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南浔区中医院自动包药机等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公示

关于湖州市南浔区中医院自动包药机等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公示

关于湖州市南浔区中医院自动包药机等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中医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202*****1147008

三、 采购项目名称:自动包药机等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一
标的名称: 自动包药机
预算金额(元): *******
数量: 1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标项二
标的名称: 自助发药机
预算金额(元): *******
数量: 1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品牌/厂家产地
序号品牌/厂家产地

七、 申请理由:我院因临床业务发展,拟采购自动包药机一台,用于病区药房口服药品分包,对医院的业务发展和正常运行非常重要,目前国内分包机与进口相比较,差错率方面有所不足。经市场调查,进口设备在添加药品时可以通过芯片技术和药品包装的条形码进行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摆药机的储药柜门具有加密功能,便于管理,避免丢失、换药、窜药、污染等安全隐患。与国产设备相比,进口设备处理出药品的品规多存量大(大于70%)。经过综合比较,进口设备更能满足医院需求。详见附件。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家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褚佳敏主任湖州市滨湖街道仁皇山社服中心
陈小莉主任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陆炜高工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潘雨萍主任湖州市妇幼保健院
郑燕萍律师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无。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中医院

联系人:黄秀芳

联系电话:0572-*******

传真:/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瑞路166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孙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2-*******

传真:/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动包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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