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季行政办公实验室耗材询价采购公告
关于贺州学院2015春季行政办公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我校拟对贺州学院2015春季行政办公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贺州学院2015春季行政办公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ZXY2015货字14号
3、采购内容:耗材一批,内容及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
2、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要求见附件《贺州学院询价报价表》,有意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向本办领取。
2、供应商可就《贺州学院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注:报价表如有涂改痕迹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中标候选人)。
4、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伍万柒仟肆佰伍拾壹元整(¥:57451.00),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日当天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佰元整(¥500.00)(现金交纳),递交报价文件前没有缴纳或没有足额缴纳的为无效报价。
6、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内退还,不计利息。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7、采购单位付款方式:货物经安装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支付货款总额98%给供方,余款2%在质保期(一年)满后如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供应商(不计利息)。
8、如需其它与报价相关的资料,请自行联系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74-
*******。
9、报价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会在评标中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招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规定要求签署、盖章、装订成册的;
(3)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5)报价超过招标采购预算价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文件应包含:①报价表;②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⑤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自拟);⑥投标单位售后服务承诺书;⑦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的其他资料等;⑧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目录格式自拟),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封面时需注明正副本),正、副本必须一同装入且投标文件袋必须盖章密封。未按本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袋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贺州学院2015春季行政办公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HZXY2015货字14号
(3)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4)投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未按本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5月22日上午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本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逾期将拒绝接收。投标单位若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请充分预计送达时间,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负责。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贺州市西环路18号行政楼前楼219室
联 系 人:莫老师
电话传真:0774-
*******贺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