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电动叉车项目

新增电动叉车项目

一、项目名称:诺博汽车橡塑(安徽)有限公司新增电动叉车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取交钥匙工程形式,主要内容为4台3T平衡重叉车、2台站立式电动堆高车、2台2T站立式前移式叉车、1台1.5T站立式前移式叉车、1台1.5T站立式堆垛车,包括设计、试验、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生产陪同等的全部内容。

三、技术要求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

1.站立式前移式叉车(2T):额定起重量2000kg ,标准门架起升高度3000-5000mm,行驶速度满/空载9~10/10~11.5 km/h,直角堆垛通道(托盘1000x1100mm,间隙200mm)2746mm-2764mm,车体长度(不含货叉)1900~2300mm,自重(包括蓄电池)2950~3200kg,具备示宽警示灯(镭射灯)三个方向示宽范围1.5米。

2.站立式前移式叉车(1.5T):额定起重量1500kg ,标准货叉起升高度6000mm,行驶速度满/空载9.5/10 km/h,爬坡能力(满/空载)10/12.5%,货叉 厚×宽×长 40mm×100mm×1200mm,电池容量要求:锂电池,满电时,连续工作10小时以上(中间不充电,不更换备用电池),直角堆垛通道(托盘1200x1200mm)3000mm。

3.平衡重叉车:额定起升重量:3000kg ,最大升起高度:4000mm ,最大行驶速度(空/满载):15.5/15km/h,门架离地间隙:135mm,货叉调动方式:电动 ,载荷中心距:500±10mm。

4.站立式堆垛车(1.5T):额定起重量1500kg ,标准货叉起升高度4000mm,最大行驶速度5KM/H ,爬坡能力(满/空载)8~10%/10%,标准货叉规格1150*185*55mm,电池容量要求:锂电池,满电时,连续工作10小时以上(中间不充电,不更换备用电池),整车全长,踏板收起放下2050-2470mm。

5.站立式堆高车(2T):额定载重2000kg,标准龙门架起升高度为4000mm,标准货叉规格1150*185*55mm,货叉最低高度90mm,货叉起升至门架静态高度前静态高度不变,继续升高时,静态高度发生变化 ,叉车行驶速度设置慢速快速两个功能,通过搬动开关实现。 所有叉车厂家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型式试验证、产品合格证、叉车数据表、出厂检测报告资料用于办手续。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方面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制造招标物品或销售该类产品的资格,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配备有专业售后维修人员。

2.代理资质:生产厂商授权文件。

3.注册资金:生产厂商注册资金≥5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40万元。

五、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具备近两年同类设备的合作业绩。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0312-*******/*******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3日 23:00

七、联系方式

1.项目所在地:安徽怀远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沙沙:186*****669/0312-*******

3.如对本项目有技术疑问或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将问题分条描述清晰,发送至(zbgys@gwm.cn)。邮件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联系人,如XX项目疑问XX收,将统一进行答疑回复。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3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

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

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电话0312-*******

注:a.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请避开月底最后两天打款)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行号:302*****4517)

开户户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8111 8010 1230 0947 716

注意:①原则上以公司交款为准,即公对公账户;注册成功后汇款至以上账户;
②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
③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集团举报渠道:

邮箱:gwlianjie@163.com(集团纪检组) gwco@163.com(董事长办)
QQ:**********(集团纪检组) 微信:gwlianjie(集团纪检组)
手机/短信:137*****088(秘密特工组)
电话:0312-*******(集团纪检组)0312-*******(董事长办)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董事长办公室/监察审计部
邮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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