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分行汽车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鞍山分行汽车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鞍山分行汽车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BID454-202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鞍山分行汽车定点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鞍山分行汽车定点维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鞍山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汽车定点维修项目; (002)海城支行汽车定点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鞍山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汽车定点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截止投标截止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各包件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 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 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002 海城支行汽车定点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截止投标截止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各包件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 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 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11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2 年 12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 10 号北市商务大厦 516 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 10 号北市商务大厦 5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 10 号北市商务大厦 505 室)。

  七、其他

  采购内容:第一包:鞍山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汽车定点维修项目,第二包:海城支行汽车定点维修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首期合同 1 年,采购有效期 5 年,合同期满后,在采购需求与上一次集中采购相比未发生本质变化,市场行情未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根据考核结果可签订采购有效期内剩余期限合同。

  采购有效期:首次服务期限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中标人数量:每包 1 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维修工时费:厂家本地 4s 店公布收费标准;主要零配件价格:原厂公布价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 86 号

  联 系 人:赵鑫

  电 话:0412-*******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 10 号北市商务大厦 516 室

  联 系 人:何丽颖

  电 话:024-********-806

  电子邮件:*********@QQ.com


联系电话:135*****455

标签: 汽车定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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