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城区新增移交绿地养护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
全南县城区新增移交绿地养护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南县城区新增移交绿地养护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全南县城市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全南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25日17:12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30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卿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 | ||
采购单位 | 全南县城市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全南县含江路7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赖先生/159*****8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全南县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全南县滨江小区8幢1号-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卿尉/0797-*******/邮箱:qntwgc@163.com | ||
附件: | |||
附件1 | 全南县城区新增移交绿地养护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示.pdf | ||
附件2 | 采购需求修改建议书.pdf |
全南县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全南县城市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南县城区新增移交绿地养护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全南县城区新增移交绿地养护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卿尉
项目联系电话:07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全南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全南县含江路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赖先生/159*****8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全南县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卿尉/0797-*******/邮箱:qntwgc@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全南县滨江小区8幢1号-2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南县城区新增移交绿地养护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将通过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一)项目名称:全南县城区新增移交绿地养护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国内服务)
(二)采购需求内容:
一、采购标的:
全南县城区新增移交绿地养护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绿地养护总面积为******.41㎡。具体服务范围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位 置 | 绿地养护面积(㎡) | 备注 |
一 | 养护地块1 | |||
1 | 桃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七路一公园”项目 | 桃江新区 | ******.24 | |
2 | 全南县金龙镇仙人陂水库周边水环境整治提升二期工程 | 沿雅溪路渠道旁 | *****.00 | |
3 | 新全南中学一期东北侧围墙外绿化工程 | 新全南中学体育馆旁 | 4562.00 | |
4 | 全南县桃江北岸市政建设及解放桥改造项目 | 河边街公园、解放桥 | 8568.17 | |
A | 小 计 | ******.41 | ||
二 | 养护地块2 | |||
5 | 全南县工业园二区韬略西面道路工程 | 松山村 | 690.00 | |
6 | 滨江路松山片段景观提升工程 | 滨江路松山片段 | *****.00 | |
7 | 不锈钢厂周边绿化 | 绕城路不锈钢厂 | 5893.00 | |
8 | 全南县返乡创业基地园区规划支路2#道路 | 海诺路连接晶阳路 | 2200.00 | |
9 | 全南县阳城机械辅道道路建设工程 | 阳城辅道 | 5309.00 | |
10 | 工业大道路口零星绿化工程 | 松山连接线东侧围墙边 | 725.00 | |
11 | 工业园零星绿化及清洁项目 | 海诺路支路路口与民房之间草皮部位 | 1350.00 | |
12 | 全南县第六期标准厂房周边道路建设工程 | 天龙村污水处理厂旁 | 300.00 | |
B | 小 计 | *****.00 | ||
合 计 | A+B | ******.41 |
1、作业范围内各类行道树、景观树木的非工程性管养,包括浇水、排涝、防止病虫害、修剪、施肥、中耕地除草、防寒、防风和环境维护等工作;
2、作业范围内公园绿地、附属绿地的非工程性管养,包括浇水、排涝、防止病虫害、修剪、施肥、中耕地除草、防寒、防风和环境维护等工作;
3、园林配套设施的管理和水域等管护;
4、病虫害防治每年必须定期防治(费用含于总服务费内)。
1、全南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国家园林绿化养护三级标准》:
1.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1.2园林植物
(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四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
(3)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
(4)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
(6)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竹数不得超过3%;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平方厘米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1.3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1.4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1.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1.6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绿化养护措施和要求单位: 次/年
类别 | 浇水 | 防病虫 | 修剪 | 施肥 | 除草 | 垃圾处理 | |
乔木 | 8 | 3 | 1/5 | 1/2 | 1 | 主要地区和路段日产日清,其它地区根据需要突击清运。 | |
灌木 | 6 | 2 | 1 | 1/2 | 1 | ||
绿篱 | 5 | 1 | 1 | 1/2 | 1 | ||
一、二年生花卉 | 8 | 2 | 1 | ||||
宿根花卉 | 10 | 1 | 2 | 2 | |||
草坪 | 冷季型 | 15 | 3 | 10 | 2 | 2 | |
暖季型 | 10 | 1 | 3 | 1 | 1 |
2、全南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2.1草坪和地被植物
草坪和地被植物生长旺盛,整齐美观,高度一致,无凹凸感,覆盖率100%,草坪杂草率低于3%,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无厚重粉尘覆盖,无垃圾、落叶,杂土堆,无卫生死角。
2.1.1生长势
生长势强,叶片健壮,色相一致,无枯黄叶,观花地被适时开花,开花繁茂,无非自然落花落蕾现象,花期整齐。
2.1.2修剪
草坪和地被植物的修剪须根据季节特点和植物的生长发育特性进行,高度控制在台湾草5cm以下,剪下的草屑及时清理,地被植物修剪应高度一致,边缘整齐,观花地被植物,少数花茎过高的,须在开花后适当压低,观花地被应在花芽分化前完成修剪,枯叶残花应及时剪除。
2.1.3浇灌、施肥
根据草坪和地被植物的生长需要进行浇水和施肥,保证肥水充足,无水源地段,需配备洒水车,夏天高温季节应在每天17:00以后浇灌,保证植物充足供水;每年施肥不少天四次,肥料施用应适量、均匀,不得因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害,化学肥料和有机肥应交替使用,以防止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地被植物施肥以基肥为主,追肥兼施,基肥应在早春和秋末进行,每年2次,采用撒施有机肥为主,观花地被花后与花芽分化期各追肥1次,花芽分化期应追施P、K肥,使花多色艳花期长。施肥要求:肥料不能裸露,乔木及单株灌木采用埋施方法,埋施可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一般结合除草松土时进行施肥。
2.1.4除杂草
清除杂草是一项日常工作,应做到杂草率低于3%(新接管的绿地要求半年内达标),不得有明显高于草坪和地被植物的杂草。
2.1.5填平坑洼
及时填平坑洼地,无坑洼积水,平整美观。
2.1.6更新复壮与补植
观花类的多年生地被,必须每隔四五年左右进行一次分株翻种,宿根、球根类地被植物,经3-4年生长后,根部拥挤以致影响其正常生长时,可根据不同类群的生理习性进行分株、更新移植,地被出现空秃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翻松土层,如果土质欠佳应换土,并进行补栽,恢复景观。过密的草坪,要有规则的划破。土壤贫瘠、地表面坑洼不平及老化草坪应进行培土。
对被破坏或其它原因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品种要与原植被品种相同,适当密植,补植后加强保养,确保恢复原景观效果。
2.1.7病虫害防治
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一般在晚上进行喷药;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为害,受害面积控制在5%以下。
2.2灌木和花卉
灌木和花卉生长旺盛,花繁叶茂,造型修剪工艺精细,具有立体感、艺术感,造型美观。
2.2.1生长势
生长势强,枝叶健壮,叶色鲜艳,植株丰满,无枯枝残叶,植株整齐一致,枝条疏密得当,通风透光,花卉适时开花,花多色艳,花坛轮廓清晰,无残缺,绿篱无断层。
2.2.2修剪
植物保持常态管理,杜绝突击修剪,剪后残枝随剪随清。修剪须符合植物的生长特性,开花植物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花灌木和草本花卉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把花芽剪掉,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残枝摘除、修剪;绿篱和花坛整形须与周围环境协调,线条流畅,轮廓清晰,增强园林美化效果。
2.2.3清除杂草、松土、覆土
随时保持土壤疏松,无杂草,松土除草时注意保护根系,根系不能裸露,土壤无板结现象。
2.2.4灌溉、施肥
根据立地条件,生长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浇灌和施肥。施肥以基肥为主,追肥兼施,每年春秋季施基肥1-2次,每年生长期追肥2-3次,观花灌木花后与花芽分化期各追肥1-2次,花芽分化期应追施P、K肥,使花多色艳花期长,肥料要埋施,切忌肥料裸露,施肥后浇足水,化学肥料和有机肥应交替使用以防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
根据植物品种的生物学特性适时浇水,浇水应浇透,无水源地段,需配备洒水车,夏天高温季节应在每天17:00以后浇灌,保证植物充足供水;花灌木花芽分化期应适当控水,促进花芽分化,排水顺畅,雨季应及时排除积水,干旱少雨季节应保证充足水量,使土壤不干燥,植株不出现缺水现象。
2.2.5补植、改植与复壮
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对已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灌木和花卉及时进行改植。
2.2.6病虫害防治
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一般在晚上进行喷药;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为害,受害面积控制在5%以下。
2.3乔木
植株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上缘线和下缘线基本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景观效果优良,保持树穴土壤疏松,无杂草、垃圾、杂物。
2.3.1生长势
乔木生长势良好,枝叶健壮,叶色浓绿,无枯枝残叶,行道树树干应挺直,倾斜度不超过5%。
2.3.2修剪
乔木的修剪须考虑其生长特点如萌芽期、花期等,原则上在萌芽前或花芽萌动前进行修剪,避免把叶芽和花芽剪掉,使开花乔木花繁叶茂,特殊树种的修剪应根据该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景观需要而定,对严重影响景观和植物生长的果实应及时剪除。乔木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新植及主侧枝未定型的树木应采取整形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行道树修剪应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和数量适宜,内膛不空又通风透光;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等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和树冠体量,树高一般控制在10-17米之间,行道树下垂枝尖端不得低于2m,树冠顶部与高压线之间的净空高度不低于2m,不能遮挡路灯和交通指示牌,在交叉路口及道路转弯路段,应剪除影响行车视线的枝叶萌枝、下垂枝,下缘线下的萌蘖枝及干枯枝要及时剪除,修剪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少伤口,切口要平,略向下斜,不留残桩,直径超过10cm的伤口要进行保护处理。抗寒力差的树种在严冬不进行修剪,宜早春剪,松柏类多不行修剪整形,仅每年将病枯枝、衰弱枝剪除。
2.3.3灌溉、施肥
乔木须根据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和植物种类适当浇水,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2-3次,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三年以内的乔木和树穴有植被的乔木要适当增加肥量和次数,肥料要埋施,先打穴或开沟,切忌肥料裸露,施肥穴的规格一般为30*30*40cm,挖沟的规格为30*40cm,位置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影线(行道树除外),每株树挖对称的两穴,新栽种树木应浇足定根水并连续浇水3-5年直到树木扎根较深后,不浇水也能正常生长为止。保持排水顺畅,雨季应及时排除树周围积水,干旱少雨季节应保证充足水量,使土壤不干燥,植株不出现缺水现象。
2.3.4病虫害防治
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一般在晚上进行喷药;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为害,受害面积控制在5%以下。
每年11月份进行一次树干刷白,刷白高度为1.2m,刷白应均匀细致,树皮的裂隙应全部粉刷,刷白料不得滴溅到路面或其他植物上。
2.3.5补植
及时拔除死苗、补植缺株,更换过于衰弱的植株,品种和规格应与原来品种、规格一致,至少保留三级分枝,行道树一级分枝点不得低于2m,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
2.3.6防暴风雨
做好暴风雨的应对工作,暴风雨来临前加强管理,合理修剪,加固护树架,以增强抵御暴风雨的能力,暴风雨期间应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暴风雨后及时扶正倾斜树木,补植缺株,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
2.4绿地卫生保洁
2.4.1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石头砖块(景石除外),无枯枝败叶,无卫生死角,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
2.4.2全日保洁,随时清理各种杂物、垃圾、废弃物、修剪残枝做到日产日清。
2.5园林设施及绿地维护
2.5.1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等管网设施及护栏完好无缺,遭破坏应及时修补维护,节约用水用电,防止盗用绿化用水。
2.5.2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残桩,桩位扎缚规范化。
2.5.3行道树树穴完整美观,无缺失。
2.5.4保护绿地不被侵占,经上级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不准超过规定面积,如有违反,须立即上报,及时劝阻,制止侵占和破坏绿地的行为,不准在绿地内堆放东西,不准在树上张挂标语、晾晒衣物等。
2.6作业规范
2.6.1作业人员统一穿着反光工作服,使用割灌机、绿篱修剪机等机械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在绿地道牙石以外作业时应在道路上设立安全警示牌。
2.6.2水池和水生植物管理的标准是保持水面及水池内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池壁美观,不漏水,设施完好无损。须及时清除杂物,定期清洗水池,原则上两个月清洗一次,控制好水的深度,管好水闸开关,节约用水,及时修复受损的池壁、水池设施。水生植物须生长旺盛,叶色浓绿,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无病叶、枯叶。水池、水系有安全隐患处应设立安全警示牌,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2.6.3绿地卫生保洁
①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石头砖块(景石除外),无枯枝败叶,无卫生死角,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应定期灭“四害”。
②每天早上6:30以前捡除白色垃圾,上午8:00以前清除绿地的垃圾杂物,包括生活垃圾、纸屑、果皮、烟头、残枝败叶等,清扫后做到全天随时保洁到22:00(节假日、休息日加强保洁力度)。
③保持公共绿地(公园)内的广场、道路、雕塑、亭廊、护栏、垃圾桶、花架、座凳等设施清洁完好,进行全天保洁,绿地内无张贴和悬挂未批准的广告杂物等。
④归集后的垃圾杂物应及时清运,日产日清,不准过夜,杜绝焚烧垃圾,保洁器具应放在隐蔽处。
2.6.4园林设施及绿地维护
①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等管网设施及护栏完好无缺,遭破坏应及时修补维护,节约用水用电,防止盗用绿化用水。
②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残桩,桩位扎缚规范化。
③行道树树穴完整美观,无缺失。
④保护绿地不被侵占,经上级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不准超过规定面积,如有违反,须立即上报,及时劝阻,制止侵占和破坏绿地的行为,不准在绿地内堆放东西,不准在树上张挂标语、晾晒衣物等。公园内不准摆摊设点,无乱停乱放等现象。
(三)执行依据
《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标准》(赣建设字[2009]1 号)、《全南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全南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全南县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园林绿地养护除应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与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服务期限:1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详见服务范围地点。
采购人按《全南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全南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全南县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实施办法》组织监督、检查、考核。作业监督检查实行日巡查、周抽查、月考核,考核结果与服务费挂钩。服务费按12个月平摊计算按月划拨,每月服务费依据采购人检查考核结果于次月15日前支付,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其他:
1、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服务期满,如无违约,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2、保险: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人员及设备需购买国家强制性险种。
3、合同期间可新增的费用计算:在服务期间作业范围出现增减,对零星增加的绿地养护面积及草花种植养护面积,中标人须无条件进行养护;超过2%的部分报县政府批准后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其他不可预见费用(应对应急突发事件发生的费用),协商解决。
4、灌溉用水等绿地养护作业用水在全南县自来水公司指定地点取水,并应按时缴纳费用。
5、园林机械设备购置:在合同期间,中标人应提升绿地养护作业质量水平,逐年增加新的园林机械设备和工具。中标人每年应根据需要购置必要的设施设备,于每年1月前将购置计划报采购人备案,每年须至少投入年服务金额的10%用于车辆购置和设备设施更新,所有购置的设备设施由采购人验收并签证记录,以备考核。
6、报价组成:人员费用(含工资、劳保福利,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工具材料费、作业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保险费、年审费、水电费经费等管理费、利润和企业应缴税费,以及处理工伤、死亡事故、民事纠纷等所有服务费用。
7、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附件:
全南县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实施办法
为完善绿地养护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绿地养护专业作业公司养护作业管理水平和质量,规范全南县绿地养护作业质量管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公平、公正的原则。
2、规范检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查阅资料及投诉相结合的原则。
考核对象为本项目中标人。
详见《全南县绿地养护服务项目作业考核评分标准》。
由全南县主管单位或其指定的部门负责实施考核。
1、日常巡查:由实施部门对考核对象每天不间断进行专项性巡回检查和自查考核检查,并参照标准进行扣分。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实施部门向作业单位下发《考核督察整改联系单》,责任部门应限期完成整改。
2、每周检查:由全南县主管单位组织,无特殊情况每周五举行,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明查前一天通知,暗查则随机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即时通知作业公司限期整改,对存在的问题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的,按考核评分标准加倍扣分。
3、月度检查:由全南县主管单位组织,每月例检不少于一次,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明查前一天通知,暗查则随机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即时通知作业公司限期整改,对存在的问题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的,按考核评分标准加倍扣分。必须对每次检查做好记录,建立台账,形成详细的档案。
4、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考核督察整改联系单》为准,收到整改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
5、考核实行月报制,月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者,评为优秀,全额拔付当月养护费;月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至95分者,评为达标,全额拔付当月养护费;月考核得分85分(含85分)至 90分者,评为基本达标,每低于达标分90分1分,扣当月养管经费的1%,以此类推计算拔付当月养护费,即当月核定经费=计划经费×〔1+(当月得分-90)%〕;月考核得分85分以下者,评为不达标,每低100分一分,扣当月养管经费的 1%,以此类推计算拔付当月养护费,即当月核定经费=计划经费×〔1+(当月得分-100)%〕。每月结算截止至30日,由考核部门统一汇总计算出上月考核得分及扣罚金额。
6、黄牌警告
1) 对二次通报的同一个问题或一次月考核不达标的项目;
2) 存在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
7、建立举报投诉制
在绿地范围内或绿地养管过程中凡受到举报、投诉、通报、媒体曝光、上级领导点名批评,造成负面影响,经查属实后,在当月月综合考评中按照养管承包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
8、出现下例情况之一的,取消养护资格
1) 连续2次或一年中有三次月检查考核未达标的;
2) 同一个工作质量问题 三次整改不到位的;
3) 经举报、投诉的问题未及时整改,且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
全南县绿地养护服务项目作业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 检查项目和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备注 |
一 | 绿化基本情况(总分5分) | ||||
1.1 | 绿化完整度 | 2 | 绿化基本充分得2分;有明显缺失的,每处扣0.5分。 | ||
1.2 | 植物配置情况 | 2 | 植物配置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有明显缺失的,每处扣0.5分。 | ||
1.3 | 裸露土地情况 | 1 | 裸露土地不明显得1分;有明显裸露情况的,每处扣0.5分。 | ||
二 | 园林植物情况(总分30分) | ||||
2.1 | 生长势(总分6分) | 6 | 乔灌木生长势基本正常得6分;有明显缺陷的,每处扣0.5分。 | ||
2.2 | 树叶情况(总分6分) | ||||
(1) | 树叶普通情况 | 3 | 叶子基本正常得3分;普通较差得2分;大多有明显缺陷得1分。 | ||
(2) | 叶面情况 | 1 | 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10%以下,得1分;11%-20%,得0.5分;21%以上不得分。 | ||
(3) | 虫害情况 | 2 | 被啃咬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得2分;超过20%每株扣0.5分。 | ||
2.3 | 枝干情况(总分6分) | ||||
(1) | 枯枝、死杈情况 | 1 | 无明显枯枝、死杈得1分;有明显缺陷的,每处扣0.5分。 | ||
(2) | 蛀干害虫情况 | 1 | 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10%以下得1分;10%-20%得0.5分;21%以上不得分。 | ||
(3) | 介壳虫情况 | 1 | 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100平方厘米3头活虫以下、较细的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5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6%以下,得1分;株数6%-10%得0.5分;10%以上不得分。 | ||
(4) | 树冠情况 | 3 | 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株数在90%以上得3分;株数在80-90%内得2分;低于80%得1分。 | ||
2.4 | 行道树缺株情况(总分6分) | 3 | 行道树缺株在3%以下得6分;5%以下得5分;高于5%的,每处扣0.5分。 | ||
2.5 | 草坪情况(总分6分) | ||||
(1) | 草坪覆盖率 | 2 | 草坪覆盖率90%以上得2分;80-90%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 ||
(2) | 草坪内杂草 | 1 | 草坪内杂草在30%以内得1分;30%-40%得0.5分;大于40%不得分。 | ||
(3) | 草坪生长和颜色 | 1 | 草坪生长和颜色正常得1分;生长不好得0.5分;有较大缺陷不得分。 | ||
(4) | 草坪修剪 | 2 | 每年修剪暖地型草1次以上、冷地型草6次以上。每少一次扣0.5分。 | ||
三 | 草花种植、养护情况(总分30分) | ||||
3.1 | 草花种植情况(总分20分) | ||||
(1) | 品种配置情况 | 5 | 草花品种丰富程度、效果情况。品种丰富效果良好的得5分;品种略少、效果不明显的得4分,品种单一、缺乏象征意义的每处扣0.5分。 | ||
(2) | 种植数量情况 | 7 | 种植的面积、密度、数量情况。效果良好、数量偏差在5%以内的得7分;效果一般、数量偏差在5%-10%以内的得6分;数量偏差在10&-20%的每处扣0.5分;种植数量少于20%以上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 ||
(3) | 种植时限情况 | 3 | 按种植时限种植的得3分;逾期种植的每处扣0.5分。 | ||
(4) | 草花更换情况 | 5 | 更换的频率、时效是否达标,特殊节日与检查草花种植与更换是否达标。效果良好的得5分;效果基本达标、更换基本及时的得4分;效果一般、更换逾期的得3分;逾期不更换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 ||
3.2 | 草花养护情况(总分10分) | ||||
(1) | 浇水、施肥、除草情况 | 5 | 草花浇水、施肥、除草情况良好的得5分;情况一般的得4分,草花大面积枯萎的,每处扣0.5分。 | ||
(2) | 草花效果 | 5 | 草花种植养护整体效果好的得5分;种植效果一般的得4分;草花出现大面积缺损现象,每处扣0.5分。 | ||
四 | 死树与修剪(总分5分) | ||||
4.1 | 死树情况 | 2 | 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明显死树得2分;如有明显死树的,每处扣0.5分。 | ||
4.2 | 乔灌木修剪 | 1 | 树木修剪基本合理得1分;有明显缺陷的,每处扣0.5分。 | ||
4.3 | 绿篱修剪 | 1 | 绿篱修剪基本合理得1分;有明显缺陷一处扣0.5分。 | ||
4.4 | 树木与周边矛盾 | 1 | 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得1分;有明显缺陷的,每处扣0.5分。 | ||
五 | 绿化生产垃圾(总分3分) | ||||
5.1 | 主要地区和路段 | 2 | 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得2分;如有遗留且不及时补救,每处扣0.5分。 | ||
5.2 | 其他地区 | 1 | 其他地区能在重大节日前突击清理绿地内的废弃物,得1分;如有缺失且不及时补救,每处扣0.5分。 | ||
六 | 园林设施(总分3分) | 3 | 绿地内的栏杆、园路和井盖等园林设施比较完整,能进行维护和油饰,得3分;如有缺失且不及时补救,每处扣0.5分。 | ||
七 | 人为破坏处理(总分3分) | 3 | 对人为破坏能及时进行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钉栓刻画现象较少,树下无堆放石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设摊、围墙圈占树等,得3分;如有缺失且不及时补救,每处扣0.5分。 | ||
八 | 浇灌排水(总分6分) | ||||
8.1 | 绿地浇灌 | 5 |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浇水,浇水应浇透,确保各类植物正常生长;加强用水管理,合理浇灌,杜绝在用水过程中跑漏等浪费现象。情况良好得5分;浇水不及时,造成植物轻微缺水的,得4分;造成植物明显缺水萎蔫的,每处扣0.5分。 | ||
8.2 | 积水与排水情况 | 1 | 绿地内不积水,坑洼处及时填平、确保雨后积水及时排除,得1分;绿地有积水的,每处扣0.5分。 | ||
九 | 绿化维护(总分5分) | ||||
9.1 | 暴风雨前防御措施及台风过后恢复措施 | 1 | 暴风雨前应采取防御措施;暴风雨期间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台风过后及时进行扶树、护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情况良好得1分;如有缺失,每处扣0.5分。 | ||
9.2 | 设施完好情况 | 1 | 常年保持设施完好,发现设施破损及时上报。情况良好得1分;发现缺失,每处扣0.5分。 | ||
9.3 | 管网设施维护 | 1 | 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得1分;发现缺失,每处扣0.5分。 | ||
9.4 | 水体水系 | 1 | 水体水系应根据要求进行蓄水,树围、护栏、池箅子完整,无缺失。情况良好得1分;发现缺失,每处扣0.5分。 | ||
9.5 | 树木支撑 | 1 | 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扎缚规范。情况良好得1分;发现缺失,每处扣0.5分。 | ||
十 | 安全生产(总分5分) | ||||
10.1 | 养护人员情况 | 2 | 养护人员的配备人数,安全作业,规范操作,规范着装,道路绿地每个作业人员身穿反光工作服。情况良好得2分;发现不达标的每处扣0.5分。 | ||
10.2 | 绿地安全隐患 | 1 | 养管职责范围内绿地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的得1分;未及时消除的,每处扣0.5分。 | ||
10.3 | 机械操作规程 | 2 | 严格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机械设备和器具,情况良好得2分;未规范操作的,每处扣0.5分。 | ||
十一 | 整改通知执行情况(总分5分) | 5 | 有效处理县城管局提出的整改要求,整改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效果好的,得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但整改效果好的,得4分;整改效果一般的,得3分;整改效果差的,得2分;继续要求限期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得1分;未执行整改事项的不得分。 | ||
十二 | 辅助加减分项目 | ||||
12.1 | 减分项目 | 在绿地范围内或绿地养管过程中受到举报、投诉、通报、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经查属实后,扣5分。 | |||
12.2 | 加分项目 | 在绿地范围内或绿地养管过程中受到县、局表彰、媒体正面宣传,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经核实后,加5分。 | |||
总分 | 100 | ||||
合计扣分 |
备注:根据此评分明细进行打分,采购人有权在该项目所属分值内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打分。
(三)采购预算:305.52万元(人民币)。
(四)征求意见期限: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及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全南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全南县含江路70号
联系方式:赖先生/159*****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全南县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全南县滨江小区8幢1号-2号
联系方式:张卿尉/0797-*******/邮箱:qntwgc@163.com
全南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11月25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05.******0 万元(人民币)
标签: 场化运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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