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荣乌高速霸州服务区加油站市场化招商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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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荣乌高速霸州服务区加油站市场化招商项目(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荣乌高速霸州服务区加油站市场化招商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组织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荣乌高速霸州服务区加油站市场化招商项目(二次)
1.2 采购人: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石家庄市天顺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位于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堂二里镇九街胜芳高速路收费站东一公里处霸州服务区,分为南北两区,每个区加油站总占地3737m2,站房建筑面积约150m2,罩棚面积约770m2。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每个标段成交一家供应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条件:
供应商按采购人统一零售指导价格、统一监管标准、安全、数量、质量等相关要求进行经营并接受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经按采购人授权同意后,罩棚形包、商标品牌可使用双方的LOGO和商标标识,并可使用双方零售管理系统。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监督管理。运营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出现的对我方品牌造成的任何影响,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须以上月销量为基数,在采购人供货价格与供应商进货价格同等条件下,每月从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单位)处采购成品油、非油商品比例不低于上月销量的20%。
本次招商为霸州服务区的加油站。
2.2 标段划分、最低限价及租赁费交纳:
经营服务区或加油站名称 | 经营范围 | 最低限价 (租赁费) | 租赁费的交纳 |
霸州服务区的加油站 | 霸州服务区南北两区加油站 | 霸州服务区(南北)加油站为749万元/年 | 租赁金额分两个阶段收取,第一阶段一次性支付;第二阶段每两年支付一次,合同签订之日前2个月支付到账。 阶段一:河北交投中海经营期(租赁开始日至2024年6月30日),合同签订后10日内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阶段二: 2024 年7月1日至2032年7月31日为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期,按照合同约定金额及时间成交供应商分次支付该阶段租金 |
本次询比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关内容如下:
2.2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河北省级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标准。
2.3 合同期限:拟定租赁期限 10 年,租赁开始日至2024年 6月 30日属于河北交投中海经营期,租金收益主体为河北交投中海能源销售有限公司;2024年7月1日至 2032年7月31日租期属于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期,租金收益主体为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此期间由成交供应商对服务区加油站进行经营,并按照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单位)交纳租赁费。
2.4 租赁费交纳:第一阶段一次性支付;第二阶段每两年支付一次,合同签订之日前2个月支付到账:
第一阶段:河北交投中海经营期(租赁开始日至2024年6月30日),合同签订后10日内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第二阶段:2024 年7月1日至2032年7月31日为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期,按照合同约定金额及时间成交供应商分次支付该阶段租金。
2.5 其他内容:
本次为加油站招商,框架协议合同期内关于加油方面的相关权利义务转移至本次成交供应商。
2.5.3人员安置:人员安置应在全员接收的原则下,充分尊重员工个人意愿,确保稳定过渡,成交供应商需接受以下两点要求:
(1)须按照交接时服务区加油站实际职工人数全员接收,保证工资、福利按期发放、各项社会保险按期参保全额缴纳,其标准不低于现有工资、社会保险、福利水平。
(2)自有员工安置过程中,如有个别员工不愿接受成交供应商安排的岗位工作,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参与协调解决,因此产生的协调、管理、赔付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5.4 供应商按采购人统一零售指导价格、统一监管标准、安全、数量、质量等相关要求进行经营并接受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经按采购人授权同意后,罩棚形包、商标品牌可使用双方的LOGO和商标标识,并可使用双方零售管理系统。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监督管理。运营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出现的对我方品牌造成的任何影响,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可以以上月销量为基数,在采购人供货价格与供应商进货价格同等条件下,每月从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单位)处采购成品油、非油商品比例不低于上月销量的20%。
本次招商为霸州服务区的加油站。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2021年度营业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年末数)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此项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具有不少于1座加油站经营业绩或提供1个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之一需满足此项业绩要求)。如提供加油站经营业绩,可以为自营或租赁经营,加油站为供应商单位分支机构或供应商单位为加油站最大股东,视为供应商此加油站业绩满足要求。如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属于供应商单位分支机构的或供应商单位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属单位最大股东的,视为满足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网站查询不到的,视为满足要求)。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如为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接受报名时间在前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如为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其他要求)。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个人参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如为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其他要求。
3.3本次询比采购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次询比采购,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询比采购,出现上述情况者,其询比采购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询比采购申请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 11 月 25 日至2022年 11 月 28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天顺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80号卓达院士大厦508)持营业执照原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领取采购文件,如因疫情原因不方便现场报名,可电话咨询相关事宜(咨询电话:189*****703)并提交审核资料。
4.2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2 月 5 日14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天顺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80号卓达院士大厦508)。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至:石家庄市天顺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80号卓达院士大厦508会议室)供应商在邮寄响应文件时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给石家庄市天顺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80号卓达院士大厦508室)。收件人:杨磊,电话:189*****703;响应文件开启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ufashiy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概不负责。
8.其他
采 购 人: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航投大厦20 层
联 系 人:翟永位
电话:0311-********
采购代理机构:石家庄市天顺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80号卓达院士大厦508
联 系 人:杨磊
电话:0311-66085959189*****703
标签: 场化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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