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商务大楼招标公告

东方红商务大楼招标公告

东方红商务大楼项目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知识产权)局2015年4月13日预备案“关于长沙麓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区内拟建东方红商务大楼项目的通知”及已经审批的城乡规划局规划条件书(案卷编号 ********GXSP1,项目号********GX )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沙麓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东方红商务大楼项目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东方红商务大楼项目位于岳麓大道以南,长兴路以北,明湖路以东范围内。

3、建设规模:东方红商务大楼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亩,拟建园区配套商业及住宅项目,建筑面积约1871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亿元。

4、招标范围:东方红商务大楼项目园区配套商业及住宅项目等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消防工程、园林绿化以及室外配套等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自筹。

7、质量要求: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9、监理服务期:东方红商务大楼项目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为 800 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只有一个在监项目,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必须承担过一个单项工程造价 6400 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群的施工监理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手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手册)。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标准。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岗位资格证书如果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任职。

5、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6、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如同时参加其它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所有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出现重复配置的情形,否则做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省内企业可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时间:从2015年5 月 21 日至2015年 5 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止(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不休息);

3、报名地点: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606室)。

4、报名所需资料与基本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料相同,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原件(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一套,另外由授权委托人在2015年 5月25日下午17:00之前递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到长沙高新区管委会206室)。

四、基本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的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其中省外企业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

1、有效的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 类似工程经验有效证明资料;

3、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4、监理员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社保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8、湖南省外企业入湘登记证;

9、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此条须另单独携带一份,以便基本资格审查时验证);

以上要求的资料,基本资格审查时携带资料原件(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除外)并提交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影印件(装订成册、资格审查资料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预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整(¥ 1 .00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账户名称: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名城支行

帐 号:****************39279

4、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11:30(北京时间)时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东方红商务大楼项目工程监理”。

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截止时间

1、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请各投标人按照基本资格审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七、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八、入围方式:

1、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超过七家(含七家)则全数入围;

2、资格审查合格单位超过七家,则采用抽签入围方式确定七家合格单位入围参加投标。

九、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十一、招标人:长沙麓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十二、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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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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