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姜堰原水管道输水能力提升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姜堰区】姜堰原水管道输水能力提升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受泰州市金姜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委托,就姜堰原水管道输水能力提升工程劳务分包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姜堰区姜高路沿线
2.2建设规模:对姜高路沿线部分位于扩建道路机动车道下的原水及配水管道迁移至扩建后南侧道路绿化带外侧,部分现状原水及配水管道位于绿化带内时保留利用,其中敷设DN1400输水管道约4531m,并把原来使用的PCCP钢筒混凝土管改为球墨铸铁管,使其输水能力得到提升。DN600配水管道约3714m。具体详见图纸及分包控制价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3招标范围:本次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图纸及分包控制价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001 | 姜堰原水管道输水能力提升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 1460.1 | 300 |
2.4 承包方式:按招标人的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和内容,由承包人按包人工、包辅助用料(不包含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周转材料)、包小型工具或机器(不含招标人提供大中型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方式进行承包,场容、场貌达到招标人、建设单位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进场后,支付合同价的10%;完成工程量50%时,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竣工结算核对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6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约定: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认真执行苏建规字[2019]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每月5日前承包人须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报招标人审核,招标人审核后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本分包工程按照总承包合同中人工工资约定的比例,该劳务分包工程人工工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若工人工资发放不足该数额,不足部分结算时予以扣减。同时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应付工程款中扣减。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2.7缺陷责任期:2 年,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8承包人申请付款时,须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已拨付的农民工工资),增值税税率为9%,若国家有政策性文件调整时,税率按文件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的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且系已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社保有效期为近6个月中连续三个月),该记录必须经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拟参与本工程的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养老保险人员名单中。
3.3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要求:
拟投入劳务分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17时00分至2022年11月30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可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承诺函、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②可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承诺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Q.COM)并电话联系(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23-********)领取招标文件;以上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208-1号)。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7日14时30分。
6.评标办法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泰州市金姜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姜堰区南环西路888号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208-1号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051 电 话:150*****908
9. 其他注意事项(1)本项目监管主体为招标人,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
(2)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代理、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投标人投标(响应)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泰州市金姜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郑重承诺:
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代理、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我单位对此承诺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其他费用:
(3.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泰姜政发【2014】136号文的相关收费标准”的执行标准向代理单位缴纳代理费用,执行费用标准如下;
序号 | 中标金额(万元) | 分包代理收费费率(%) | 备注 |
1 | 100万元以下 | 0.75% | |
2 | 100—500万元 | 0.4% | |
3 | 500—1000万元 | 0.225% | |
4 | 1000—5000万元 | 0.125% | |
5 | 5000万元以上 | 0.05% | |
注:招标代理费最低收费标准1500元/宗(少于1500元的,按1500元收费)。计算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
(4)疫情期间投标须知:
(4.1)投标单位代表须身体健康,需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做好行程码、健康码核验、身份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相关地区人员应根据当前防控要求主动出示核酸检测报告。
(4.2)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进入大楼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即办即走不逗留,做好健康防护。
(4.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信息,做好相应调整,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3)地点: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
(5.4)递交方式:因疫情防控要求,近期需严格落实姜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https://mp.weixin.qq.com/s/YYLVg-kiwIYoiRhkt42oNw),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各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前将标书送达至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也可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地点及接收人电话: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联系人:王晓君,电话:150*****908,邮件接受截止时间与递交截止时间一致,过后概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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