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财政局汕头市市级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汕头市财政局汕头市市级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汕头市市级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招标项目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银行服务/其他银行服务 |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汕头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25日17: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15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
预算金额 | ¥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4-******** |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财政综合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小姐07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0754-******** |
项目概况
汕头市市级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H022D135
项目名称:汕头市市级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确保汕头市市级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持续、稳步推进,按照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管理要求,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在商业银行中选择2家汕头市市级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代理银行。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③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有资格经营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②投标人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确认的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资格认证证明。③投标人须在202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参与市级财政业务或与采购人合作过程中无合同履约或合作协议履行纠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财政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财政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黄小姐0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方式:陈工0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5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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