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村第四经济合作社新民路(村委西侧)自编4号至5号商铺招标公告

新民村第四经济合作社新民路(村委西侧)自编4号至5号商铺招标公告

Tue May 19 00:00:00 GMT+08:00 2015
招标公告 花都区狮岭镇定于 2015-05-28日9:30时于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狮岭镇南航大道与历成路交界狮岭镇政务中心)对 狮岭镇新民村第四经济合作社新民路(村委西侧)自编4号至5号商铺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单元号 资产类型 面积 租赁年限 价格下限 资产地址
********1004-0014||001 店铺 96.00平方米 3 83.30元/月·平方米 狮岭镇新民村四社新民路(村委西侧)自编4,5号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商业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领取资料
投标单位可于2015-05-19至2015-05-27,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15-05-28日9:3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20000.00,并到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狮岭镇南航大道与历成路交界狮岭镇政务中心)确认竞投资格。
七、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八、提交标书截止时间为 2015-05-27日。
九、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2015-05-28日9:3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狮岭镇南航大道与历成路交界狮岭镇政务中心)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十、其他事项
1.交易底价和递增:4000元/月/间,无递增2.竞投人必须在2015年5月28日09:30交纳竞投保证金现金每间壹万元整(¥10000.00);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新民村
联系人: 罗伟雄 联系电话: 137*****277投诉电话:********
花都区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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