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工业区工业废渣场设备四招标公告

美利工业区工业废渣场设备四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关于变更中卫市美利工业区工业废渣场项目建设单位的批复 已由 卫发改发【2015】7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拨 。招标人为 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美利工业区工业废渣场设备采购

供货地点:位于宁钢大道东侧,园区东南方位,氧化塘东北方向。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双桥自卸卡车,水罐消防车(带洒水);

二标段:装载机、推土机;

三标段:垃圾压实机。

供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备采购清单、参数为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 生产或销售相对应的设备经营内容,并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经理委托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 三 个标段进行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 月 20 日至2015 年 5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登录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名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备案(在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录入本单位信息)并获得登录账号和密码。报名后的单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没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然后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代理机构(地址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 10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卫市公共资源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市区地 址: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关经理 联系人:单晓慧

电 话:156*****777 电话/传真:****-******* 18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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