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村第五经济合作社新民路123号商铺招标公告

新民村第五经济合作社新民路123号商铺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花都区狮岭镇定于 2015-05-27日15:30时于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地址:狮岭镇南航大道与历成路交界狮岭政务中心3楼)对 狮岭镇新民村第五经济合作社新民路123号商铺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单元号 资产类型 面积 租赁年限 价格下限 资产地址
********1005-0002||001 店铺 80.00平方米 3 62.50元/月·平方米 狮岭镇新民路123号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商业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领取资料
投标单位可于2015-05-19至2015-05-26,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15-05-27日15:3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20000.00,并到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地址:狮岭镇南航大道与历成路交界狮岭政务中心3楼)确认竞投资格。
七、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八、提交标书截止时间为 2015-05-26日。
九、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2015-05-27日15:3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地址:狮岭镇南航大道与历成路交界狮岭政务中心3楼)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十、其他事项
1、租金及递增:5000元/月/间,无递增。2、竞投人必须在交易当天( 2015 年5月27日)15:30到交易中心交纳竞投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新民村
联系人: 甘远程 联系电话: 137*****225 投诉电话:********
花都区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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