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关于征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意见的公告-2022-11-2516:22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关于征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意见的公告-2022-11-2516:22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关于征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系统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公开招标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 收入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由中标单位提供本项目所需要的服务人员25名,做好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

三、采购标的具体情况:内容较多,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财务管理科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89*****043

六、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人员服务采购需求(征求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人员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征求意见)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自2019年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税务局征收以来,本就人少事多的征管工作在人员配置上更是捉襟见肘,为推税务改革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劳务派遣服务商采购社保费和非税收入服务人员25名,进一步做好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工作。

(二)项目内容

从劳务派遣服务商采购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人员25名,做好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及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易地建设费、残疾人保障金、土地闲置费等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

二、投标响应要求

(一)服务商资质要求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本需求书提出了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要求,可投标方编写投标文件之用。

(三)投标方在应标时对服务要求必须采取点对点逐项应答方式,准确明了的回答是否完全满足或高于需求书要求。对于本需求书中的某些部分,投标方如有其它替代方案,或有其它修改建议,应在方案中指出其必须进行修改的理由以及原要求的差别,否则,招标方即认为不能满足需求书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标明需提供证明材料的部分,投标方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五)投标方做好项目需求、技术方案、实施方案、验收方案、技术支持服务方案等的理解。

(六)对本需求书中未提及而投标方认为必要的服务要求,投标方可以提请招标方注意,并详细说明理由,招标方将就此进行澄清。或者投标方直接在投标书中包含此类服务要求,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七)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无误,否则招标方将有权取消投标方的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八)投标方应确保其提供的服务及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如因了解不够,造成投标过程任何问题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三、项目需求

序号

指标种类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征收服务

做好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提供规范化、高质量服务。

2

服务人员

派遣服务人员25人。(达到本项目服务人员条件)

3

培训管理

加强派遣服务人员25人的业务培训,并进行考核。

4

支付服务人员相关费用

及时支付派遣服务人员工资相关费用 ,缴纳五险信其它保险。

5

保密安全责任

加强派遣服务人员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签订保密协议,对工作进行保密。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胜任服务工作岗位的能力和水平。

(二)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工作要求和相关规定。

五、项目验收要求

根据本项目情况,招标方的验收要求,本项目按季组织验收。

六、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1.提供本项目所需要的服务人员25名,做好了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最低支付费用要求,支付本项目服务人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月薪)、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因政策调整需补及缴纳的增加部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费、购买统一工作服费用等)。

3.服务商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管理。

4.人员服务地点为招标方指定的地点,工作时间为除招标方另行规定外,一般为正常工作时间。

(二)服务过程及结果控制

1.服务商按本项目的相关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招聘、选拔和培训考核,并建立有效的奖罚机制和管理制度,以满足本项目需求。

2.服务商及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招标方位对工作内容的保密规定,同时服务商应制定安全、保密管理方案,与派遣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保密责任书,落实安全、保密责任。

3.服务商应与招标方建立良好的沟通、协商机制,以保证本项目的质量。

4.服务商应向招标方提交具体的服务方案和工作细则,对服务方案和工作细则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不一致或与招标方实际需求不相符的地方,招标方有权提出修改。

5.服务商应于服条方案确定之日起10日内完成服务人员的选配、培训流程,按服务方案提供服务。

(三)服务人员条件

1.服务商应按招标方的用人要求派遣相关服务人员。

2.为确保服务人员确能胜任招标方的工作岗位,服务商在今后的招聘过程中应当及时向招标方通报应聘人员情况,招标方对不符合服务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进行更换。

3.服务商派出的服务人员,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至少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以财税类专业、行政类学科、文秘类学科、语言文学类等专业为主。

(2)较好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政治过硬,责任心强,心里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和服务意识强。

(4)身体健康、无遗传病。

(5)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人员25名,年龄在20一30周岁。

(6)遵守用人单位各项管理制度。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4)在各类考试中作弊的人员。

(四)人员招录方式

人员招聘工作由劳务派遣服务商负责实施。

(五)服务期限和付款方式

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即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征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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