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东溪、西溪、南松溪等3条溪流“水质管家”服务项目的洽谈公告
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东溪、西溪、南松溪等3条溪流“水质管家”服务项目的洽谈公告
根据需要,现面向对本项目有合作意向的单位进行洽谈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洽谈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东溪、西溪、南松溪等3条溪流“水质管家”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
(1)由服务单位根据东溪、西溪、南松溪等3条小流域现状,自行采取各类措施(应保证环境生态安全),使东溪、西溪断面水质每月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或以上;南松溪断面水质每月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或以上。
(2)服务单位应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固定驻地,配备至少5名工作人员(至少1名具有水环境治理丰富经验的项目经理),驻点负责对河道、排污口、截污设施设备或其它治理措施进行日常巡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复整改;需配备至少1部汽车;需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仪器。
(3)项目涉及的用水用电,服务单位须自行解决;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项目实施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的全部责任和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采购人(或上级部门)不定时间对溪流断面水质进行抽测考核(雨天不抽测),每月至少1次。服务期间,若出现断面水质抽测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则扣除相应费用;若累计出现3次断面水质抽测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合同。若断面的年度平均水质达到类别提升(要求Ⅳ类的达到Ⅲ类以上、要求Ⅲ类的达到Ⅱ类以上)的,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
3.服务期限:2023年~2025年,共3年。
三、洽谈对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有水环境综合整治、水生态修复、流域环保管家、小流域治理、排污口整治等相关业绩及经验。
四、洽谈须知
(一)洽谈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日止。
(二)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溪流现场情况及水生态环境现状等材料。
(三)本洽谈活动仅为本项目的前期市场调查工作。
(四)请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前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开展洽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寒
联系方式:158*****112
标签: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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