铀粉末溶解及试验服务-招标公告

铀粉末溶解及试验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
铀粉末溶解及试验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X********A22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铀粉末溶解及试验服务(招标项目编号:ZKX********A22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2投标人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使用和收贮放射性物质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2019年至今签订的为相关试验项目提供过同类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中“样品分析”工作允许分包,承担样品分析的供应商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颁布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监制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或与测试范围相关的测试分析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4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12月01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5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铀粉末溶解及试验服务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铀粉末溶解及试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A226。

2.2招标项目名称:铀粉末溶解及试验服务。

2.3招标范围

铀粉末溶解及试验服务包括提供试验场地及相应改造、溶解液絮凝及固液分离试验装置加工、安装及管路连接、试验装置调试、铀料液制备、铀物料回收、核材料申报和销账、化学试剂配制、粉末溶解液萃取试验、样品分析、废液废气处理和废旧设备处理等任务。

2.4技术要求

2.4.1提供台架安装试验场地及相应改造

场地要求:尺寸不小于12m*7m*10m(长、宽、高);

放射性操作:场地具备开展放射性(天然铀,3吨)试验条件;

辅助系统服务:在试验装置安装、调试、粉末溶解液处理、萃取试验期间,场地需具备上下水、蒸汽、压缩空气、真空、冷凝循环水及工艺废液接收等接口条件;

租赁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月。

2.4.2 溶解液絮凝及固液分离试验装置加工

溶解液絮凝预处理装置主要用于粉末溶解后不溶物/硝酸铀酰絮凝预处理及固液分离试验。应具有絮凝剂配料罐、溶解液储罐、料液转移、絮凝预处理、固液分离及料液接收及其他辅助功能。

2.4.3 台架及设备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完成试验台架安装、设备及管路安装和1A脉冲萃取柱台架的接口。主要包括试验台架施工图设计;台架主要材料采购与加工;仪器仪表采购;试验台架现场制造安装;仪器仪表鉴定;工艺设备、仪器仪表及管道安装;与1A脉冲萃取柱台架接口处理;以及设备的空载调试、水调试、酸调试等工作。

2.4.4 提供化学试剂

(1)铀材料:乙方需为本试验提供铀材料约3吨(以金属铀计);铀粉末溶解后硝酸铀酰溶液硝酸浓度:2.5-3.5mol/L,铀浓度:300-400g/L,其他金属离子含量小于0.5%。

(2)化学试剂:硝酸水溶液、浓硝酸、30%TBP/煤油、去离子水、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等。

2.4.5 提供专业技术人员服务

在试验台架安装、设备布置及调试过程中,需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劳务人员配合完成相应工作,共计25个人月。包括机械加工类人员:5个人月;化学化工类人员:10个人月;分析类人员:10个人月。

2.4.6 协助试验现场服务

2.4.7 样品分析

乙方需具有硝酸、铀浓度(常量及微量铀)、氢氧化钠、金属离子等分析仪器和能力,能够及时(24小时内)完成甲方试验过程中的样品分析,约370个样品。

提供约20㎡的分析实验室,用于放置甲方分析仪器、并协助安装。

2.4.8 铀的回收与核材料账目管理

乙方需负责本试验产生的含铀废液的回收。

2.4.9 放射性三废处理和废旧设备处理

2.4.10 其他服务

负责于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办理核材料使用手续,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2.5交货期:

(1)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场地改造、铀及其他化学试剂到位、试验装置的安装与调试。

(2)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

2.6交货地点(试验地点):乙方提供试验场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使用和收贮放射性物质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具有2019年至今签订的为相关试验项目提供过同类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3.4本项目中“样品分析”工作允许分包,承担样品分析的供应商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颁布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监制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或与测试范围相关的测试分析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1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21-********)注册并完成“我要报名”,然后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10-********)免费注册通过审核后购买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发票),售后不退。

4.3 未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我要报名”将无法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购买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赵颖

电话:0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152127*****830*****
,北京市,海淀区,房山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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