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革命陵园管理处:烈士事迹陈列布展设计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革命陵园管理处:烈士事迹陈列布展设计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概况:

湖南革命陵园,地处长沙市区城南金盆岭,是全国烈士纪念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不仅是革命先烈英灵的栖息地,也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全民国防教育基地,更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窗口;承载着我们共和国凝重的历史、飞扬的旗帜,是社会各界群众悼念革命先烈,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湖南革命陵园主要分为“烈士纪念广场”、“烈士公墓”、“湖南烈士陈列馆”等几个展示区。

湖南烈士陈列馆是湖南革命陵园核心设施之一,位于湖南革命陵园雄魂阁一、二层,从风起云涌的革命战争时期到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新时代,全面系统地展出湘籍烈士英雄事迹及珍贵文物,反映烈士先辈英勇奋战的斗争史实和可歌可泣的英雄风采。项目总面积约2308平方米,其中一层面积约1190平方米,二层面积约1118平方米。

项目要求:

(一)总体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充分合理运用红色文化资源,积极探索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积极发挥宣传教育主阵地功能,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精心把此项目打造成:

(1)烈士陈列的全国标杆;

(2)传承红色基因的典范;

(3)弘扬革命精神的堡垒;

(4)研究党史文化的阵地。

综上所述,建设成为具有发展活力、教育内涵、生态智慧的综合性文化阵地、城市形象窗口,感召社会各界铭记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在新的起点上把革命先辈开创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鼓舞激励广大人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努力为实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不懈奋斗。

(二)总体要求

1、注重红色血脉延续。总体设计既要注重革命知识、烈士事迹与精神的呈现与传播,又要注重陈列深度引起参观者共情,加强情感培育,使红色基因渗进血液、浸入心扉,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馆内外互为一体。用“大视野、大格局、大展览”的思维,以湖南烈士陈列馆为本次服务核心,从宏观上充分统筹陈列馆与“烈士纪念广场”“烈士公墓”等纪念设施联动,包括不限于室内外内容互补、教育培训、运行管理、参观流线、导视系统、风格协调等方面有机结合,协调统一,深层次相辅相成。

3、设计务实有特色。本着国际化视野结合本土特色元素的理念,立足展陈前沿未来趋势,艺术与科技融合,视觉冲击力、精神文化感染力强;重点内容及展项分布合理均衡,激发参观者积极参与,能起到教育感召。

4、场景呈现沉浸化。灵活运用现有空间与场地,紧扣大纲内容,充分挖掘相应烈士人物、历史事件的精神文化内涵、共情点,综合考虑搭配相应的声光电,营造相应的历史氛围,让参观者穿越历史,进入烈士的世界,成为历史的亲历者、事件的参与者。

5、雕塑具有震撼力。深入挖掘内容,深度把握人物与事件特征、历史特点与特质,明确内容表现重点与价值传递的核心所需,既充分尊重历史事实,又注重艺术张力的表现与释放,根据内容需要与实际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运用浮雕、圆雕、群雕等以及组合,突显人物精神品质与历史事件的重要意义,促进红色基因传播,革命精神传承。

6、内容理解有深度。设计师应深入研究湖南革命历史及烈士人物事迹,紧密围绕陈列大纲进行方案设计,体现“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的湖湘精神,使整体的艺术设计与内容设计达到完美统一,达到最佳效果。

7、风格整体协调统一。各展区的设计既要根据不同陈列内容与性质表现出不同的设计风格,又要在整体上兼顾总体风格的统一,同时注意展厅与公共空间之间的装修相衔接。

????8、布局流线科学合理。在对展厅空间结构、展览内容、文物展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分各单位展线安排、平面布局和面积分配,做到布局得当,展线流畅。

二、相关标准

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5)《省、市、自治区博物馆的工作条例》

(6)《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范》

(7)《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02);

(8)《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GB/T *****

(9)《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试行规范》

(10)《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GB/T *****-2009)

(11)《博物馆条例》

(12)《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13)《博物馆陈列展览形式设计与施工规范》

(14)《博物馆展览内容设计规范》

(15)《博物馆管理办法》

若设计人使用的标准在本标书的规定外,则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详见附件六、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及验收条件:

1、甲方负责组织召开评审会或组织相应的技术评审,成家单位应根据评审会意见进行调整,调整完善后按照甲方规范要求提交最终成果电子版和纸质版,且最终得到甲方书面确认。设计方案不能明显体现甲方意图或者经修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有权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均应满足建设单位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并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深度要求。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2016]6号)文件,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式:

1、付 款 人:湖南革命陵园管理处

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3、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且通过评审要求,取得相关部门盖章认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达到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以内;待财政评审审核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在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的3%(无息支付)。

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以便充分了解项目的现状、地理位置、道路环境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报价的情况,若因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等责任的,采购人不予承担,因此造成的踏勘费用、责任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一旦成交,如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4)成交单位履行本项目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此项相关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5)甲方拥有本项目最终成果方案的所有权、生产权、变更权等所有权利,成交单位不得自行使用或者透露给第三方使用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陵园 陈列 布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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