固定总价的属废标。

二、报名及选定方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8日17时止(以邮寄日为准);

2.投标方需在报名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式贰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投标文件参考格式见附件1;

3.投标文件可邮寄或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接收提交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838号服务业大厦10楼,林律师,157*****663

(二)选定方式

本次遴选由管理人根据各参与遴选单位报价、项目经验、资信、响应性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后,以采综合性价比最优的原则确定中标方。投标单位在被确定为中标方后五个工作日内(最终根据管理人通知的时间确定)应与金光公司/管理人签署工程施工合同,并报送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备案。

三、其他说明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玉环市金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本公告非要约文件,只作投标参考使用;

3.如参与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遴选要求的,拒绝对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问题进行澄清核实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本次遴选评审在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债权人委员会监督下进行。

玉环市金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停车设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