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徐大堡核电厂综合办公楼二次精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2022-11-2518:15:21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综合办公楼二次精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2022-11-2518:15:2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辽宁徐大堡核电厂综合办公楼二次精装修工程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2.2 招标项目名称2.3 招标项目概括项目位于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核电厂区内,是业主在核电厂的综合办公场所。建筑长101.80m,宽96.75m,总建筑面积 *****m²【地上十层建筑面积:*****m²,地下一层建筑面积:6130m²】。主楼层高49.2米。裙房层高19.6米。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6度。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Ⅱ级。装修面积*****.6 m²。
2.4 招标范围其中,以下内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一)综合办公楼的建安主体、室外工程、电梯安装;
(二)裙房一层数据中心(信息机房)、通讯机房、UPS蓄电池间的装修;
(三) 裙房三层模拟机房区域的装修;
(四)《综合办公楼精装修范围》中阴影区域的装修;
(五) 智能化专业中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保系统(视频)、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一卡通系统(门禁、道闸)、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时钟系统的线缆、网络面板和终端设备的采购、安装。
2.5 建设/项目地点2.6计划工期所有材料封样完成日期:2023年2月28日。
装修工程预验收时间:2023年9月15日。
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10月30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业绩情况: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以上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项目不少于一项(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辽宁徐大堡核电厂综合办公楼二次精装修工程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11月25日19时00分—2022年11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4.5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12月19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业主单位: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岩
电话:158*****706
电子邮件:yanyan@puyuan.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本项目接收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寄出投标文件后,需及时跟踪物流,确保文件开标前顺利接收。
业主单位: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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