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武汉市江汉区2022年度城市管理一体化服务(第二批)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武汉市江汉区2022年度城市管理一体化服务(第二批)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江汉区 2022 年度城市管理一体化服务(第二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AYD-22-A-077
2、采购计划备案号:J********-3999
3、项目名称:武汉市江汉区 2022 年度城市管理一体化服务(第二批)政府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543.******(万元)
6、最高限价:5543.******(万元)
7、采购需求:
(1)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江汉区 2022 年度城市管理一体化服务(第二批)
(2)预算金额:5543.******万元
(3)最高限价:5543.******万元
(4)类别:服务
(5)用途:城市综合管理一体化服务
(6)数量:1项
(7)简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1年(在合同期满前30天,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次,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定义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串标围标等相关类似案件当事人(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许可内容至少应包含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12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江汉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index)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内容。
2、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江汉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index)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疑问可咨询**********。
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6 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由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作为主体,联合江汉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江汉区人民政府满春街办事处、江汉区人民政府汉兴街办事处、江汉区人民政府常青街办事处、江汉区人民政府民意街办事处、江汉区花楼水塔街办事处、武汉市江汉区汉口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推进本次联合招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东路3号
联系方式:(027)********-8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安永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市辖区 武汉市武昌区秦园中路86号2楼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乐娜、张昊宇
电话:(02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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