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度商丘市投资评审部分招标公告
2015-2016年度商丘市投资评审部分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投资评审办公室的委托,就“2015-2016年度商丘市投资评审部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商财采[2015]157号。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主要内容:2015-2016年度商丘市投资评审项目评审机构。
选取3家中标供应商为2015-2016年度商丘市投资评审项目评审机构。
中标价格按3家中标候选人中报价最优惠的候选人的报价作为3家中标人的最终报价,若3家中标候选人中有不同意此中标价的,中标候选人按得分顺延。
二、招标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报名、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五、购买标书地点: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商丘市财政局办公楼1211室)。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10日上午9:30。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
八、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曹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0—*******
九: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建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组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不得少于2人,其他人员均须具有造价员证或造价工程师证。项目组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员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供应商购买标书时须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一、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开标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标书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财务状况报告(2013、2014年度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原始票据;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开标时需提供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采购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6、供应商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组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不得少于2人,其他人员均须具有造价员证或造价工程师证。项目组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并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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